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討論:
1、NCC/動新聞 → 新聞卡通化,且內容以腥羶色的情境模擬居多,會對兒童、青少年早成身心影響。
2、西藏議題 → 高度自治/獨立
通訊、宗教字由遭到政府官方的打壓,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的理念。
3、病例隱私分級法條修法通過
4、東亞運中,台灣與南韓選手在跆拳道比賽中,其裁判不公的情形,致使台灣某餐廳業者在其餐廳門口張貼「韓國人與狗不得進入」之標語,其新聞立場和讀者應有之判斷價值討論。
◎Youtube影片--2010/01/02三立新聞《消失的國界》
主題:地球暖化危機--前進瑞典
○瑞典減碳目標:2020年成為無氣油國家
如今在斯德哥爾摩市中穿梭於大馬路上的汽車,已經幾乎都由汽油車改換成以生質酒精做為燃料的環保車,普及率極高。
(生質酒精不但比汽油價格便宜,還可減少80%的碳排放量)
而民眾的環保意識,是來自於政府的政策施行與配套措施的嚴格執行,例:若是想要進入斯德哥爾摩市,開環保車可免費通行,但是汽油車卻必須繳納入城費用,以此來呼籲民眾環保的重要性。
市內除了普及率相當高的生質酒精環保小客車之外,也有以生質酒精或生質沼氣為燃料的環保公車,可供民眾選擇搭乘。
徵收碳稅,也是促使民眾全面改變環保意識的一種方法。
●韋克舍城(是綠化城市的典範)
1.用木頭取代鋼筋水泥作為建屋的材料,可免去石化工程這般排碳量極高的生產過程。
2.垃圾做到完全資源回收的地步。
3.每棟建築皆設有太陽能板吸收、傳導、儲存熱能,可集中儲存以供全社區使用。
積極研發環保工具的實驗室,是該城市人民的環保精神指標。
目標:
a.2010年減碳達50%
b.2020年減碳達75%
而如今他們的成績已達35%。
上學期課程主題:人權
下學期課程主題:民主
○民主的定義包含了生活方式和參與政治的方式兩種,並非只有"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還有許多層面需要討論。
※筆記最終補充問題--
1.對於本課程的建議或認為應改進之處?
A:老師常常對於沒有同學願意主動分享大事記,或是所分享的大事記內容及同學的觀念有所偏頗,並非符合人權思想的內容,而有所苦惱。
我想是因為一開始老師並沒有先簡單扼要地解說人權的核心思想,或是整體作業應該要有的大致方向,雖然有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文作為輔助解說,但其內容與我們現在生活的相關性,多多少少還是有年代的差距,並不能完全適合套用在我們所認為與人權相關的大事記中,因此才會造成有某些同學的認知和理解與老師所教導的內容有所出入。
也許可以在世界人權宣言之後,多補充一些距離我們現在生活較近的例子,好讓我們可以較容易明白與理解本課程的方向和概念,這樣在做作業的時候,也能比較得心應手。
至於很少有同學願意主動分享大事記的部份,我想老師也許就乾脆每週輪流安排同學上台,然後再安插幾位主動的名額在固定輪流的同學前面,也許在分享大事記時的情況會好一點。
2.對下學期自己的期許和目標?
