搶救遭柬遣返維吾爾人 熱比婭取消洛杉磯行
更新日期:2009/12/20 10:11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洛杉磯19日專電)原先預計到洛杉磯訪問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熱比婭,臨上機前接獲柬埔寨政府將遣返維吾爾人,臨時取消行程,留在華府奔走。對於這些人最後仍遭遣返,她表示非常失望。
熱比婭是應「台灣之友」協會邀請,到洛杉磯出席自傳紀錄片「愛的十種條件」播映,並與觀眾舉行座談。但她昨天晚間在華盛頓特區準備搭機前,接獲柬埔寨政府將遣返22名維吾爾人後,臨時決定取消行程,留在華府與美國、柬埔寨官方代表持續溝通。
熱比婭透過電話表示,這22名潛逃到柬埔寨的維吾爾人手中持有今年7月5日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地區暴動的照片與錄影帶,他們只想離開中國,並將手中的資料公諸於世,讓世人知道事件的真相,證明中國政府所言都是虛假的。
她表示,這22名維吾爾人的處境包括美國政府、聯合國等都十分關心,也都透過管道與柬埔寨政府交涉。她日前前往日內瓦與聯合國高層會晤時,他們也一再保證這些人受聯合國難民法案保護,不會遭到遣返。在昨晚之前,柬埔寨政府也還承諾會依循國際法解決。
對於柬埔寨在昨天晚間(金邊時間)將這22人交由中國軍方專機帶走,熱比婭表示非常失望,認為柬埔寨不顧國際社會要求,做出違反聯合國公約的行為,這是獨裁專制與民主自由、人權對抗的一次勝利,而代價卻可能是22條人命。
代表熱比婭出席的熱比婭夫婿迪克哈吉.肉孜表示,這22人中還包括兩名小孩,對於他們回到中國之後可能面臨的處境,他感到相當憂心。他認為這是國際社會壓力不夠,才會讓中國得以無視國際法規,漠視人權。
◎閱後心得:
中國的人權問題在他們接棒舉辦奧運之後的幾年內,已經成了一種被全世界媒體定期追蹤的目標了,但是到目前為止,相關的人權問題仍是層出不窮,而聯合國對於中國政府在其國內所施行的種種違反人權的政策,仍然是一籌莫展,看到這樣的事件一再重演,對於所有關懷人權的人來說,實在是一件痛苦的事。
也許得真的引發一次全民的革命,才有辦法對於現狀做改變吧。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四條(避免迫害、庇護自由權)
===============================================
被告有權拒法院夜審 明年1/1起實施
更新日期:2009/12/19 18:33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安芷嫻台北19日電)刑事訴訟法已修正通過,自明年1月1日起,法院受理聲押案若已超過深夜11時,被告或律師可請求第2天日間再開庭。
刑事訴訟法第93條原規定,法院受理羈押聲請後,應即時訊問。常出現被告經警、調偵訊與檢察官複訊,已疲累不堪,若遭聲押還要徹夜到法院應訊,不符合保障人權的常規。
修正後的法條,增加「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或深夜始受理聲請者,被告、辯護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等文字。從明年1月1日起,被告有權拒絕法院深夜審訊,法院還必須提供被告適當休息處所。
司法院考量讓被告良好休息,今年年中就責成各級法院要設置良好的休息場所,免費提供寢具、拋棄式盥洗用具和早餐等。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他看過台北地方法院改建後的候審室,布置得跟一般具水準的飯店差不多,年底前會請台北地院擇期對外公開。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辦理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深夜不訊問注意要點」,休息場所應裝置監控與警鈴設備,並錄影、錄音,錄得的影音必須留存 6個月;被告於休息期間不適要就醫時,戒護法警應將處理過程錄音存證,並隨時以無線電回報法院。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錄影時,被告如廁影像會打馬賽克,隔日早餐則提供麵包。北院上週已預演過相關情況,若被告出現不適,原則上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為主。
謝文定表示,雖然被告大多希望審訊「速戰速決」,「要嘛回家睡覺、要嘛進看守所。」候審室被用到的機會不一定很多,但基於保障被告人權,還是必須要求各級法院準備,經費預算不會有問題。
◎閱後心得:
我只想說,這真是一次優秀的法令修正!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條(公正、公開審訊)
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10/20 課堂紀錄
◎我分享了自己的大事記:
茱莉戴許導演的作品《人權鬥士:羅莎派克》這部電影的觀後心得感想與故事。
◎老師在正式上課前,提到了集體權的問題,也就是最近話題性很高的集會遊行法的修法。
以及江陳會的後續發展,和當時引發爭議的中華民國國旗問題。
接續上週的筆記:
(四)基本權拘束的對象:
1.公權力主體
是國家人民垂直關係,包括:執行公權力的公務機關、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或私人。
2.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
是人民與人民的水平關係。
(五)國家限制基本權之界線
起因:故國家以法律限制人民基本權時,仍須受到憲法原則拘束,須符合兩原則:
1.比例原則--
強調國家在進行干預行政時,不得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
(1) 目的正當性原則(適當性原則):
a.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b.避免緊急危難
c.維持社會秩序
d.增進公共利益
例:集體遊行的狀況
兩個團體於同一天同一地點要舉辦遊行,此時政府必須出面進行干預或協調,此行動須依上述原則進行。
以陳雲林來台時造成的交通管制為例進行討論。
(2) 「手段必要性原則」:
即使限制某一基本權的目標合憲,但仍需檢討。
a.達到相同目的的手段有幾種?
b.各種手段對基本權會有哪些程度的限制?
c.選擇侵害最少的手段
(3) 限制妥當性原則(過度禁止原則,又稱狹義比例原則):
在合乎目的、且屬必要的最低手段,仍不可以太過分。
例:為了捉拿小偷而妨礙他的手段應照上述原則拿捏分寸,不能太過份造成多餘的傷害。
※陳水扁的人權保障(比例原則)? → 羈押制度的檢討
2.平等原則--
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或權力時,應符合「相同事情為相同對待;不同事情為不同對待」的平等原則。
茱莉戴許導演的作品《人權鬥士:羅莎派克》這部電影的觀後心得感想與故事。
◎老師在正式上課前,提到了集體權的問題,也就是最近話題性很高的集會遊行法的修法。
以及江陳會的後續發展,和當時引發爭議的中華民國國旗問題。
接續上週的筆記:
(四)基本權拘束的對象:
1.公權力主體
是國家人民垂直關係,包括:執行公權力的公務機關、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或私人。
2.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
是人民與人民的水平關係。
(五)國家限制基本權之界線
起因:故國家以法律限制人民基本權時,仍須受到憲法原則拘束,須符合兩原則:
1.比例原則--
強調國家在進行干預行政時,不得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
(1) 目的正當性原則(適當性原則):
a.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b.避免緊急危難
c.維持社會秩序
d.增進公共利益
例:集體遊行的狀況
兩個團體於同一天同一地點要舉辦遊行,此時政府必須出面進行干預或協調,此行動須依上述原則進行。
以陳雲林來台時造成的交通管制為例進行討論。
(2) 「手段必要性原則」:
即使限制某一基本權的目標合憲,但仍需檢討。
a.達到相同目的的手段有幾種?
b.各種手段對基本權會有哪些程度的限制?
c.選擇侵害最少的手段
(3) 限制妥當性原則(過度禁止原則,又稱狹義比例原則):
在合乎目的、且屬必要的最低手段,仍不可以太過分。
例:為了捉拿小偷而妨礙他的手段應照上述原則拿捏分寸,不能太過份造成多餘的傷害。
※陳水扁的人權保障(比例原則)? → 羈押制度的檢討
2.平等原則--
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或權力時,應符合「相同事情為相同對待;不同事情為不同對待」的平等原則。
10/20 人權一週大事記
人權鬥士入戲 黛許加床戲添味
• 2009-10-19 • 中國時報 • 【邱祖胤/台北報導】
女性影展焦點導演美籍非裔茱莉戴許,作品《塵埃的女兒》被選為開幕片之一。(陳君瑋攝)
羅莎派克經歷許多美國人權史上重要的事件。她因拒絕在公車上讓座給白人而被拘捕,引起黑人社群抗議,黑人人權牧師馬丁路德金恩更前來聲援。劇中飾演金恩博士的,就是金恩的親生兒子,不但外形神似,連演說時激昂的語氣都一模一樣。
黛許拍攝《人權鬥士:羅莎派克》時,羅莎派克還健在。工作團隊在劇本完成後,親自拜訪羅莎派克,一字一句把內容讀給老太太聽,老太太也給了許多意見。
不過,羅莎派克發現劇本加了幾場床戲,驚訝地問:「這床戲是誰加的?」所有人都指著黛許,以為這下激怒了這位人權鬥士,沒想到老太太回:「加得好!」
黛許表示,加床戲的原因,是希望還原羅莎派克女人的形象,軟化美國人對這位女中豪傑的刻板印象。黛許說,羅莎派克改變了美國歷史,讓黑人人權受到重視,但她有人性化及脆弱的一面,需要愛情、親情,也需要受到保護。
黛許熱愛文學,在未從事電影工作之前即大量閱讀文學作品,後來受到印度導演薩吉耶雷(Satyajit Ray)的影響,熱中影像藝術,廿歲就開始拍電影,希望從銀幕上重新定義非裔美國人、尤其是女人的形象。
黛許成名作《塵埃的女兒》是這次女性影展開幕片。故事以一九八二年美國東南方離島為背景,當地居民都是非洲黑奴後代。島上的年輕女子薇歐拉不顧家族女性長老的反對,打算離開海島尋求理想。另一位女子尤拉則因被強暴懷孕,人生驟變。這部片子以她尚未出生的孩子作為旁白敘事者。
廿二日黛許也將在台灣國家婦女館以「從族群認同到影像再現」發表演講。
非裔女導茱莉黛許 詩意書寫女性力量
【10/19 15:00】 〔中央社〕
美籍非裔導演茱莉黛許以詩意影像及非線性敘事見長,也是第16屆台灣女性影展焦點影人。她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美國沒有像樣的女性影展,對台灣堅持為女性辦展十分感動。
茱莉黛許1952年出生於紐約市,作品多關心非裔及性別議題,曾獲多項國際獎項。2007年獲英國黑人女性影展頒發終身成就獎,目前定居洛杉磯。
本屆台灣女性影展將放映她的「塵埃的女兒」、「人權鬥士:羅莎派克」、「即興地鐵爵士樂」、「黑白幻音」等共7部作品。
她個人首部劇情片「塵埃的女兒」是本屆台灣女性影展開幕片,也是美國政府登記重要文化資產。以魔幻寫實、詩意、非線性的影像及敘事手法探討非裔美國女性所面對傳統與現代的衝突。
茱莉黛許說,因為喜歡科幻小說,且創作「塵埃的女兒」時才30多歲,年輕氣盛,總想反抗常規,才拍出這麼一部對西方觀眾來說很「不一樣」的片。
然而,非線性、甚至多線性卻是非洲傳統敘事方式。祖先來自西非的茱莉黛許說,西非部落中備受尊敬的說故事人「griot」總是東拉西扯、上天下地,不受線性邏輯約束地述說族人歷史。受此影響,茱莉黛許在「塵埃的女兒」中也讓老祖母與未出世的小女孩同時說故事。
對性別如何影響創作者,茱莉黛許說,相較於男性,她傾向處理和「孕育」、「創造」、「探索」有關的題材。她表示,在美國,女性導演要在以男性為主的社會及電影工業突圍並不容易。當她們好不容易找到資金來源、放映管道時,常面臨「拿人手短」的窘境,被迫在創作理念上妥協。
「在美國,甚至沒有像樣的女性影展。」茱莉黛許在70、80年代,電影人尚未明星化的時代,就毅然放棄多數20出頭年輕女孩喜愛的社交生活,將生命全數賭在電影事業上。來到台灣,看到有這麼一群人長期堅持為女性影人、觀眾辦展,她很感動。
◎閱後心得:
《人權鬥士:羅莎派克》與《塵埃的女兒》是導演茱莉戴許在今年女性影展中所展出七部電影中的其中兩部,我在此次女性影展中也在課餘時間到新光影城欣賞了這兩部電影,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挑選這兩篇新聞作為人權一週大事記的原因。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七條(享受文化與藝術生活的權利)
===============================================
老人養護中心沒人權 外勞控訴奴役壓榨
中廣新聞網
2009 / 10 / 19 星期一 12:54
今天有五名外籍看護工,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之下,出面控訴在老人養護中心被奴役壓榨的過程,她們聲淚俱下表示,養護中心除了要他們每天工作超過16個小時,也不給應有報酬,甚至還予以施暴。法扶會和社福團體則是痛心指出,救援時竟然還遭到台北縣勞工局和警察阻檔,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保障外勞應有的權利。
(杜大澂報導)
出面控訴的五名外勞看護工,是在台北縣一家老人養護中心被奴役壓榨,先前撥打1955專線和113專線,結果勞工局和警察來了,簡單詢問之後,就沒有再做任何處理,反而讓他們陷入更大的恐懼,最後是向天主教阮文雄神父求救,才被社工救出。