A:對於自己總在報告臨交前的最後幾天趕寫的情況,到三年級上學期末的現在,我已經受夠了,所以,對下學期自己的期許和目標很簡單,就是希望自己可以認真地安分地定時定量在固定的期限內,做完所有應該做的作業,就很謝天謝地了。
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1/5 人權一週大事記
杜拜債務纏身 期以超級摩天樓開創新局
更新日期:2010/01/04 18:37
(路透杜拜4日電)工程始於經濟榮景的高峰、1萬2000多名勞工血汗建成的世界第一高樓,今天即將正式啟用。繼去年傳出倒債危機後,向來營造炫目形象的杜拜酋長國,冀望能以高樓重新燃起投資人的振奮情緒。
杜拜塔(Burj Dubai)自2004年開始興建,啟用日期兩度延宕。大樓揭幕後,這個大興土木卻債務纏身的沙漠邦國,將再次創下世界紀錄。
杜拜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七個邦國之一,以各種眩人耳目的大型建設聞名於世,如在海濱填海造地,打造棕櫚葉形狀的人工島嶼,或是在炎熱沙漠中建造室內滑雪坡道。
去年11月,杜拜宣布旗下最大國營企業龐大債務將尋求延後償還,在金融市場引發一片恐慌。這個邦國經歷了2009年的灰頭土臉,杜拜塔揭幕彷彿象徵新年回春的無限生機。
人權團體抨擊杜拜塔工程壓榨外勞;環保人士也批評,高塔將成為耗電巨獸,並使杜拜已經超額的「碳足跡」雪上加霜。
儘管杜拜塔飽受批評,這座據信斥資15億美元建造的宏偉高樓,在許多人心中仍然是一項驚人的建築成就。
揭幕啟用之前,杜拜塔的確切高度一直嚴加保密。外界推測高度超過800公尺,艾瑪爾房地產PJSC公司(Emaar Properties PJSC)將於5日宣布實際數字,杜拜親王將親自主持揭幕儀式。
專家認為,儘管杜拜近來面臨債信危機,仍未影響杜拜塔約1100間公寓的銷售情形,並宣稱大樓房產已幾乎售罄。
杜拜享受了6年的經濟榮景後,2008年底受到全球金融危機重創,房地產市場一落千丈,失業率上升,建造費用高達數十億美元的各項工程,不是被迫延期,就是紛紛取消。
分析師指出,實施免稅優惠的杜拜,可能會出售部分資產,以增加收入和減輕高達800億美元的債務,許多想知道,杜拜塔是否是其中之一。中央社(翻譯)
◎閱後心得:
我個人真的很認真地認為,與其計較自己國家是否創造了世界第一高塔,不如想辦法改善國內經濟、社會問題還比較實際,畢竟塔蓋完了還是人要進去住,如果一個政府可以將其國家治理得適宜人居,我想不論有沒有世界第一高塔的陪襯,都會是非常吸引人的居住地點,雖然此篇新聞重點放在杜拜塔的經濟地位和其建築藝術的價值,但是人權團體與環保團體所提出的呼籲,我覺得是更應該引起全世界注視的,因為這個地球已經不再能經得起人類的摧殘和毀壞了。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七條(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 非醫界增至7人
更新日期:2010/01/04 11:59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4日電)「衛生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20名新成員名單今天出爐,非醫界成員增至7人,包括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等人入列。衛生署徵求各界再推薦5人,使救濟審查更增公信。
衛生署副署長張上淳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審議小組新成員任期為今年元旦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將在1月7日召開首次會議,有關救濟金額上限是否提高至新台幣600萬元或更多,及急診醫療等救濟項目是否放寬,都可以在會中討論。
20名審議委員中,非醫界人士依筆劃為: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美倫、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紀冠伶、中國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陳聰富、陽明大學公衛所教授楊秀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羅瑩雪。
其他的醫界成員名單為:臺大小兒科名譽教授李慶雲、臺大醫院小兒科教授李秉穎及黃立民、臺大醫院小兒風濕免疫教授江伯倫、臺大醫院神經醫學部主任吳瑞美、長庚醫院兒童醫學中心院長林奏延、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馬偕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邱南昌、國泰醫院副院長洪焜隆、馬偕醫學院教授黃富源、國家衛生研究院分子與基因學組副研究員黃秀芬、成大醫院副院長蘇益仁、成大感染科教授劉清泉。
張上淳說,衛生署將再徵求法界、社會公正、醫界等人士5人。並已因應外界期待,非醫界的審議小組名額由「不得少於四分之一」修正為「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迄今疑因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發生不良反應者超過500人,其中39人提出受害救濟,在外界的要求下,衛生署上週修正「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增加非醫界審議委員名額,並公開成員名單。
◎閱後心得:
近幾年來,台灣的人權進展一直有在進步,這篇新聞提供的無異是個令人欣喜的消息,但是我認為,雖然挑選出了這麼多優秀人才來為全國人民服務,更重要的是民眾自己對於這些資訊的自覺性應該要提高,否則,即便政府做了再多努力,卻沒有辦法提升民眾的注意力,那麼有再多的政績也是無稽之談。
因此,雖然這是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但我覺得目前台灣最需要的還是從小扎根的人權教育,應該也要以這樣積極的態度去推動和執行。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更新日期:2010/01/04 18:37
(路透杜拜4日電)工程始於經濟榮景的高峰、1萬2000多名勞工血汗建成的世界第一高樓,今天即將正式啟用。繼去年傳出倒債危機後,向來營造炫目形象的杜拜酋長國,冀望能以高樓重新燃起投資人的振奮情緒。
杜拜塔(Burj Dubai)自2004年開始興建,啟用日期兩度延宕。大樓揭幕後,這個大興土木卻債務纏身的沙漠邦國,將再次創下世界紀錄。
杜拜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七個邦國之一,以各種眩人耳目的大型建設聞名於世,如在海濱填海造地,打造棕櫚葉形狀的人工島嶼,或是在炎熱沙漠中建造室內滑雪坡道。
去年11月,杜拜宣布旗下最大國營企業龐大債務將尋求延後償還,在金融市場引發一片恐慌。這個邦國經歷了2009年的灰頭土臉,杜拜塔揭幕彷彿象徵新年回春的無限生機。
人權團體抨擊杜拜塔工程壓榨外勞;環保人士也批評,高塔將成為耗電巨獸,並使杜拜已經超額的「碳足跡」雪上加霜。
儘管杜拜塔飽受批評,這座據信斥資15億美元建造的宏偉高樓,在許多人心中仍然是一項驚人的建築成就。
揭幕啟用之前,杜拜塔的確切高度一直嚴加保密。外界推測高度超過800公尺,艾瑪爾房地產PJSC公司(Emaar Properties PJSC)將於5日宣布實際數字,杜拜親王將親自主持揭幕儀式。
專家認為,儘管杜拜近來面臨債信危機,仍未影響杜拜塔約1100間公寓的銷售情形,並宣稱大樓房產已幾乎售罄。
杜拜享受了6年的經濟榮景後,2008年底受到全球金融危機重創,房地產市場一落千丈,失業率上升,建造費用高達數十億美元的各項工程,不是被迫延期,就是紛紛取消。
分析師指出,實施免稅優惠的杜拜,可能會出售部分資產,以增加收入和減輕高達800億美元的債務,許多想知道,杜拜塔是否是其中之一。中央社(翻譯)
◎閱後心得:
我個人真的很認真地認為,與其計較自己國家是否創造了世界第一高塔,不如想辦法改善國內經濟、社會問題還比較實際,畢竟塔蓋完了還是人要進去住,如果一個政府可以將其國家治理得適宜人居,我想不論有沒有世界第一高塔的陪襯,都會是非常吸引人的居住地點,雖然此篇新聞重點放在杜拜塔的經濟地位和其建築藝術的價值,但是人權團體與環保團體所提出的呼籲,我覺得是更應該引起全世界注視的,因為這個地球已經不再能經得起人類的摧殘和毀壞了。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七條(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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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 非醫界增至7人
更新日期:2010/01/04 11:59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4日電)「衛生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20名新成員名單今天出爐,非醫界成員增至7人,包括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等人入列。衛生署徵求各界再推薦5人,使救濟審查更增公信。
衛生署副署長張上淳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審議小組新成員任期為今年元旦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將在1月7日召開首次會議,有關救濟金額上限是否提高至新台幣600萬元或更多,及急診醫療等救濟項目是否放寬,都可以在會中討論。