上午在法扶會的協助之下,五個人勇敢站出來訴說養護中心的惡行惡狀。來台三年的越南外傭阿惠,一天要工作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全年無休,薪水卻遭到雇主剝削,甚至遭到施暴,每天活在恐懼當中。
法扶會和社福團體則是指出,由於政府單位通常都是以勞資糾紛處理,因此,救援時竟然還遭到勞工局和警察的阻擋,令人痛心,他們希望勞政單位能夠拿出對策,同時落實人口販運防治法。(攝影:杜大澂)
◎閱後心得:
關於台灣對待外籍勞工的種種行為和態度必須改進這樣的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每次看到仍然令人感到忿忿不平。
也許是既得利益者的心態使然,大部分的台灣人對於外籍勞工的權益時常是置身事外的,並且幾乎都會認為那是外籍勞工的問題,與我無關,因而造成對外籍勞工的冷漠態度,我們不能否認自己會有種族意識上的差別待遇,還有刻板印象等原因,讓我們選擇忽視他們的心聲,但這樣的態度實在需要被改變。
而對於這種態度的改變再更深入討論的話,就又不得不牽涉到台灣人權教育的問題,然而那樣大範疇的議題討論,在現在的台灣雖然日漸被大眾注意,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政府應該要有實際推動的作為,否則討論得再激烈憤慨,若是這樣的教育理念不能透過政府推廣到全國各地,也是無用。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三條(工作權、同工同酬權)
第二十四條(享受休息和閒暇的權利)
• 2009-10-19 • 中國時報 • 【邱祖胤/台北報導】
羅莎派克經歷許多美國人權史上重要的事件。她因拒絕在公車上讓座給白人而被拘捕,引起黑人社群抗議,黑人人權牧師馬丁路德金恩更前來聲援。劇中飾演金恩博士的,就是金恩的親生兒子,不但外形神似,連演說時激昂的語氣都一模一樣。
黛許拍攝《人權鬥士:羅莎派克》時,羅莎派克還健在。工作團隊在劇本完成後,親自拜訪羅莎派克,一字一句把內容讀給老太太聽,老太太也給了許多意見。
不過,羅莎派克發現劇本加了幾場床戲,驚訝地問:「這床戲是誰加的?」所有人都指著黛許,以為這下激怒了這位人權鬥士,沒想到老太太回:「加得好!」
黛許表示,加床戲的原因,是希望還原羅莎派克女人的形象,軟化美國人對這位女中豪傑的刻板印象。黛許說,羅莎派克改變了美國歷史,讓黑人人權受到重視,但她有人性化及脆弱的一面,需要愛情、親情,也需要受到保護。
黛許熱愛文學,在未從事電影工作之前即大量閱讀文學作品,後來受到印度導演薩吉耶雷(Satyajit Ray)的影響,熱中影像藝術,廿歲就開始拍電影,希望從銀幕上重新定義非裔美國人、尤其是女人的形象。
黛許成名作《塵埃的女兒》是這次女性影展開幕片。故事以一九八二年美國東南方離島為背景,當地居民都是非洲黑奴後代。島上的年輕女子薇歐拉不顧家族女性長老的反對,打算離開海島尋求理想。另一位女子尤拉則因被強暴懷孕,人生驟變。這部片子以她尚未出生的孩子作為旁白敘事者。
廿二日黛許也將在台灣國家婦女館以「從族群認同到影像再現」發表演講。
非裔女導茱莉黛許 詩意書寫女性力量
【10/19 15:00】 〔中央社〕
美籍非裔導演茱莉黛許以詩意影像及非線性敘事見長,也是第16屆台灣女性影展焦點影人。她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美國沒有像樣的女性影展,對台灣堅持為女性辦展十分感動。
茱莉黛許1952年出生於紐約市,作品多關心非裔及性別議題,曾獲多項國際獎項。2007年獲英國黑人女性影展頒發終身成就獎,目前定居洛杉磯。
本屆台灣女性影展將放映她的「塵埃的女兒」、「人權鬥士:羅莎派克」、「即興地鐵爵士樂」、「黑白幻音」等共7部作品。
她個人首部劇情片「塵埃的女兒」是本屆台灣女性影展開幕片,也是美國政府登記重要文化資產。以魔幻寫實、詩意、非線性的影像及敘事手法探討非裔美國女性所面對傳統與現代的衝突。
茱莉黛許說,因為喜歡科幻小說,且創作「塵埃的女兒」時才30多歲,年輕氣盛,總想反抗常規,才拍出這麼一部對西方觀眾來說很「不一樣」的片。
然而,非線性、甚至多線性卻是非洲傳統敘事方式。祖先來自西非的茱莉黛許說,西非部落中備受尊敬的說故事人「griot」總是東拉西扯、上天下地,不受線性邏輯約束地述說族人歷史。受此影響,茱莉黛許在「塵埃的女兒」中也讓老祖母與未出世的小女孩同時說故事。
對性別如何影響創作者,茱莉黛許說,相較於男性,她傾向處理和「孕育」、「創造」、「探索」有關的題材。她表示,在美國,女性導演要在以男性為主的社會及電影工業突圍並不容易。當她們好不容易找到資金來源、放映管道時,常面臨「拿人手短」的窘境,被迫在創作理念上妥協。
「在美國,甚至沒有像樣的女性影展。」茱莉黛許在70、80年代,電影人尚未明星化的時代,就毅然放棄多數20出頭年輕女孩喜愛的社交生活,將生命全數賭在電影事業上。來到台灣,看到有這麼一群人長期堅持為女性影人、觀眾辦展,她很感動。
◎閱後心得:
《人權鬥士:羅莎派克》與《塵埃的女兒》是導演茱莉戴許在今年女性影展中所展出七部電影中的其中兩部,我在此次女性影展中也在課餘時間到新光影城欣賞了這兩部電影,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挑選這兩篇新聞作為人權一週大事記的原因。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七條(享受文化與藝術生活的權利)
===============================================
老人養護中心沒人權 外勞控訴奴役壓榨
中廣新聞網
2009 / 10 / 19 星期一 12:54
今天有五名外籍看護工,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之下,出面控訴在老人養護中心被奴役壓榨的過程,她們聲淚俱下表示,養護中心除了要他們每天工作超過16個小時,也不給應有報酬,甚至還予以施暴。法扶會和社福團體則是痛心指出,救援時竟然還遭到台北縣勞工局和警察阻檔,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保障外勞應有的權利。
(杜大澂報導)
出面控訴的五名外勞看護工,是在台北縣一家老人養護中心被奴役壓榨,先前撥打1955專線和113專線,結果勞工局和警察來了,簡單詢問之後,就沒有再做任何處理,反而讓他們陷入更大的恐懼,最後是向天主教阮文雄神父求救,才被社工救出。
上午在法扶會的協助之下,五個人勇敢站出來訴說養護中心的惡行惡狀。來台三年的越南外傭阿惠,一天要工作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全年無休,薪水卻遭到雇主剝削,甚至遭到施暴,每天活在恐懼當中。
法扶會和社福團體則是指出,由於政府單位通常都是以勞資糾紛處理,因此,救援時竟然還遭到勞工局和警察的阻擋,令人痛心,他們希望勞政單位能夠拿出對策,同時落實人口販運防治法。(攝影:杜大澂)
◎閱後心得:
關於台灣對待外籍勞工的種種行為和態度必須改進這樣的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每次看到仍然令人感到忿忿不平。
也許是既得利益者的心態使然,大部分的台灣人對於外籍勞工的權益時常是置身事外的,並且幾乎都會認為那是外籍勞工的問題,與我無關,因而造成對外籍勞工的冷漠態度,我們不能否認自己會有種族意識上的差別待遇,還有刻板印象等原因,讓我們選擇忽視他們的心聲,但這樣的態度實在需要被改變。
而對於這種態度的改變再更深入討論的話,就又不得不牽涉到台灣人權教育的問題,然而那樣大範疇的議題討論,在現在的台灣雖然日漸被大眾注意,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政府應該要有實際推動的作為,否則討論得再激烈憤慨,若是這樣的教育理念不能透過政府推廣到全國各地,也是無用。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三條(工作權、同工同酬權)
第二十四條(享受休息和閒暇的權利)
10/13 課堂紀錄
◎同學大事記分享:
1、台灣父母販賣親兒的資料給大陸,好讓大陸的小孩以台灣小孩的身分進入美國境內,近日消息曝光。
2、行政院強行推動電子識別證,導致公務員身分隱私恐曝光,而推行此電子識別證的緣由是,為了要提高公文審核的效率。
※自然人憑證 → 個人身分識別證明
(和工作證、學生證、悠遊卡結合e化的趨勢越來越顯著 → 晶片功能的提高,但也考驗政府相關配套措施的制度完善與否)
接續上週的筆記:
7、1791年 美國的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一至第十條
人民具備的基本權利:
第一條:言論、宗教、集會結社自由
第二條:持有與佩帶武器的權利
(自衛的能力,包括生命、財產)
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
第四條: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財產侵害)
第五條:基於法定正當程序,有民事、刑事訴訟權;
訴訟原則包括:組陪審團、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共及剝奪私人財產
第六條:刑事訴訟中成為被告的權利保障
第七條: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過度罰金及酷刑
第九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
第十條:人民保留未禁止或未授與的權利
(概括;保留)
8、1919年 德國威瑪憲法 → 社會權
保障勞動條件為主賦予勞工的勞動基本權,包括結社權、團體協約權與罷工權。
9、1948年 世界人權宣言
→ 生存、自由、人身安全
→ 公民、政治權力:
居住遷徙、言論思想、宗教自由、結社與參政權;
免於拷打、死刑、不人道待遇。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工作、受教、文化參與權。
10、1966年 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986年 「發展權宣言」
簽訂許多對弱勢人口的反歧視條約
→國際人權法典化趨勢
11、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
12、兒童權利公約
第二章 人民的權利介紹
(一)基本權利在近代立憲國家的意義
1.人的「主體性」
(例:不能強制酒測)
2.人的自由意志應受尊重
(例:被告也可保持緘默、證人無緘默權)
3.基本權國際化趨勢
(不得以國籍為要素)
(二)基本權的種類
1.先國家性與國家性的基本權
A.生為一個人即擁有的權利,國家不得剝奪。
B.是國家賦予的,先國家而後有權利。
(例:選舉投票權、健保)
Q此時提出問題:
1、中華民國憲法中有關人權的法條有哪些?
2、外國人應不應該干涉中國的人權?
(同學各自討論)
2.基本人權與國民權
A.基本人權不分國籍,是人人享有之權力。
(例:生命、居住遷徙)
B.國民始得享受之基本權利,以國籍為區分要素。
3.個人權與集體權
「原則上」以主體是否有「理解與實現能力」為準。
●自然人為基本權的主體。
Q.大陸地區人民是否為我國憲法基本權保障之主體?
●私法人在合適的範圍內,可作為基本權主體。
如:提訴訟、陳情
1、台灣父母販賣親兒的資料給大陸,好讓大陸的小孩以台灣小孩的身分進入美國境內,近日消息曝光。
2、行政院強行推動電子識別證,導致公務員身分隱私恐曝光,而推行此電子識別證的緣由是,為了要提高公文審核的效率。
※自然人憑證 → 個人身分識別證明
(和工作證、學生證、悠遊卡結合e化的趨勢越來越顯著 → 晶片功能的提高,但也考驗政府相關配套措施的制度完善與否)
接續上週的筆記:
7、1791年 美國的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一至第十條
人民具備的基本權利:
第一條:言論、宗教、集會結社自由
第二條:持有與佩帶武器的權利
(自衛的能力,包括生命、財產)
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
第四條: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財產侵害)
第五條:基於法定正當程序,有民事、刑事訴訟權;
訴訟原則包括:組陪審團、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共及剝奪私人財產
第六條:刑事訴訟中成為被告的權利保障
第七條: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過度罰金及酷刑
第九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
第十條:人民保留未禁止或未授與的權利
(概括;保留)
8、1919年 德國威瑪憲法 → 社會權
保障勞動條件為主賦予勞工的勞動基本權,包括結社權、團體協約權與罷工權。
9、1948年 世界人權宣言
→ 生存、自由、人身安全
→ 公民、政治權力:
居住遷徙、言論思想、宗教自由、結社與參政權;
免於拷打、死刑、不人道待遇。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工作、受教、文化參與權。
10、1966年 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986年 「發展權宣言」
簽訂許多對弱勢人口的反歧視條約
→國際人權法典化趨勢
11、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
12、兒童權利公約
第二章 人民的權利介紹
(一)基本權利在近代立憲國家的意義
1.人的「主體性」
(例:不能強制酒測)
2.人的自由意志應受尊重
(例:被告也可保持緘默、證人無緘默權)
3.基本權國際化趨勢
(不得以國籍為要素)
(二)基本權的種類
1.先國家性與國家性的基本權
A.生為一個人即擁有的權利,國家不得剝奪。
B.是國家賦予的,先國家而後有權利。
(例:選舉投票權、健保)
Q此時提出問題:
1、中華民國憲法中有關人權的法條有哪些?
2、外國人應不應該干涉中國的人權?
(同學各自討論)
2.基本人權與國民權
A.基本人權不分國籍,是人人享有之權力。
(例:生命、居住遷徙)
B.國民始得享受之基本權利,以國籍為區分要素。
3.個人權與集體權
「原則上」以主體是否有「理解與實現能力」為準。
●自然人為基本權的主體。
Q.大陸地區人民是否為我國憲法基本權保障之主體?
●私法人在合適的範圍內,可作為基本權主體。
如:提訴訟、陳情
10/13 人權一週大事記
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趨勢
自由時報電子報 10/12
◎ Henrik Bystrom
每年十月十日是「世界反死刑日」。目前全世界已有九十個國家正式廢除死刑,而四十多國實際上已不再執行死刑。
歐洲聯盟與其會員國堅決反對死刑。死刑違反人權原則,而維護人權則是歐盟建立的重要基礎。今年的「世界反死刑日」正好碰上瑞典接任歐盟輪值主席。瑞典與歐盟都相當重視此議題,長久以來強烈支持全球各地的死刑廢除運動。
許多歐洲國家要廢除死刑時,皆遭到公眾輿論的批評。但時至今日,任何一個歐盟的會員國皆不可能再採用死刑,也沒有任何一個會員國因廢除死刑而引起反對聲浪。歐洲聯盟反對在任何案件、任何情況下執行死刑。首先,我們堅信廢除死刑是必要的,以保護人性尊嚴,也可幫助推動人權發展的進程。第二,死刑的執行是無法挽回的。各種證據皆指出,不論有多少防範措施,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免於司法誤判。第三,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執行死刑能遏制犯罪。大多數的歐洲國家過去都曾施行過死刑。因此,我們累積了許多經驗,深入地研究此議題:至今並無任何證據指出,廢除死刑後會造成暴力犯罪率上升。
歐盟相當肯定台灣的民主活力,一九八七年解嚴後,人權方面亦有極大的進步。台灣的經驗常成為其他國家效仿的榜樣。在民主、自由與和平的選舉結果之下,台灣已經歷了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台灣媒體享有充分自由,且公開辯論風氣盛行。非政府組織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它們可以為任何議題和平地組織遊行。
在死刑議題方面,值得欣慰的是,台灣自二○○五年起就停止執行死刑。刑法也已經過修改。台灣司法程序的進步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今日,適用死刑的犯罪已經不多,這和昔日大不相同。然而基本的問題仍待解決,死刑仍存在於台灣司法系統中。再者,目前仍有數名囚犯在死囚牢中,法院也仍繼續判處死刑。
歐盟藉著「世界反死刑日」,對所有國家呼籲將死刑廢除。我偕同在台北所有的歐盟同僚們也對台灣做相同的呼籲。我們重申多年前請求,希望台灣能採取必要的措施,正式廢除死刑,並且減輕死刑犯的刑罰。
(作者為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代表)
◎閱後心得:
雖然台灣已有數年的時間未再執行死刑,但目前死刑尚未從我們的法律中正式廢除,而近年來台灣地區的廢除死刑聯盟也接連不斷地舉辦推廣廢除死刑此價值觀的活動,企圖由一般民眾著手,從最基層的民心為改變的重點,如此一來,才能夠在推動修法時讓過程更順利。
原本我其實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因為許多罪犯的犯罪行為殘酷凶狠的程度實在令人髮指,而通常我們接觸的、接收到的資訊媒體,大部分都基於道德的立場,而站在受害者的一方傳達訊息,這樣的報導方式似乎非常合乎情理,基於對被害者的同情與憐憫,我們時常很理所當然地去譴責加害的那一方,但是這樣看事情和思考的角度是過於偏頗的、不完全的,雖然我們都了解沒有任何人可以完全客觀,但至少我們盡力去改變這樣的思考模式。
如果我們試著去了解加害者的生命和經歷,也許這樣的情形可稍微改變。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百萬大連署力爭女權 伊朗女性獲頒人權獎
時間:2009/10/7 09:24
撰稿‧編輯:楊明娟 新聞引據: 中央社
「接觸所有戰時婦女」(Reach All Women in War)
一年一度的波利特科夫卡亞獎是為了紀念推動人權,3年前卻在莫斯科遇害的俄羅斯記者安娜.波利特科夫卡亞。「接觸所有戰時婦女」(Reach All Women in War)人權組織負責頒發此獎,這個團體致力遏止婦女在衝突中遭遇暴力。
該組織創辦人卡札羅娃(Mariana Katzarova)告訴路透,把這個獎頒給伊朗女性,因為她們是一群非常勇敢又有膽量的女性,而且她們確實為伊朗社會帶來改變,這非常不容易。卡札羅娃說,這群伊朗婦女即使面對極大危險,依然活得勇敢,就像安娜一樣。
比利時籍的卡札羅娃,曾在波士尼亞、柯索伏與車臣等地工作,15年前設立了波利特科夫卡亞獎。
◎閱後心得:
看了許多關於以伊斯蘭教為全民信仰的國家對於女性的待遇的訊息,讓我深深地為自己生活在台灣感到慶幸。
這樣對於女性地位的貶低和其權利的忽視,雖然不是只有在伊斯蘭教國家中會發生,但是隨著民主和人權觀念的發展,千百年至今的種種歷史演變,現在的女性地位已經相較於過去有了顯著的提升,這當然不是偶然的奇蹟,而是許許多多位此感到不平的人們,一起經歷努力抗爭、改革,流過許多和水甚至血液,才換得今日這樣兩性平等的環境。
當然,我們並不能以此滿足,因為還有許多女性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遭到壓迫與傷害,也許為人所知,但大多數的情形是我們不能輕易瞭解的,我們只能繼續努力,讓兩性平權的世界能盡快來臨。
而這和死刑一樣,都應該是世界普遍認定的普世價值才對。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第二條(身分平等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10/12
◎ Henrik Bystrom
每年十月十日是「世界反死刑日」。目前全世界已有九十個國家正式廢除死刑,而四十多國實際上已不再執行死刑。
歐洲聯盟與其會員國堅決反對死刑。死刑違反人權原則,而維護人權則是歐盟建立的重要基礎。今年的「世界反死刑日」正好碰上瑞典接任歐盟輪值主席。瑞典與歐盟都相當重視此議題,長久以來強烈支持全球各地的死刑廢除運動。
許多歐洲國家要廢除死刑時,皆遭到公眾輿論的批評。但時至今日,任何一個歐盟的會員國皆不可能再採用死刑,也沒有任何一個會員國因廢除死刑而引起反對聲浪。歐洲聯盟反對在任何案件、任何情況下執行死刑。首先,我們堅信廢除死刑是必要的,以保護人性尊嚴,也可幫助推動人權發展的進程。第二,死刑的執行是無法挽回的。各種證據皆指出,不論有多少防範措施,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免於司法誤判。第三,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執行死刑能遏制犯罪。大多數的歐洲國家過去都曾施行過死刑。因此,我們累積了許多經驗,深入地研究此議題:至今並無任何證據指出,廢除死刑後會造成暴力犯罪率上升。
歐盟相當肯定台灣的民主活力,一九八七年解嚴後,人權方面亦有極大的進步。台灣的經驗常成為其他國家效仿的榜樣。在民主、自由與和平的選舉結果之下,台灣已經歷了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台灣媒體享有充分自由,且公開辯論風氣盛行。非政府組織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它們可以為任何議題和平地組織遊行。
在死刑議題方面,值得欣慰的是,台灣自二○○五年起就停止執行死刑。刑法也已經過修改。台灣司法程序的進步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今日,適用死刑的犯罪已經不多,這和昔日大不相同。然而基本的問題仍待解決,死刑仍存在於台灣司法系統中。再者,目前仍有數名囚犯在死囚牢中,法院也仍繼續判處死刑。
歐盟藉著「世界反死刑日」,對所有國家呼籲將死刑廢除。我偕同在台北所有的歐盟同僚們也對台灣做相同的呼籲。我們重申多年前請求,希望台灣能採取必要的措施,正式廢除死刑,並且減輕死刑犯的刑罰。
(作者為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代表)
◎閱後心得:
雖然台灣已有數年的時間未再執行死刑,但目前死刑尚未從我們的法律中正式廢除,而近年來台灣地區的廢除死刑聯盟也接連不斷地舉辦推廣廢除死刑此價值觀的活動,企圖由一般民眾著手,從最基層的民心為改變的重點,如此一來,才能夠在推動修法時讓過程更順利。
原本我其實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因為許多罪犯的犯罪行為殘酷凶狠的程度實在令人髮指,而通常我們接觸的、接收到的資訊媒體,大部分都基於道德的立場,而站在受害者的一方傳達訊息,這樣的報導方式似乎非常合乎情理,基於對被害者的同情與憐憫,我們時常很理所當然地去譴責加害的那一方,但是這樣看事情和思考的角度是過於偏頗的、不完全的,雖然我們都了解沒有任何人可以完全客觀,但至少我們盡力去改變這樣的思考模式。
如果我們試著去了解加害者的生命和經歷,也許這樣的情形可稍微改變。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百萬大連署力爭女權 伊朗女性獲頒人權獎
時間:2009/10/7 09:24
撰稿‧編輯:楊明娟 新聞引據: 中央社
「接觸所有戰時婦女」(Reach All Women in War)
一群伊朗女性冒著牢獄之災的風險蒐集100萬個簽名,發起請願活動要求政府開放更多女權。因為勇氣可佳,她們在6日獲頒安娜波利特科夫卡亞獎(Anna Politkovskaya award)。
一年一度的波利特科夫卡亞獎是為了紀念推動人權,3年前卻在莫斯科遇害的俄羅斯記者安娜.波利特科夫卡亞。「接觸所有戰時婦女」(Reach All Women in War)人權組織負責頒發此獎,這個團體致力遏止婦女在衝突中遭遇暴力。
該組織創辦人卡札羅娃(Mariana Katzarova)告訴路透,把這個獎頒給伊朗女性,因為她們是一群非常勇敢又有膽量的女性,而且她們確實為伊朗社會帶來改變,這非常不容易。卡札羅娃說,這群伊朗婦女即使面對極大危險,依然活得勇敢,就像安娜一樣。
比利時籍的卡札羅娃,曾在波士尼亞、柯索伏與車臣等地工作,15年前設立了波利特科夫卡亞獎。
伊朗的「百萬簽署」活動2006年展開,目標是向伊朗國會請願,要求修正與改進現階段歧視伊朗女性的法律。部份活動成員曾因危害國家安全及擾亂公共秩序等罪名入獄,其他人則遭到緩刑。
人權份子表示,伊朗女性雖擁有投票權,也能開車且從事大部分職業,但在離婚、繼承、小孩監護權、法律事務與生活其他層面,卻受到歧視,如同二等公民。
◎閱後心得:
看了許多關於以伊斯蘭教為全民信仰的國家對於女性的待遇的訊息,讓我深深地為自己生活在台灣感到慶幸。
這樣對於女性地位的貶低和其權利的忽視,雖然不是只有在伊斯蘭教國家中會發生,但是隨著民主和人權觀念的發展,千百年至今的種種歷史演變,現在的女性地位已經相較於過去有了顯著的提升,這當然不是偶然的奇蹟,而是許許多多位此感到不平的人們,一起經歷努力抗爭、改革,流過許多和水甚至血液,才換得今日這樣兩性平等的環境。
當然,我們並不能以此滿足,因為還有許多女性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遭到壓迫與傷害,也許為人所知,但大多數的情形是我們不能輕易瞭解的,我們只能繼續努力,讓兩性平權的世界能盡快來臨。
而這和死刑一樣,都應該是世界普遍認定的普世價值才對。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第二條(身分平等權)
12/15 人權一週大事記
馬總統: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開園 人權教育與世界接軌
更新日期:2009/12/13 09:5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213 09:56:00)文建會所屬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於今(12)日開園,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呂秀蓮、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政治受難者代表蔡寬裕、陳明忠、已故人權作家柏楊遺孀張香華女士,以及立法委員羅明才、國防部部長高華柱、法務部部長王清峰等人皆出席開園活動。
馬英九總統致辭時鄭重表示:「政府推動人權,不是徒托空言,會有積極行動,加強溝通與理解。」馬總統認為,未來處理園區相關事宜,要「面對歷史,就事論事;面對家屬,將心比心,更用心、更體貼」。對於施明德妻子陳嘉君日前到園區的抗議,總統表示,是公部門未能充分體會家屬的感受,造成家屬與藝術家的傷害,當盡力反省檢討。
馬總統表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見證台灣從威權到民主的歷程,深具人權歷史意義,園區開放後,除能夠彰顯園區人權的意義外,更達到解放公共空間,活化文化資產的目標。今年是美麗島事件30週年,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復原與活化保存,無論對政治受難者本人及家屬,或全國民眾,都是重要的人權教育場域。總統強調,今年是聯合國人權學習年,我國已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期許台灣能與世界人權接軌,成為世界人權的模範國家。
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和政治受難者蔡寬裕、陳明忠,以及已故人權作家柏楊遺孀張香華女士,也以受難者及家屬代表身分上台致詞。呂前副總統述說過往,她在30年前的12月13日上午5:30被逮捕,30年後的今天,她能站在台上用平靜的心情訴說當年,並不是她忘記了過往的經歷,而是訴說的不只是她的故事,是台灣過去的歷史,她勉勵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要勇敢面對過去」。亦表示,希望馬總統能落實推動人權的承諾,成立超越黨派、政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首先,他要向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過去的付出,以及蒙受的苦難,表達至高的敬意;因為前人的努力,讓今日的大眾得以享受民主的成果。文建會對園區的規畫,今後將朝妥善保存園區人權史料,仔細規劃、忠實還原歷史真相,並朝著建立人權博物館的目標努力,致力提供一個充滿歷史回顧,推廣人權教育的環境。