20名審議委員中,非醫界人士依筆劃為: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美倫、山河法律事務所律師紀冠伶、中國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陳聰富、陽明大學公衛所教授楊秀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羅瑩雪。
其他的醫界成員名單為:臺大小兒科名譽教授李慶雲、臺大醫院小兒科教授李秉穎及黃立民、臺大醫院小兒風濕免疫教授江伯倫、臺大醫院神經醫學部主任吳瑞美、長庚醫院兒童醫學中心院長林奏延、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馬偕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邱南昌、國泰醫院副院長洪焜隆、馬偕醫學院教授黃富源、國家衛生研究院分子與基因學組副研究員黃秀芬、成大醫院副院長蘇益仁、成大感染科教授劉清泉。
張上淳說,衛生署將再徵求法界、社會公正、醫界等人士5人。並已因應外界期待,非醫界的審議小組名額由「不得少於四分之一」修正為「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迄今疑因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發生不良反應者超過500人,其中39人提出受害救濟,在外界的要求下,衛生署上週修正「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增加非醫界審議委員名額,並公開成員名單。
◎閱後心得:
近幾年來,台灣的人權進展一直有在進步,這篇新聞提供的無異是個令人欣喜的消息,但是我認為,雖然挑選出了這麼多優秀人才來為全國人民服務,更重要的是民眾自己對於這些資訊的自覺性應該要提高,否則,即便政府做了再多努力,卻沒有辦法提升民眾的注意力,那麼有再多的政績也是無稽之談。
因此,雖然這是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但我覺得目前台灣最需要的還是從小扎根的人權教育,應該也要以這樣積極的態度去推動和執行。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
12/29 人權一週大事記
市井小民聲請釋憲 譜出人權進步篇章
更新日期:2009/12/26 15:22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6日電)「考律師時,有一題就是我聲請的釋憲案,老天對我還不錯」,律師徐念懷想起大學5年級聲請的釋憲案,仍記憶猶新。
1995年,當時仍就讀東吳大學法律學系5年級的徐念懷,騎著弟弟的機車經過植物園時遭攔檢,測出排氣不合規定,當場被開了新台幣1500元的「通知書」,要他到另一處所繳納罰鍰。他本來要提訴願,但行政機關卻說,「通知書」不是「行政處分書」,不能據此提訴願。
一般情況是人民拿到行政處分書後,可決定先不繳罰鍰,訴願後再說;但當時的流程,卻讓徐念懷先繳錢才拿到行政處分書,之後才能提訴願。
「當初設定的目標就是釋憲」,徐念懷說。面對不合理的規定,這個法律界的初生之犢,在所有的訴願程序與行政訴訟程序走完後,就與另一位念法學研究所的同學合作寫出釋憲聲請書,讓大法官給個說法與公道。
大法官聽到了他們的聲音。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文認定這樣的過程影響人民訴願權利,兩個大學生的一個單純念頭,就讓人民的訴願權利往前邁進一大步。妙的是,徐念懷後來考律師時,題目就有這一題,他說,「老天對我我還不錯」。
另一個向司法風車宣戰的唐吉軻德是只有國中學歷的李榮龍。多年前某日,在住家附近散步的李姓男子遇警方臨檢,只因沒帶身分證就遭警方搜身,氣不過罵了髒話,就被帶回警局,問筆錄到凌晨,最後還被判拘役。
翻閱當時報導,「在自己家附近散步還要帶身分證嗎?沒帶身分證是罪大惡極嗎?」,只有國中學歷的李榮龍為哥哥發出義憤,也印證司法院長賴英照所言,「雖然憲法條文擺在那邊,但並不必然保障民權」。
執著與堅持,家境不好的李榮龍自力翻閱所有能接觸到的法律書籍,接觸所有可能接觸的免費法律諮詢,最終還透過人權團體找到律師張炳煌撰寫釋憲聲請書,為自己與哥哥,掙一個釋憲的機會。
「其實當時學理上都知道不對,釋憲成功沒那麼難,只是沒人聲請,缺的只是個機會」,張炳煌謙虛回憶當時場景,而大法官認為「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給了最好回答。
這對兄弟,不具法律背景的兄弟,只有單純義憤與相信憲法能保障他們的兄弟,自此,改變中華民國警察的臨檢方式。
這樣的人民有多少?賴英照說,最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76%。
從另一個切面看,不少法官也具人道精神,確信受理案件的適用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疑義時,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以釋字第666號釋憲文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為例,就是兩個年輕的法官,不願成為死守法律條文的法匠,反思「為何她們年紀這麼大,還做這樣工作?背後一定有苦衷」,這個釋憲文的出爐,成為台灣人權發展史中的里程碑。