對人權議題非常重視,今年至今已兩度蒞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視察的馬總統,今日上午與呂前副總統、政治受難者代表、文建會盛主委、國防部高部長、法務部王部長等人仔細參觀園區的各項人權展覽及相關活動,也以「冰融過去」祈福儀式向政治受難者致最高的敬意,並與呂前副總統、政治受難者代表蔡寬裕、陳明忠、張香華女士、文建會盛主委等人在第一法庭前,種植象徵民主的流蘇樹(即俗稱之六月雪或茶葉樹),感念前人的犧牲,才能換取今日台灣民主人權的安定社會,期勉國人珍惜既有的成果,並繼續為人權努力,讓後代也可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人權保障。
為呼應聯合國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主辦單位舉行了一連串開幕活動,七大主題展覽從今起開始對外開放參觀,包括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暨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史料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歷史暨文物史料展示、台灣慰安婦女性人權影像展、LV勞動價值精品展、潘小俠攝影展、藝術家游文富當代藝術創作展「牆外」及人權書展;另外還有人權座談會、人權蚊子電影院、仁愛樓押房導覽、人權教育推廣課外教學等系列活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地址為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131號,於新店秀朗橋橋頭旁,文建會歡迎民眾入園參觀。詳細資訊請參閱園區網址
相關新聞:
景美人權園區 監獄變博物館
◎閱後心得:
雖然對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來說,美麗島事件聽起來是那麼的遙遠,現在的我們只能透過文字資料來了解過去的歷史,然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在了解過去歷史的同時,也要警惕自己應該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因為那都是用前人的血汗拼命挣出來的,更要期勉自己能夠為自己所生活的環境創造更美好完善的未來。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
建立人權教育基地 記取歷史教訓
更新日期:2009/12/13 01:58 邱祖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邱祖胤/台北報導】
人類是否能記取歷史教訓?還是會一再犯同樣錯誤?許多國家將過去屠殺戰場、政治受難者的悲情場域,改成人權博物館,提醒人們不要再重蹈覆轍,以此建立人權教育基地。
如舉世知名的波蘭奧許維茲集中營,從一九四○到四五年間即處決超過一百五十萬名猶太人,近年因為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辛德勒名單》而惡名遠播。
戰後波蘭政府特別保留原址原貌,一方面作為悼念亡者的紀念場,一方面作為控訴納粹暴行的最佳證據,每年吸引成千上萬的遊客前來參觀,已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位在南非的羅本島監獄以拘禁南非首任黑人總統曼德拉聞名,曼德拉有十八年住在島上度過黑暗歲月。這個位在開普敦外海、面積只有五平方公里的小島,在南非種族隔離政策期間拘禁無數異議分子,一九九四年南非民主化後,為建立新南非的團結將此地改為人權博物館並開放參觀。
目前開普敦每天有四班船從曼德拉住所出發前往羅本島,並請到仍在世的監獄囚犯為遊客導覽,每年吸引超過四十萬名觀光客,一九九九年同樣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台灣除了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外,尚有成立於二○○二年的綠島人權紀念園區,以及紀念宜蘭慈林台灣民主運動館等三處人權教育基地。
◎閱後心得:
但願我們能夠記取前人的心血和種種歷史的教訓,在未來開創更美好的藍圖。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更新日期:2009/12/13 09:5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213 09:56:00)文建會所屬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於今(12)日開園,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呂秀蓮、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政治受難者代表蔡寬裕、陳明忠、已故人權作家柏楊遺孀張香華女士,以及立法委員羅明才、國防部部長高華柱、法務部部長王清峰等人皆出席開園活動。
馬英九總統致辭時鄭重表示:「政府推動人權,不是徒托空言,會有積極行動,加強溝通與理解。」馬總統認為,未來處理園區相關事宜,要「面對歷史,就事論事;面對家屬,將心比心,更用心、更體貼」。對於施明德妻子陳嘉君日前到園區的抗議,總統表示,是公部門未能充分體會家屬的感受,造成家屬與藝術家的傷害,當盡力反省檢討。
馬總統表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見證台灣從威權到民主的歷程,深具人權歷史意義,園區開放後,除能夠彰顯園區人權的意義外,更達到解放公共空間,活化文化資產的目標。今年是美麗島事件30週年,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復原與活化保存,無論對政治受難者本人及家屬,或全國民眾,都是重要的人權教育場域。總統強調,今年是聯合國人權學習年,我國已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期許台灣能與世界人權接軌,成為世界人權的模範國家。
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和政治受難者蔡寬裕、陳明忠,以及已故人權作家柏楊遺孀張香華女士,也以受難者及家屬代表身分上台致詞。呂前副總統述說過往,她在30年前的12月13日上午5:30被逮捕,30年後的今天,她能站在台上用平靜的心情訴說當年,並不是她忘記了過往的經歷,而是訴說的不只是她的故事,是台灣過去的歷史,她勉勵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要勇敢面對過去」。亦表示,希望馬總統能落實推動人權的承諾,成立超越黨派、政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首先,他要向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過去的付出,以及蒙受的苦難,表達至高的敬意;因為前人的努力,讓今日的大眾得以享受民主的成果。文建會對園區的規畫,今後將朝妥善保存園區人權史料,仔細規劃、忠實還原歷史真相,並朝著建立人權博物館的目標努力,致力提供一個充滿歷史回顧,推廣人權教育的環境。
對人權議題非常重視,今年至今已兩度蒞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視察的馬總統,今日上午與呂前副總統、政治受難者代表、文建會盛主委、國防部高部長、法務部王部長等人仔細參觀園區的各項人權展覽及相關活動,也以「冰融過去」祈福儀式向政治受難者致最高的敬意,並與呂前副總統、政治受難者代表蔡寬裕、陳明忠、張香華女士、文建會盛主委等人在第一法庭前,種植象徵民主的流蘇樹(即俗稱之六月雪或茶葉樹),感念前人的犧牲,才能換取今日台灣民主人權的安定社會,期勉國人珍惜既有的成果,並繼續為人權努力,讓後代也可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人權保障。
為呼應聯合國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主辦單位舉行了一連串開幕活動,七大主題展覽從今起開始對外開放參觀,包括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暨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史料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歷史暨文物史料展示、台灣慰安婦女性人權影像展、LV勞動價值精品展、潘小俠攝影展、藝術家游文富當代藝術創作展「牆外」及人權書展;另外還有人權座談會、人權蚊子電影院、仁愛樓押房導覽、人權教育推廣課外教學等系列活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地址為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131號,於新店秀朗橋橋頭旁,文建會歡迎民眾入園參觀。詳細資訊請參閱園區網址
相關新聞:
景美人權園區 監獄變博物館
◎閱後心得:
雖然對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來說,美麗島事件聽起來是那麼的遙遠,現在的我們只能透過文字資料來了解過去的歷史,然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在了解過去歷史的同時,也要警惕自己應該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因為那都是用前人的血汗拼命挣出來的,更要期勉自己能夠為自己所生活的環境創造更美好完善的未來。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
建立人權教育基地 記取歷史教訓
更新日期:2009/12/13 01:58 邱祖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邱祖胤/台北報導】
人類是否能記取歷史教訓?還是會一再犯同樣錯誤?許多國家將過去屠殺戰場、政治受難者的悲情場域,改成人權博物館,提醒人們不要再重蹈覆轍,以此建立人權教育基地。
如舉世知名的波蘭奧許維茲集中營,從一九四○到四五年間即處決超過一百五十萬名猶太人,近年因為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辛德勒名單》而惡名遠播。
戰後波蘭政府特別保留原址原貌,一方面作為悼念亡者的紀念場,一方面作為控訴納粹暴行的最佳證據,每年吸引成千上萬的遊客前來參觀,已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位在南非的羅本島監獄以拘禁南非首任黑人總統曼德拉聞名,曼德拉有十八年住在島上度過黑暗歲月。這個位在開普敦外海、面積只有五平方公里的小島,在南非種族隔離政策期間拘禁無數異議分子,一九九四年南非民主化後,為建立新南非的團結將此地改為人權博物館並開放參觀。
目前開普敦每天有四班船從曼德拉住所出發前往羅本島,並請到仍在世的監獄囚犯為遊客導覽,每年吸引超過四十萬名觀光客,一九九九年同樣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台灣除了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外,尚有成立於二○○二年的綠島人權紀念園區,以及紀念宜蘭慈林台灣民主運動館等三處人權教育基地。
◎閱後心得:
但願我們能夠記取前人的心血和種種歷史的教訓,在未來開創更美好的藍圖。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10/6 人權一週大事記
港人抬棺 抗議北京打壓人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10/2
中國大肆慶祝建政六十週年之際,香港民間發出民主的怒吼,支聯會發起抗議北京打壓人權的「黑色十.一」遊行示威,獲得多個政黨和團體響應,數百名群眾穿上黑衣,頭上綁上黑絲帶,齊聲向北京嗆聲。 (路透)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中國昨天大肆慶祝六十週年國慶之際,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發起遊行示威,八百多人穿黑衣,頭綁黑絲帶,還抬起象徵香港人權與民主倒退的黑色紙棺材,齊聲向北京嗆聲,抗議打壓人權的「黑色十.一」。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黃仁龍帶著兩千多位代表在香港金紫荊廣場舉行升旗儀式,廣場附近的街頭卻傳來不一樣的聲音。包括社民連、教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多個政黨和團體,都響應支聯會的遊行活動,前往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大樓,沿途高舉「中共禍國殃民六十年」、「十一國殤」、「大躍進餓死三千萬人」等標語,對中國共產黨及香港民主法治大倒退發出怒吼,要求北京平反「六四」、釋放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結束一黨專政,把權力還給人民。
抬黑色紙棺材的社民連代表,由綽號長毛的知名民主派議員梁國雄率領,但未抵達中聯辦就被警方用拒馬攔住,雙方推撞,期間一名警員跌倒,警方拘捕三人。
帝國大廈亮燈慶十一遭抗議
與此同時,海外流亡藏人及維吾爾人團體同聲發出怒吼,由中國民主陣線、天安門母親之友、自由西藏學生聯盟等英國部份漢人、維吾爾人和藏人組成的「團結會」一日發表聲明,呼籲全世界正義力量聯合起來,共同反對中共暴政。
在印度新德里,示威藏人因為試圖爬牆闖入中國使館,有二十一人遭逮捕;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大批藏人發動抗議,並企圖闖入中國使館,最後有七十人被捕。
美國紐約帝國大廈週三在大樓頂部亮起象徵中國國旗的紅黃紅三層燈飾,以慶祝中國國慶,不過卻遭到當地媒體和國會議員圍勦,批評不該在象徵民主自由的美國地標慶祝中共革命成功,況且北京政府的自由和人權紀錄惡劣;共和黨眾議員金恩說,這是紐約「悲哀的一天」。約二十名海外流亡藏人,也在亮燈儀式時,聚集在帝國大廈外的第五大道抗議。
◎閱後心得:
對於美國紐約帝國大廈的舉動,我只能說我感到無言以對,且相當失望,在經濟海嘯低迷期稍稍回穩之後,幾乎全世界的指望都向著國家人口數最為眾多的中國,世界各國都在引頸企盼著借著中國日漸強大的經濟實力,能夠使世界經濟慘烈冰冷的局勢慢慢回溫,於是中國開始陸陸續續接到很多重要國家代表來拜訪,世界外交在近期之內更顯得活絡許多。
但是,這樣的外交活動卻對於中國境內的人權問題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可以說他們仍舊依照自己的法律,對那些向國家爭取人權的鬥士們,進行許多不人道且不合世界人權宣言規範的行為,或監禁或動用私刑或武裝打壓,這並不是我們努力位自己爭取應得的權利這麼長久的時間以來,願意看見的狀況。
而身為世界龍頭大國的美國,即使基於經濟壓力的情況下,對於中國於人權的種種惡行不多加回應,但也不能因此公開替中國慶祝國慶,這等於是讓他人認定美國間接地贊同中國建國以來六十年間,對於國內百姓的所作所為,是一個國家政府應該做的,而事實上,只要是有一定程度的人權意識國家都明白,如果中國仍然不改進其國家內部的人權狀況的話,這樣的事情只會惡性循環越來越多越來越亂。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八條(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第二十條(和平集會結社自由權)
===============================================
阿根廷人權女歌手辭世 數千人瞻仰遺容
公共電視 (2009-10-05 23:20)
阿根廷知名的民謠老歌手,摩希迪索莎,四號因病辭世,享年74歲。索莎的遺體被安放在阿根廷國會大廈接受民眾瞻仰,有數千人前往致哀。總統克莉斯丁娜宣佈,當天為全國哀悼日,追悼這位阿根廷當代最偉大的音樂家。
兩個星期前因肺部疾病,而入院接受治療的,摩希迪索莎,四號不敵病魔的折騰,腎功能衰竭撒手人寰。遺體隨及被移往國會大廈接受民眾瞻仰,消息傳出後,好幾千人手持著鮮花和國旗,在國會大廈門外排隊,等著向拉丁美洲這一代巨星致敬。
1935年出身在阿根廷,一個貧窮勞工家庭的索莎,從小就喜歡唱歌,15歲那一年贏得當地電台的歌唱比賽冠軍,開啟了她的演唱人生。索莎的歌曲吐露廣大沉默百姓的心聲,是1970年代,拉丁美洲新歌運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在那個獨裁政權的時代,她以歌聲和當權者對抗,在1979年被迫出走流亡歐洲。直到政治風向轉變了,索莎才終於在1982年重返故土。
索莎一生總計發行了40張專輯,合作對象包括帕華洛帝、史汀,夏奇拉、卡耶塔諾費洛索等人,最新發行的作品獲得了本屆拉丁葛萊美獎三項提名,包括年度最佳唱片和最佳民謠音樂作品。
※延伸閱讀:
吉他是槍 歌聲是子彈─Mercedes Sosa
關於拉丁美洲民歌-〈音樂是向苦難大地招魂的法術〉
◎閱後心得:
因為這一則新聞,我認識了一位令人崇敬的歌手--Mercedes Sosa。
雖然認識她的契機是她的死亡消息,但卻也因此稍微接觸了拉丁美洲民歌,和它發展的歷史與精神意義。
關於民歌,我們也曾經有那樣一個燦爛的年代,那是我的年紀無緣接觸的年代,充滿了希望與對未來的憧憬,聽過父母的轉述,那個年代的年輕人充滿活力與朝氣,相信用自己的一雙手便能開拓通往美好未來的一條道路,他們單純、直率、沒有心機、想得不多,一心一意地追求夢想,還看不到利益爭奪的現實黑暗那一面,於是,每個人的心靈都是純真的,與近年來的年輕人不同,他們不需要還未出社會就必須與世界競爭,只需要想到身邊的人事物,然後專心一意地打拼,為著要給孩子們更舒適的世界。
所以有些心境是難以體會的,人權對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來說,就像真的是天賦人權一樣,打從有記憶以來就一直存在著,但是歷史告訴我們並非如此,人權是我們的前人為了生活得更好而努力爭取的,甚至為此引起爭戰,淌過血、流過淚、受過傷,有些傷痛甚至用一輩子的時間也好不了,否則二二八紀念的活動也不會每年都引發如此多關注了。
Mercedes Sosa,一個用生命在唱歌的女子,雖然為了讓人容易記得而替她貼上了"社運民歌手"的標籤,但對我來說,她不過是以一個"人"的身分,單純地唱出對於生活的渴望,對於生活得更美好的渴望,也因為這份單純,才能讓更多人受到感動,也才能造成這麼多的迴響,因為那是我們共同追求的夢想,而她,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代言人。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10/2
中國大肆慶祝建政六十週年之際,香港民間發出民主的怒吼,支聯會發起抗議北京打壓人權的「黑色十.一」遊行示威,獲得多個政黨和團體響應,數百名群眾穿上黑衣,頭上綁上黑絲帶,齊聲向北京嗆聲。 (路透)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中國昨天大肆慶祝六十週年國慶之際,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發起遊行示威,八百多人穿黑衣,頭綁黑絲帶,還抬起象徵香港人權與民主倒退的黑色紙棺材,齊聲向北京嗆聲,抗議打壓人權的「黑色十.一」。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黃仁龍帶著兩千多位代表在香港金紫荊廣場舉行升旗儀式,廣場附近的街頭卻傳來不一樣的聲音。包括社民連、教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多個政黨和團體,都響應支聯會的遊行活動,前往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大樓,沿途高舉「中共禍國殃民六十年」、「十一國殤」、「大躍進餓死三千萬人」等標語,對中國共產黨及香港民主法治大倒退發出怒吼,要求北京平反「六四」、釋放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結束一黨專政,把權力還給人民。
抬黑色紙棺材的社民連代表,由綽號長毛的知名民主派議員梁國雄率領,但未抵達中聯辦就被警方用拒馬攔住,雙方推撞,期間一名警員跌倒,警方拘捕三人。
帝國大廈亮燈慶十一遭抗議
與此同時,海外流亡藏人及維吾爾人團體同聲發出怒吼,由中國民主陣線、天安門母親之友、自由西藏學生聯盟等英國部份漢人、維吾爾人和藏人組成的「團結會」一日發表聲明,呼籲全世界正義力量聯合起來,共同反對中共暴政。
在印度新德里,示威藏人因為試圖爬牆闖入中國使館,有二十一人遭逮捕;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大批藏人發動抗議,並企圖闖入中國使館,最後有七十人被捕。
美國紐約帝國大廈週三在大樓頂部亮起象徵中國國旗的紅黃紅三層燈飾,以慶祝中國國慶,不過卻遭到當地媒體和國會議員圍勦,批評不該在象徵民主自由的美國地標慶祝中共革命成功,況且北京政府的自由和人權紀錄惡劣;共和黨眾議員金恩說,這是紐約「悲哀的一天」。約二十名海外流亡藏人,也在亮燈儀式時,聚集在帝國大廈外的第五大道抗議。
◎閱後心得:
對於美國紐約帝國大廈的舉動,我只能說我感到無言以對,且相當失望,在經濟海嘯低迷期稍稍回穩之後,幾乎全世界的指望都向著國家人口數最為眾多的中國,世界各國都在引頸企盼著借著中國日漸強大的經濟實力,能夠使世界經濟慘烈冰冷的局勢慢慢回溫,於是中國開始陸陸續續接到很多重要國家代表來拜訪,世界外交在近期之內更顯得活絡許多。
但是,這樣的外交活動卻對於中國境內的人權問題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可以說他們仍舊依照自己的法律,對那些向國家爭取人權的鬥士們,進行許多不人道且不合世界人權宣言規範的行為,或監禁或動用私刑或武裝打壓,這並不是我們努力位自己爭取應得的權利這麼長久的時間以來,願意看見的狀況。
而身為世界龍頭大國的美國,即使基於經濟壓力的情況下,對於中國於人權的種種惡行不多加回應,但也不能因此公開替中國慶祝國慶,這等於是讓他人認定美國間接地贊同中國建國以來六十年間,對於國內百姓的所作所為,是一個國家政府應該做的,而事實上,只要是有一定程度的人權意識國家都明白,如果中國仍然不改進其國家內部的人權狀況的話,這樣的事情只會惡性循環越來越多越來越亂。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八條(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第二十條(和平集會結社自由權)
===============================================
阿根廷人權女歌手辭世 數千人瞻仰遺容
公共電視 (2009-10-05 23:20)
阿根廷知名的民謠老歌手,摩希迪索莎,四號因病辭世,享年74歲。索莎的遺體被安放在阿根廷國會大廈接受民眾瞻仰,有數千人前往致哀。總統克莉斯丁娜宣佈,當天為全國哀悼日,追悼這位阿根廷當代最偉大的音樂家。
兩個星期前因肺部疾病,而入院接受治療的,摩希迪索莎,四號不敵病魔的折騰,腎功能衰竭撒手人寰。遺體隨及被移往國會大廈接受民眾瞻仰,消息傳出後,好幾千人手持著鮮花和國旗,在國會大廈門外排隊,等著向拉丁美洲這一代巨星致敬。
1935年出身在阿根廷,一個貧窮勞工家庭的索莎,從小就喜歡唱歌,15歲那一年贏得當地電台的歌唱比賽冠軍,開啟了她的演唱人生。索莎的歌曲吐露廣大沉默百姓的心聲,是1970年代,拉丁美洲新歌運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在那個獨裁政權的時代,她以歌聲和當權者對抗,在1979年被迫出走流亡歐洲。直到政治風向轉變了,索莎才終於在1982年重返故土。
索莎一生總計發行了40張專輯,合作對象包括帕華洛帝、史汀,夏奇拉、卡耶塔諾費洛索等人,最新發行的作品獲得了本屆拉丁葛萊美獎三項提名,包括年度最佳唱片和最佳民謠音樂作品。
※延伸閱讀:
吉他是槍 歌聲是子彈─Mercedes Sosa
關於拉丁美洲民歌-〈音樂是向苦難大地招魂的法術〉
◎閱後心得:
因為這一則新聞,我認識了一位令人崇敬的歌手--Mercedes Sosa。
雖然認識她的契機是她的死亡消息,但卻也因此稍微接觸了拉丁美洲民歌,和它發展的歷史與精神意義。
關於民歌,我們也曾經有那樣一個燦爛的年代,那是我的年紀無緣接觸的年代,充滿了希望與對未來的憧憬,聽過父母的轉述,那個年代的年輕人充滿活力與朝氣,相信用自己的一雙手便能開拓通往美好未來的一條道路,他們單純、直率、沒有心機、想得不多,一心一意地追求夢想,還看不到利益爭奪的現實黑暗那一面,於是,每個人的心靈都是純真的,與近年來的年輕人不同,他們不需要還未出社會就必須與世界競爭,只需要想到身邊的人事物,然後專心一意地打拼,為著要給孩子們更舒適的世界。
所以有些心境是難以體會的,人權對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來說,就像真的是天賦人權一樣,打從有記憶以來就一直存在著,但是歷史告訴我們並非如此,人權是我們的前人為了生活得更好而努力爭取的,甚至為此引起爭戰,淌過血、流過淚、受過傷,有些傷痛甚至用一輩子的時間也好不了,否則二二八紀念的活動也不會每年都引發如此多關注了。
Mercedes Sosa,一個用生命在唱歌的女子,雖然為了讓人容易記得而替她貼上了"社運民歌手"的標籤,但對我來說,她不過是以一個"人"的身分,單純地唱出對於生活的渴望,對於生活得更美好的渴望,也因為這份單純,才能讓更多人受到感動,也才能造成這麼多的迴響,因為那是我們共同追求的夢想,而她,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代言人。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10/6 課堂紀錄
第一章 基本權利的發展
1、1215年 英國大憲章--
限制王權,並規範國王如何對待貴族、教會,進而保障其財產與人身自由權。
2、1268年 英國「權利請願書」--
禁止任意逮捕,法庭審判程序之保障及徵稅需獲國會同意。
3、1679年 英國人身保護令--
觀念與運作原則具體化,政府若無合法命令,不能逮捕他人;未經法庭調查,也不能監禁他人。
4、1689年 英國權利法案--
「光榮革命」後英人擁有不可被剝奪的民事及政治權利。
包含:A.議員、國會有言論自由
B.人民可向國王請願、佩帶武器自衛
C.國王不得干涉法律
D.國王不得任意徵稅
影響:朝向國會至上的虛位君主立憲政體發展,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5、1776年 美國維吉尼亞人權法案--
權利來自於人民,政治統治者擁有的只是有限且有時間限制的政治權利。(定期改選)
6、1789年 法國人權宣言--
宣示自由,私有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人們擁有言論、信仰、言論和出版自由:基於平等原則,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確立政府三權分立原則。
1、1215年 英國大憲章--
限制王權,並規範國王如何對待貴族、教會,進而保障其財產與人身自由權。
2、1268年 英國「權利請願書」--
禁止任意逮捕,法庭審判程序之保障及徵稅需獲國會同意。
3、1679年 英國人身保護令--
觀念與運作原則具體化,政府若無合法命令,不能逮捕他人;未經法庭調查,也不能監禁他人。
4、1689年 英國權利法案--
「光榮革命」後英人擁有不可被剝奪的民事及政治權利。
包含:A.議員、國會有言論自由
B.人民可向國王請願、佩帶武器自衛
C.國王不得干涉法律
D.國王不得任意徵稅
影響:朝向國會至上的虛位君主立憲政體發展,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5、1776年 美國維吉尼亞人權法案--
權利來自於人民,政治統治者擁有的只是有限且有時間限制的政治權利。(定期改選)
6、1789年 法國人權宣言--
宣示自由,私有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人們擁有言論、信仰、言論和出版自由:基於平等原則,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確立政府三權分立原則。
9/29 人權一週大事記
來源:破報..The Voice of Generation Next.