一人一句說憲法,當徐念懷被問起如何看待憲法時說,「憲法是人做出來的東西,是活的,有感情」。這種法律感情,寓意深遠。
◎閱後心得:
其實不論任何法律規定都一樣,既然是人制定出來的,就能夠依照時間、環境的變遷,作最適合當時人民與環境的修改,這樣的法律才能讓人民信服,且願意遵守;而當自己的權利受損時,也不應該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如果每個人對於不公平的對待都以這樣的態度接受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國家的狀況是無法有所進步的。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一條(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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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遭判刑11年 國際人權組織嚴厲抨擊
更新日期:2009/12/25 14:50 陳 蓉
(法新社北京25日電)中國頭號異議人士劉曉波因顛覆國家罪被判徒刑11年後,人權組織今天齊聲砲轟漸趨嚴峻的中國政治氣候。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分部資深研究家班魁林(Nicholas Bequelin)告訴法新社:「這扭轉了過去10年來顛覆罪輕判的趨勢。」
派駐在香港的班魁林說:「這真的是很重的判決,是最高層的政治決定。這是非常、非常嚴厲的判決,反映出北京籌辦奧運以來政治立場趨於強硬。」
全球人權監督機構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International)譴責這項判決,也相當擔心與劉曉波一同簽署「08憲章」的成千上萬人。
該組織在聲明中指出:「自2003年以來,中國利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模糊指控將超過35人判刑,刑期自1.5年至11年不等。這些案例中,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紀錄,劉曉波刑期是2003年來最長。」
該組織表示,拘捕審判劉曉波「顯示中國政府不容許人民參與討論自己國家的政府體制。」
◎閱後心得:
我想說的是,對於中國人權現況的差勁程度,已經不是用「失望」二字足以形容。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一條(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更新日期:2009/12/26 15:22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6日電)「考律師時,有一題就是我聲請的釋憲案,老天對我還不錯」,律師徐念懷想起大學5年級聲請的釋憲案,仍記憶猶新。
1995年,當時仍就讀東吳大學法律學系5年級的徐念懷,騎著弟弟的機車經過植物園時遭攔檢,測出排氣不合規定,當場被開了新台幣1500元的「通知書」,要他到另一處所繳納罰鍰。他本來要提訴願,但行政機關卻說,「通知書」不是「行政處分書」,不能據此提訴願。
一般情況是人民拿到行政處分書後,可決定先不繳罰鍰,訴願後再說;但當時的流程,卻讓徐念懷先繳錢才拿到行政處分書,之後才能提訴願。
「當初設定的目標就是釋憲」,徐念懷說。面對不合理的規定,這個法律界的初生之犢,在所有的訴願程序與行政訴訟程序走完後,就與另一位念法學研究所的同學合作寫出釋憲聲請書,讓大法官給個說法與公道。
大法官聽到了他們的聲音。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文認定這樣的過程影響人民訴願權利,兩個大學生的一個單純念頭,就讓人民的訴願權利往前邁進一大步。妙的是,徐念懷後來考律師時,題目就有這一題,他說,「老天對我我還不錯」。
另一個向司法風車宣戰的唐吉軻德是只有國中學歷的李榮龍。多年前某日,在住家附近散步的李姓男子遇警方臨檢,只因沒帶身分證就遭警方搜身,氣不過罵了髒話,就被帶回警局,問筆錄到凌晨,最後還被判拘役。
翻閱當時報導,「在自己家附近散步還要帶身分證嗎?沒帶身分證是罪大惡極嗎?」,只有國中學歷的李榮龍為哥哥發出義憤,也印證司法院長賴英照所言,「雖然憲法條文擺在那邊,但並不必然保障民權」。
執著與堅持,家境不好的李榮龍自力翻閱所有能接觸到的法律書籍,接觸所有可能接觸的免費法律諮詢,最終還透過人權團體找到律師張炳煌撰寫釋憲聲請書,為自己與哥哥,掙一個釋憲的機會。