轉型正義底下的盲點-再次與世隔離的樂生療養院
2009-09-24 20:37
文/陳韋臻
上週三(9月16日)炙陽灼人的近午時刻,行政院衛生署前聚集了幾十位「救援樂生孤島」的群眾。在衛生署漢生人權小組開會前夕,抗議捷運局吃人夠夠,拆除了樂生院大門,更即將毀掉目前出入的道路,讓以電動車代步的阿公阿嬤,拖著不便的身軀與齒牙動搖的年歲,每日經烈日雨淋駛過長達兩公里以上的路程才能到新大樓換藥領藥。當然,始終秉持「先拆再說」原則的捷運局,表示樂生院區與新大樓間的便橋得到民國102年完工,套句院民的話:「是要做給鬼走嗎?」
捷運局的奈何橋計畫
現場每位抗議的民眾,人手高舉一張A4紙,上頭是院民們以變形、扭曲、相黏萎縮的手連署簽名的歪扭字跡,或是根本無法簽名改以印章、代簽的院民姓名,小小卻艱辛的動作,烙在紙上的除了長年病痛的影響,更多是從日據時代延續到眼下所謂社會以民主多數為名的不公對待。他們的簽名、現場的抗議,是要求樂生療養院管理機關衛生署,以其職責所在阻止捷運局逐步封鎖樂生院民對外及對新大樓互通的道路。
捷運局從八月假「衛生署人權小組」名義違法封門後,院民改由比原先四倍長的道路進出,至此已讓許多院民身體不適,更削減了院民與新大樓住戶間的往來;然而往後,捷運局更進一步要將現今對外道路封閉,新規劃的路程是繞過整個捷運機廠才能回到中正路上,到原來的大門口路程全長達兩公里,也就是十圈操場的距離(見捷運工程局圖示)。路程上可能代步車沒電、身體不適、在中正路狹窄人行道上和對向路人卡住,夏天要補充水分以免中暑、雨天要撐傘(這還得院民的手可以拿傘才行),直到102年便橋建好。換言之,阿公阿嬤得要身體夠勇健才有機會走到為了院民蓋的新橋,更可能的情況是,如此超越能力負擔的路程將惡化院民身體。可笑的是,捷運局蓋給工程機具走的橋,其完工速度真是少見的高效率,但給人走的橋卻得蓋上四年,真是人命賤如草芥,連卡車都贏不了。
補償金之後的正義何在?
這些樂生院對外道路的封閉、挪轉,牽涉的不僅是院民醫療的方便性,更關乎院民社交、與社會互動的基本權力。對於一名行動不便且病痛在身的年長漢生病患而言,無論是兩公里的路程或是衛生署所謂一天兩班的醫院接駁車,都剝奪了其自主出入家園的權力,這不僅是一般民眾的日常需求-無論是生理或心理,更何況這群阿公阿嬤是歷史政策錯誤下的犧牲者,政府與社會虧欠他們的遠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也因此,政府制定了「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藉以「補償」他們所受到的長年不公對待。
然而,今日台灣許多抗爭和所謂轉形正義的執行皆以「補償金」收場的情況底下,一般已習慣將「補償金」直接等同於「補償」的概念,不僅忽略了「保障」、「回復名譽」的執行,更在「補償金」的手續過後,無視其權益持續受剝奪。在「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底下,明定「安養權益」底下的「回歸社區與家庭之協助」,在整個政府機關執行中消失殆盡,更甚,取而代之的是對樂生院阿公阿嬤走入社會空間的趕盡殺絕。
眾所皆知,補償金通常是歷史暴力事件已無可逆轉時的最終賠償方式,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補償金發放過後,所有的不公不義皆已遭到逆轉。以樂生院現階段政府和捷運局的態度而言,是持續在同一群人身上製造社會藩籬,也就是繼續地重複歷史錯誤政策;荒謬的是,避免重複歷史錯誤正是轉形正義的初衷之一。另一方面,樂生院近年來的命運,乃是授權於政府方面釋出多數居民對大眾運輸系統的「民主意見」;同樣詭譎的是,「民主」也正是轉形正義的三項期許之一。在台灣究竟何為正義、何為民主,在一小撮弱勢民眾身上便可見真章。
◎閱後心得:
在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體制底下,我們往往以為自己已經做出了最完善的民主表達方式,但是永遠都不夠好,不夠盡如人意。
也許看到這樣的報導,大多數的人會在心裡為樂生療養院裡的阿公阿嬤抱屈,但是事實上我們都不會實際付諸行動,為他們去抗爭,只有少數以扶助弱小為使命的人權運動人士,願意認真傾聽和身體力行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利。
這樣的社會也許會讓人感到心寒,但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所以無法真正做到將心比心的程度,去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進而了解然後體諒;常常我們只是嘴巴上和人討論社會不公,但是通常的狀況是:事情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所以聊一聊就忘了,隔天太陽出來之後,我們仍舊過著以往的生活,這樣的狀況很正常,但是它是應該的嗎?
人情的冷漠似乎已經成為科技進步發達的副作用,我們得到了便利迅速的生活,相對的,對於週遭人事物的關心與連結性就變得更弱了,因為腳步的加快,讓我們常常以為自己沒有時間做很多其實很微不足道的事情,比方說和家人吃完飯後聊聊天、陪長輩散散步、讀一本書、陪孩子玩耍、帶父母出遊等等,而如果我們連自己最親近的人都不願挪出時間去關懷,又如何能夠推己及人地去體會其他在社會角落孤立無援的弱勢團體呢?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三條(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
第八條(基本權利遭到侵害時,應要求國家法庭補救)
===============================================
來源:破報..The Voice of Generation Next.
變成歐巴桑也要繼續基進-訪問日本女性主義學者上野千鶴子
2009-09-17 21:23
文/陳佩甄
橘色,據說是黃昏的顏色;而上週日(9月13日)日本著名女性主義學者上野千鶴子(Ueno Chizuko)一襲橘色衣著第二度踏上台灣土地,神色清爽自得,帶來的是較柔性、親民的著作《一個人的老後》(時報出版);距她前一次應學術邀請來台,已是15年前的事。新作雖然是反映日本高齡社會的諸多功能性問題、收集親友及自身經驗的老後生活實用分享,卻是她作為「職業」女性主義學者、從早期批判父權體制與資本主義、研究近代家庭的形成與終結、到關注老化社會(aging society)的一部著作。從新作到訪談內容,體現的是她的學術生涯與個人生命緊緊相扣。
上野千鶴子現任東京大學社會學教授,是日本最著名的、也是最「惡名昭彰」的女性主義學者,因為她自年輕時代起即不屈不撓的批評許多日本文化中的歧視性社會習俗。從六零年代時就是個激進學生的她,不斷在書籍和報紙的評論批判社會結構,她的筆是日本父權結構的一根刺,她的思想是不容忽視的女性聲音。如 2006年時,上野與東京都政府陷於僵持,她當時提倡的「性別自由」(free gender)一說,被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斥為「怪誕」教育。上野成長在一個傳統日本家庭裡(而且還是只佔日本人口百分之一的基督教家庭),從小面對性別歧視父親與母親的惡劣關係、作為么女的不受期待,被灌輸女人無用、男性為上的觀念,她一方面善用了不被重視而多出的自主空間,走向醫師父親認為對人類沒有幫助的社會科學,並從父母的婚姻衝突中找到成為一個女權主義者的動機。作為六零年代全球學生運動的在地、個人實踐者,她從性別運動中發現強有力的武器;在當時勞動議題甚上雲霄的歷史背景下,她感受到的是日本婦女的勞動階層具有強烈積極性。即便日本女性在公共領域(政府機構或私人企業)的權力高層能見度低,這不表示婦女解放在日本較弱;她認為在基層活動的婦女們,無論是是失業或家庭主婦,對於環境保護和食品安全的推動扮演十分積極的角色。例如,日本進口美國牛肉反對聲浪中,婦女以家政力量介入,即是政府不能忽視的聲音。
女權運動或女性主義思潮或許帶給她思想的土壤,但認真思考眼前的選擇、專注於實踐自己的決定,才是她身為一個在日本社會中生存的女性的思考態度;這套人生哲學她實踐至今,自詡算是過著自己滿意的生活。上野千鶴子在台北溫州街茶館裡,身邊的飾品、物件溢滿鮮紅色調,她說紅色在日本是年過六十的象徵。人生的色調從早期黑白幹練到如今的鮮橘紅,意味著她的暮年生活已屆,連帶的是思考關懷亦趨近高齡社會的多種議題。而她強調,老化社會議題不只是日本以至亞洲社會趨勢,更是她個人切身議題;再老一點之後,她可能會開始思考死亡議題。
回到上野此行的目的,「一個人的老後生活」中的「一個人」也正是持不婚態度的她所切身思考的生活形式。關於不婚,上野笑稱是因為自己無法承諾一段終身長久的關係,更深沈的思考因素則是與日本婚姻制度中的男女縱屬關係有關;她強調自己不喜歡屬於某人或擁有某人的關係概念,也覺得自己找不到需要向國家註冊以證明一段關係的理由。當然老後的生活無法一人全數料理,這也是上野在新書及座談會中總結的兩個重點:要正視自己的弱點、承認自己的老化,並且要發展一個互助友好的環境。亞洲國家的福利制度或許不如北歐社會健全,但日本近二十年來推動的互助社區、公寓網絡則是應對個人需求無法由國家滿足的中間思考;在書中上野即點出了神奈川縣的單身女子公寓網絡「COCO湘南台」、非營利組織「MOMO」推出的服務之家,或由個人設置的「朋友村」...等老者、獨居社區網絡。
而能夠正視自己的弱點則是自助、互助的重要基礎。一如當她被問及接續的書寫計畫時,她打算接著撰寫男性版的《一個人的老後》。訪談中她提及,如果你單看日本男性個人,他們似乎非常柔軟與實際;但是,一旦他們組織起來,他們就會成為一道難以跨越的大牆。她所指的是,社會中到處可見的性別偏見、男女有別的規則和慣例,大多是保護男性的特權,卻也使得男性越難正視自己的弱化並開口求援。而要整個社會一同面對老化事實,則要從輿論建立著手。例如當我跟上野教授聊到最近正在看的一齣與老者看護有關的日劇《俠義護工》(任侠ヘルパー)時,她也說自己寫過該日劇原著漫畫的評論(《ヘルプマン!》〔Help Man!〕。中譯《看護工向前衝》,東立出版),這類觸及老人議題的大眾讀物在日本已累積不少,除了多元呈現人口老化的各種狀況外,還得以使廣泛的、各年齡層的閱聽眾接觸、瞭解本世紀最重要的社會老化問題。
「無論是誰,最後都是一個人。」是新書破題的一句話;而無論是誰,亦終將面臨老後生活。日本已達20%的老年人口結構,台灣也早已超過230萬、佔 10%的總人口數。東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高承恕於《全球中央》雜誌的訪談中曾言:人口結構的改變是一場寧靜革命,它無聲無息,卻改變社會基本結構、影響各層面。這也是上野所體認到的一場全民戰役,即使她笑稱自己已是「aged feminist」,仍持續建立女性議題網絡、串連各年齡層的研究者,做為一個獨身不婚的歐巴桑,上野從個人戰鬥位置,持續她的激進路線。
◎閱後心得:
「無論是誰,最後都是一個人。」--這句話給我很大的震撼,但是在震撼的同時卻也夾帶著非常強烈的認同感。
看過身旁親人的死亡之後,我似乎更能體會這句話的涵義,雖然一定不夠深刻,但至少我明白,不論是來到這個世界,或是離開這個世界,我們都是一個人來,也一個人走,姑且不論靈魂存不存在的問題,也不要去爭辯永生或輪迴,我們只需要單純地面對自己,面對自己的生命。
社會結構的改變已經是一個不容忽視的趨勢,前兩代的人們煩惱的是如何養活因為不懂節育而生太多的孩子,現代的人們則煩惱的是因為不想生下一代,而造成必須奉養老一代人更久的問題,而這畢竟是時代和環境以及人們價值觀的變遷相互影響之下所產生的現象,然而可惜的是,亞洲區的國家或許是由於傳統觀念的緣故,對於老年人口逐年增加所擬定的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總是比西方國家晚一步。
我不敢說自己是一個激進的女性主義者,但是上野千鶴子的觀點我相當認同,日本社會中男尊女卑的觀念,相較於中華文化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在台灣,這樣性別自由的議題發展的速度看起來似乎比日本更為快速,然而我們也不能夠很有自信地說,我們比日本還要進步,反而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很多時候,雖然我們以為自己的觀念已經達到男女平等的境界,但其實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價值觀仍舊深深地影響著我們,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無意間顯露出來。
而雖然我認同她對於女性自主積極性其實很強烈的觀點,但我並不像她一樣認為婚姻是向國家註冊證明我們的關係,我認為雖然大多數的婚姻裡,也許仍舊隱約存在著男女從屬的關係,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能達到性別自由與男女平等的層次,這樣的婚姻關係也是我們必須致力去改善,而不是選擇不婚就能解決的,因為,就算沒有婚姻關係,兩個人在一起還是有可能有從屬關係發生的可能性。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六條(男女婚姻、家庭自由平等權)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轉型正義底下的盲點-再次與世隔離的樂生療養院
2009-09-24 20:37
文/陳韋臻
上週三(9月16日)炙陽灼人的近午時刻,行政院衛生署前聚集了幾十位「救援樂生孤島」的群眾。在衛生署漢生人權小組開會前夕,抗議捷運局吃人夠夠,拆除了樂生院大門,更即將毀掉目前出入的道路,讓以電動車代步的阿公阿嬤,拖著不便的身軀與齒牙動搖的年歲,每日經烈日雨淋駛過長達兩公里以上的路程才能到新大樓換藥領藥。當然,始終秉持「先拆再說」原則的捷運局,表示樂生院區與新大樓間的便橋得到民國102年完工,套句院民的話:「是要做給鬼走嗎?」
捷運局的奈何橋計畫
現場每位抗議的民眾,人手高舉一張A4紙,上頭是院民們以變形、扭曲、相黏萎縮的手連署簽名的歪扭字跡,或是根本無法簽名改以印章、代簽的院民姓名,小小卻艱辛的動作,烙在紙上的除了長年病痛的影響,更多是從日據時代延續到眼下所謂社會以民主多數為名的不公對待。他們的簽名、現場的抗議,是要求樂生療養院管理機關衛生署,以其職責所在阻止捷運局逐步封鎖樂生院民對外及對新大樓互通的道路。
捷運局從八月假「衛生署人權小組」名義違法封門後,院民改由比原先四倍長的道路進出,至此已讓許多院民身體不適,更削減了院民與新大樓住戶間的往來;然而往後,捷運局更進一步要將現今對外道路封閉,新規劃的路程是繞過整個捷運機廠才能回到中正路上,到原來的大門口路程全長達兩公里,也就是十圈操場的距離(見捷運工程局圖示)。路程上可能代步車沒電、身體不適、在中正路狹窄人行道上和對向路人卡住,夏天要補充水分以免中暑、雨天要撐傘(這還得院民的手可以拿傘才行),直到102年便橋建好。換言之,阿公阿嬤得要身體夠勇健才有機會走到為了院民蓋的新橋,更可能的情況是,如此超越能力負擔的路程將惡化院民身體。可笑的是,捷運局蓋給工程機具走的橋,其完工速度真是少見的高效率,但給人走的橋卻得蓋上四年,真是人命賤如草芥,連卡車都贏不了。
補償金之後的正義何在?
這些樂生院對外道路的封閉、挪轉,牽涉的不僅是院民醫療的方便性,更關乎院民社交、與社會互動的基本權力。對於一名行動不便且病痛在身的年長漢生病患而言,無論是兩公里的路程或是衛生署所謂一天兩班的醫院接駁車,都剝奪了其自主出入家園的權力,這不僅是一般民眾的日常需求-無論是生理或心理,更何況這群阿公阿嬤是歷史政策錯誤下的犧牲者,政府與社會虧欠他們的遠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也因此,政府制定了「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藉以「補償」他們所受到的長年不公對待。
然而,今日台灣許多抗爭和所謂轉形正義的執行皆以「補償金」收場的情況底下,一般已習慣將「補償金」直接等同於「補償」的概念,不僅忽略了「保障」、「回復名譽」的執行,更在「補償金」的手續過後,無視其權益持續受剝奪。在「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底下,明定「安養權益」底下的「回歸社區與家庭之協助」,在整個政府機關執行中消失殆盡,更甚,取而代之的是對樂生院阿公阿嬤走入社會空間的趕盡殺絕。
眾所皆知,補償金通常是歷史暴力事件已無可逆轉時的最終賠償方式,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補償金發放過後,所有的不公不義皆已遭到逆轉。以樂生院現階段政府和捷運局的態度而言,是持續在同一群人身上製造社會藩籬,也就是繼續地重複歷史錯誤政策;荒謬的是,避免重複歷史錯誤正是轉形正義的初衷之一。另一方面,樂生院近年來的命運,乃是授權於政府方面釋出多數居民對大眾運輸系統的「民主意見」;同樣詭譎的是,「民主」也正是轉形正義的三項期許之一。在台灣究竟何為正義、何為民主,在一小撮弱勢民眾身上便可見真章。
◎閱後心得:
在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體制底下,我們往往以為自己已經做出了最完善的民主表達方式,但是永遠都不夠好,不夠盡如人意。
也許看到這樣的報導,大多數的人會在心裡為樂生療養院裡的阿公阿嬤抱屈,但是事實上我們都不會實際付諸行動,為他們去抗爭,只有少數以扶助弱小為使命的人權運動人士,願意認真傾聽和身體力行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利。
這樣的社會也許會讓人感到心寒,但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所以無法真正做到將心比心的程度,去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進而了解然後體諒;常常我們只是嘴巴上和人討論社會不公,但是通常的狀況是:事情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所以聊一聊就忘了,隔天太陽出來之後,我們仍舊過著以往的生活,這樣的狀況很正常,但是它是應該的嗎?
人情的冷漠似乎已經成為科技進步發達的副作用,我們得到了便利迅速的生活,相對的,對於週遭人事物的關心與連結性就變得更弱了,因為腳步的加快,讓我們常常以為自己沒有時間做很多其實很微不足道的事情,比方說和家人吃完飯後聊聊天、陪長輩散散步、讀一本書、陪孩子玩耍、帶父母出遊等等,而如果我們連自己最親近的人都不願挪出時間去關懷,又如何能夠推己及人地去體會其他在社會角落孤立無援的弱勢團體呢?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三條(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
第八條(基本權利遭到侵害時,應要求國家法庭補救)
===============================================
來源:破報..The Voice of Generation Next.
變成歐巴桑也要繼續基進-訪問日本女性主義學者上野千鶴子
2009-09-17 21:23
文/陳佩甄
橘色,據說是黃昏的顏色;而上週日(9月13日)日本著名女性主義學者上野千鶴子(Ueno Chizuko)一襲橘色衣著第二度踏上台灣土地,神色清爽自得,帶來的是較柔性、親民的著作《一個人的老後》(時報出版);距她前一次應學術邀請來台,已是15年前的事。新作雖然是反映日本高齡社會的諸多功能性問題、收集親友及自身經驗的老後生活實用分享,卻是她作為「職業」女性主義學者、從早期批判父權體制與資本主義、研究近代家庭的形成與終結、到關注老化社會(aging society)的一部著作。從新作到訪談內容,體現的是她的學術生涯與個人生命緊緊相扣。
上野千鶴子現任東京大學社會學教授,是日本最著名的、也是最「惡名昭彰」的女性主義學者,因為她自年輕時代起即不屈不撓的批評許多日本文化中的歧視性社會習俗。從六零年代時就是個激進學生的她,不斷在書籍和報紙的評論批判社會結構,她的筆是日本父權結構的一根刺,她的思想是不容忽視的女性聲音。如 2006年時,上野與東京都政府陷於僵持,她當時提倡的「性別自由」(free gender)一說,被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斥為「怪誕」教育。上野成長在一個傳統日本家庭裡(而且還是只佔日本人口百分之一的基督教家庭),從小面對性別歧視父親與母親的惡劣關係、作為么女的不受期待,被灌輸女人無用、男性為上的觀念,她一方面善用了不被重視而多出的自主空間,走向醫師父親認為對人類沒有幫助的社會科學,並從父母的婚姻衝突中找到成為一個女權主義者的動機。作為六零年代全球學生運動的在地、個人實踐者,她從性別運動中發現強有力的武器;在當時勞動議題甚上雲霄的歷史背景下,她感受到的是日本婦女的勞動階層具有強烈積極性。即便日本女性在公共領域(政府機構或私人企業)的權力高層能見度低,這不表示婦女解放在日本較弱;她認為在基層活動的婦女們,無論是是失業或家庭主婦,對於環境保護和食品安全的推動扮演十分積極的角色。例如,日本進口美國牛肉反對聲浪中,婦女以家政力量介入,即是政府不能忽視的聲音。
女權運動或女性主義思潮或許帶給她思想的土壤,但認真思考眼前的選擇、專注於實踐自己的決定,才是她身為一個在日本社會中生存的女性的思考態度;這套人生哲學她實踐至今,自詡算是過著自己滿意的生活。上野千鶴子在台北溫州街茶館裡,身邊的飾品、物件溢滿鮮紅色調,她說紅色在日本是年過六十的象徵。人生的色調從早期黑白幹練到如今的鮮橘紅,意味著她的暮年生活已屆,連帶的是思考關懷亦趨近高齡社會的多種議題。而她強調,老化社會議題不只是日本以至亞洲社會趨勢,更是她個人切身議題;再老一點之後,她可能會開始思考死亡議題。
回到上野此行的目的,「一個人的老後生活」中的「一個人」也正是持不婚態度的她所切身思考的生活形式。關於不婚,上野笑稱是因為自己無法承諾一段終身長久的關係,更深沈的思考因素則是與日本婚姻制度中的男女縱屬關係有關;她強調自己不喜歡屬於某人或擁有某人的關係概念,也覺得自己找不到需要向國家註冊以證明一段關係的理由。當然老後的生活無法一人全數料理,這也是上野在新書及座談會中總結的兩個重點:要正視自己的弱點、承認自己的老化,並且要發展一個互助友好的環境。亞洲國家的福利制度或許不如北歐社會健全,但日本近二十年來推動的互助社區、公寓網絡則是應對個人需求無法由國家滿足的中間思考;在書中上野即點出了神奈川縣的單身女子公寓網絡「COCO湘南台」、非營利組織「MOMO」推出的服務之家,或由個人設置的「朋友村」...等老者、獨居社區網絡。
而能夠正視自己的弱點則是自助、互助的重要基礎。一如當她被問及接續的書寫計畫時,她打算接著撰寫男性版的《一個人的老後》。訪談中她提及,如果你單看日本男性個人,他們似乎非常柔軟與實際;但是,一旦他們組織起來,他們就會成為一道難以跨越的大牆。她所指的是,社會中到處可見的性別偏見、男女有別的規則和慣例,大多是保護男性的特權,卻也使得男性越難正視自己的弱化並開口求援。而要整個社會一同面對老化事實,則要從輿論建立著手。例如當我跟上野教授聊到最近正在看的一齣與老者看護有關的日劇《俠義護工》(任侠ヘルパー)時,她也說自己寫過該日劇原著漫畫的評論(《ヘルプマン!》〔Help Man!〕。中譯《看護工向前衝》,東立出版),這類觸及老人議題的大眾讀物在日本已累積不少,除了多元呈現人口老化的各種狀況外,還得以使廣泛的、各年齡層的閱聽眾接觸、瞭解本世紀最重要的社會老化問題。
「無論是誰,最後都是一個人。」是新書破題的一句話;而無論是誰,亦終將面臨老後生活。日本已達20%的老年人口結構,台灣也早已超過230萬、佔 10%的總人口數。東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高承恕於《全球中央》雜誌的訪談中曾言:人口結構的改變是一場寧靜革命,它無聲無息,卻改變社會基本結構、影響各層面。這也是上野所體認到的一場全民戰役,即使她笑稱自己已是「aged feminist」,仍持續建立女性議題網絡、串連各年齡層的研究者,做為一個獨身不婚的歐巴桑,上野從個人戰鬥位置,持續她的激進路線。
◎閱後心得:
「無論是誰,最後都是一個人。」--這句話給我很大的震撼,但是在震撼的同時卻也夾帶著非常強烈的認同感。
看過身旁親人的死亡之後,我似乎更能體會這句話的涵義,雖然一定不夠深刻,但至少我明白,不論是來到這個世界,或是離開這個世界,我們都是一個人來,也一個人走,姑且不論靈魂存不存在的問題,也不要去爭辯永生或輪迴,我們只需要單純地面對自己,面對自己的生命。
社會結構的改變已經是一個不容忽視的趨勢,前兩代的人們煩惱的是如何養活因為不懂節育而生太多的孩子,現代的人們則煩惱的是因為不想生下一代,而造成必須奉養老一代人更久的問題,而這畢竟是時代和環境以及人們價值觀的變遷相互影響之下所產生的現象,然而可惜的是,亞洲區的國家或許是由於傳統觀念的緣故,對於老年人口逐年增加所擬定的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總是比西方國家晚一步。
我不敢說自己是一個激進的女性主義者,但是上野千鶴子的觀點我相當認同,日本社會中男尊女卑的觀念,相較於中華文化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在台灣,這樣性別自由的議題發展的速度看起來似乎比日本更為快速,然而我們也不能夠很有自信地說,我們比日本還要進步,反而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很多時候,雖然我們以為自己的觀念已經達到男女平等的境界,但其實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價值觀仍舊深深地影響著我們,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無意間顯露出來。
而雖然我認同她對於女性自主積極性其實很強烈的觀點,但我並不像她一樣認為婚姻是向國家註冊證明我們的關係,我認為雖然大多數的婚姻裡,也許仍舊隱約存在著男女從屬的關係,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能達到性別自由與男女平等的層次,這樣的婚姻關係也是我們必須致力去改善,而不是選擇不婚就能解決的,因為,就算沒有婚姻關係,兩個人在一起還是有可能有從屬關係發生的可能性。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六條(男女婚姻、家庭自由平等權)
第十九條(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權)
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9/22 課堂紀錄
◎前言:每週兩篇人權大事記,一篇紀錄國內事件,一篇紀錄國外事件,必須標明日期、標題、內容、來源、簡略心得,書面資料可自訂格式,也可以部落格方式呈現。下週起開始檢查大事記的紀錄。
e-Learning網路學園中會有每週課程所需之資料以供同學下載。
◎在影片播放前,同學分享了人權大事記:美國於上週宣佈加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為其中的會員國之一,而根據同學所搜尋的資料顯示,此人權理事會是於2006年成立,美國於成立初期是抱持著觀望態度,直到近期才準備開始進行與人權長期的對話。
新聞連結:美國坐進人權理事會 強調人權普世性
老師於課堂中藉此也提出了,台灣的大學生普遍國際競爭力低弱的原因,也許與學生對於國際新聞的關懷沒有從小養成有關,因此不但世界觀狹隘,更影響了我們在國際社會上的競爭能力,一年比一年還要衰退,且普遍仍舊沒有此方面的危機意識。
◎主題:世界人權宣言影片播放及內文討論 (討論了第一~第二十一條)
宣言畢竟只是宣言,是一種理念和價值的具體說明,仍舊不是具有實際約束力的法律條文,因此在此宣言當中的種種條文,都帶著婉轉柔軟的期許意味,並非強制限定全世界各國人民都必須遵守,只是希望以這樣清楚的條文來呼籲大眾,宣傳人權觀念,並期望能夠普遍實踐於世界各地。
(老師在讓我們確實宣讀宣言之前,給我們做了這樣的解說)
◎提問:
一、影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三項權利內容是什麼?並說明原因。
1.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原因:影片由第四條轉到第五條的時候,整個畫面呈現全黑的狀態,然而在隱隱約約中,仍然可以看到類似眼睛,或是部份肢體的白色光影,而黑暗中也有類似武器的物品在對這些人體的器官做殘忍的酷刑,最後並有一個人跪在類似黑牢的鐵窗前,懺悔痛哭的模樣,因此印象深刻。
2. 第十二條: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原因:影片中用一種很有趣的方式呈現,在我們面前看見的是一封信在半空中前行,但是當經過某一個類似帳篷形狀的建築時,那封信卻被帳篷的窗口給吸了進去,並且被千百根細小的銀針拆封,甚至將其中某些字句以針的尖端給挑起來,似乎企圖抹滅或篡改信中的重要訊息內容,但是最後因為這項條文的落實,最後這封信被封回原樣,又吐出了帳篷窗口,繼續前行到達收件人的手中,視覺效果很棒。
3.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特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原因:印象中記得是幾個各色黏土人在一個類似會議廳的場所中舉行會議,雖然沒有表達出他們開會的內容,卻能夠看出主席的態度強硬,且不讓各個成員好好發表他們想表達的內容,因此最後五位與會的黏土人成員集結在一起,變成了一個特大黏土人,以氣勢壓倒了主席的囂張氣焰,並將它趕下台,這個舉動讓大家都擁有了平等的發言權利。
二、你認為哪項權利在台灣最難保障?為什麼?
我個人認為是--第二十六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技術和職位較育應普遍設立。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雖然以目前台灣教育制度來說,已經可以稱得上制度層面趨於成熟,但仍然有許多部分必須加強;之所以說制度層面趨於成熟的原因在於,我們有清楚的教育階級:小學、國中、高中、大學及其他技職相關的學校,在制度上可以說是成熟的。
然而近幾年在台灣教育界炒得最熱的話題不外乎各級考試制度的修訂,比方說基測、甄試、學測、指考的方式,以及教科書版本的更動,考試的範圍等等,我必須很嚴厲地說,這些種種教改的修訂幾乎都是站在官員們的立場在炒作的活動,大部分官員並沒有真的認真思考到全國這麼多的各級學校在經歷過這樣的更動之後,將影響到多少學生的權益。
並且在條文中提到基礎教育屬於義務教育的部份,應屬於全然免費的服務,台灣到目前為止做到了小學與國中的部份,而十二年國教仍然是近年來爭執不休的問題之一,我個人是偏向支持十二年國教的,因為這樣能夠讓更多家境清寒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並且省去了兩次基測繁雜的考試費用,也不會浪費整體國家的資源,更減少了所謂明星學校的光環,不讓學生彼此之間競爭和比較的心態那麼嚴重。當然,這只是屬於我個人的意見,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對訊息的解讀當然也會有所不同。
而我之所以認為這一條是目前台灣最難以落實的人權宣言條文的原因在於: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這個部份並無法在目前台灣的教育內容中普遍看見。
造成滯礙的主要原因在於台灣教育制度中,存在了太多考試制度,雖然我們口口聲聲高喊著五育並重的教育口號,但是除了智育之外,大部分的學生甚至搞不清楚剩下的四育是什麼?(體育、美育、德育、群育)因此,為了讓孩子們能夠在學校考試中獲得高分成績,除了學校教育之外,我們更普遍孕育了補習班的生計,台灣的學生家長為孩子花在補習班中的費用甚至遠遠超出花在學校中的費用,這個現象所蘊含的意義複雜且多重,但無疑是令人感到憂心的。
而這樣注重分數的教育帶給學生更大的影響就是,除了為了考試而讀書之外,我們根本無法體會何謂"快樂學習"?更遑論在課堂中會聽見老師提醒考試以外,或許更需要我們去關注的國際性消息,特別是關於人權觀念的落實部份,幾乎少之又少,我們甚至將公民道德這樣應該做為人的價值觀念當作教科書來出考題考試,試問:有多少學生會在考完試之後還記得課本當中諄諄教誨的真理有哪些呢?
對於台灣的教育問題,需要討論的實在太多太多了,在此我只略略提出部分自己的淺見,以作課堂紀錄。
e-Learning網路學園中會有每週課程所需之資料以供同學下載。
◎在影片播放前,同學分享了人權大事記:美國於上週宣佈加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為其中的會員國之一,而根據同學所搜尋的資料顯示,此人權理事會是於2006年成立,美國於成立初期是抱持著觀望態度,直到近期才準備開始進行與人權長期的對話。
新聞連結:美國坐進人權理事會 強調人權普世性
老師於課堂中藉此也提出了,台灣的大學生普遍國際競爭力低弱的原因,也許與學生對於國際新聞的關懷沒有從小養成有關,因此不但世界觀狹隘,更影響了我們在國際社會上的競爭能力,一年比一年還要衰退,且普遍仍舊沒有此方面的危機意識。
◎主題:世界人權宣言影片播放及內文討論 (討論了第一~第二十一條)
宣言畢竟只是宣言,是一種理念和價值的具體說明,仍舊不是具有實際約束力的法律條文,因此在此宣言當中的種種條文,都帶著婉轉柔軟的期許意味,並非強制限定全世界各國人民都必須遵守,只是希望以這樣清楚的條文來呼籲大眾,宣傳人權觀念,並期望能夠普遍實踐於世界各地。
(老師在讓我們確實宣讀宣言之前,給我們做了這樣的解說)
◎提問:
一、影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三項權利內容是什麼?並說明原因。
1.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原因:影片由第四條轉到第五條的時候,整個畫面呈現全黑的狀態,然而在隱隱約約中,仍然可以看到類似眼睛,或是部份肢體的白色光影,而黑暗中也有類似武器的物品在對這些人體的器官做殘忍的酷刑,最後並有一個人跪在類似黑牢的鐵窗前,懺悔痛哭的模樣,因此印象深刻。
2. 第十二條: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原因:影片中用一種很有趣的方式呈現,在我們面前看見的是一封信在半空中前行,但是當經過某一個類似帳篷形狀的建築時,那封信卻被帳篷的窗口給吸了進去,並且被千百根細小的銀針拆封,甚至將其中某些字句以針的尖端給挑起來,似乎企圖抹滅或篡改信中的重要訊息內容,但是最後因為這項條文的落實,最後這封信被封回原樣,又吐出了帳篷窗口,繼續前行到達收件人的手中,視覺效果很棒。
3.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特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原因:印象中記得是幾個各色黏土人在一個類似會議廳的場所中舉行會議,雖然沒有表達出他們開會的內容,卻能夠看出主席的態度強硬,且不讓各個成員好好發表他們想表達的內容,因此最後五位與會的黏土人成員集結在一起,變成了一個特大黏土人,以氣勢壓倒了主席的囂張氣焰,並將它趕下台,這個舉動讓大家都擁有了平等的發言權利。
二、你認為哪項權利在台灣最難保障?為什麼?
我個人認為是--第二十六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技術和職位較育應普遍設立。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雖然以目前台灣教育制度來說,已經可以稱得上制度層面趨於成熟,但仍然有許多部分必須加強;之所以說制度層面趨於成熟的原因在於,我們有清楚的教育階級:小學、國中、高中、大學及其他技職相關的學校,在制度上可以說是成熟的。
然而近幾年在台灣教育界炒得最熱的話題不外乎各級考試制度的修訂,比方說基測、甄試、學測、指考的方式,以及教科書版本的更動,考試的範圍等等,我必須很嚴厲地說,這些種種教改的修訂幾乎都是站在官員們的立場在炒作的活動,大部分官員並沒有真的認真思考到全國這麼多的各級學校在經歷過這樣的更動之後,將影響到多少學生的權益。
並且在條文中提到基礎教育屬於義務教育的部份,應屬於全然免費的服務,台灣到目前為止做到了小學與國中的部份,而十二年國教仍然是近年來爭執不休的問題之一,我個人是偏向支持十二年國教的,因為這樣能夠讓更多家境清寒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並且省去了兩次基測繁雜的考試費用,也不會浪費整體國家的資源,更減少了所謂明星學校的光環,不讓學生彼此之間競爭和比較的心態那麼嚴重。當然,這只是屬於我個人的意見,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對訊息的解讀當然也會有所不同。
而我之所以認為這一條是目前台灣最難以落實的人權宣言條文的原因在於: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這個部份並無法在目前台灣的教育內容中普遍看見。
造成滯礙的主要原因在於台灣教育制度中,存在了太多考試制度,雖然我們口口聲聲高喊著五育並重的教育口號,但是除了智育之外,大部分的學生甚至搞不清楚剩下的四育是什麼?(體育、美育、德育、群育)因此,為了讓孩子們能夠在學校考試中獲得高分成績,除了學校教育之外,我們更普遍孕育了補習班的生計,台灣的學生家長為孩子花在補習班中的費用甚至遠遠超出花在學校中的費用,這個現象所蘊含的意義複雜且多重,但無疑是令人感到憂心的。
而這樣注重分數的教育帶給學生更大的影響就是,除了為了考試而讀書之外,我們根本無法體會何謂"快樂學習"?更遑論在課堂中會聽見老師提醒考試以外,或許更需要我們去關注的國際性消息,特別是關於人權觀念的落實部份,幾乎少之又少,我們甚至將公民道德這樣應該做為人的價值觀念當作教科書來出考題考試,試問:有多少學生會在考完試之後還記得課本當中諄諄教誨的真理有哪些呢?
對於台灣的教育問題,需要討論的實在太多太多了,在此我只略略提出部分自己的淺見,以作課堂紀錄。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