「其實當時學理上都知道不對,釋憲成功沒那麼難,只是沒人聲請,缺的只是個機會」,張炳煌謙虛回憶當時場景,而大法官認為「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給了最好回答。
這對兄弟,不具法律背景的兄弟,只有單純義憤與相信憲法能保障他們的兄弟,自此,改變中華民國警察的臨檢方式。
這樣的人民有多少?賴英照說,最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76%。
從另一個切面看,不少法官也具人道精神,確信受理案件的適用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疑義時,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以釋字第666號釋憲文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為例,就是兩個年輕的法官,不願成為死守法律條文的法匠,反思「為何她們年紀這麼大,還做這樣工作?背後一定有苦衷」,這個釋憲文的出爐,成為台灣人權發展史中的里程碑。
一人一句說憲法,當徐念懷被問起如何看待憲法時說,「憲法是人做出來的東西,是活的,有感情」。這種法律感情,寓意深遠。
◎閱後心得:
其實不論任何法律規定都一樣,既然是人制定出來的,就能夠依照時間、環境的變遷,作最適合當時人民與環境的修改,這樣的法律才能讓人民信服,且願意遵守;而當自己的權利受損時,也不應該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如果每個人對於不公平的對待都以這樣的態度接受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國家的狀況是無法有所進步的。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一條(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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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遭判刑11年 國際人權組織嚴厲抨擊
更新日期:2009/12/25 14:50 陳 蓉
(法新社北京25日電)中國頭號異議人士劉曉波因顛覆國家罪被判徒刑11年後,人權組織今天齊聲砲轟漸趨嚴峻的中國政治氣候。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分部資深研究家班魁林(Nicholas Bequelin)告訴法新社:「這扭轉了過去10年來顛覆罪輕判的趨勢。」
派駐在香港的班魁林說:「這真的是很重的判決,是最高層的政治決定。這是非常、非常嚴厲的判決,反映出北京籌辦奧運以來政治立場趨於強硬。」
全球人權監督機構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International)譴責這項判決,也相當擔心與劉曉波一同簽署「08憲章」的成千上萬人。
該組織在聲明中指出:「自2003年以來,中國利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模糊指控將超過35人判刑,刑期自1.5年至11年不等。這些案例中,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紀錄,劉曉波刑期是2003年來最長。」
該組織表示,拘捕審判劉曉波「顯示中國政府不容許人民參與討論自己國家的政府體制。」
◎閱後心得:
我想說的是,對於中國人權現況的差勁程度,已經不是用「失望」二字足以形容。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一條(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12/22 課堂紀錄
◎同學大事記分享
◎影片:《台灣人權腳步》觀賞
主題:台灣環境人權軌跡
內容紀錄:
※環境權的由來:
世界人權宣言第28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由人人生而平等延伸至人人有權要求一種平等的社會環境,此概念因世界人權宣言的簽訂而受到廣大的迴響。
※環境人權(環境權)定義--
1. 拒絕汙染
2. 保障生活及生態環境
(是跨區域、跨國界、跨世代、跨階級、跨族群,沒有任何界線的環境概念)
以台灣森林資源為例作說明:
1. 鄭成功、劉銘傳開發台灣時的砍伐
(台灣礦業不發達,開發一段時期便已枯竭)
2. 日治時期森林砍伐
因為經濟效益使得台灣人民憧憬於優良的物質生活,而忽略了環境的保育,一直至七0年代,知識份子的覺醒,進而發起生態保育運動。
然而當時正處於戒嚴時期,因次這樣的生態保育運動是不被允許的,因此環境權的觀念並無法在當時被普遍傳播。
這是台灣當代人對於物質、西方的迷思,特別是受到美國的影響甚鉅(當然現在仍無法完全排除這樣的迷思)。
美國的RCA公司在台灣開設工廠,造成了員工身體的病變,在七0年代末關閉公司,撤資回國外銀行,然而卻留下了對台灣生態與民眾身體狀況上的許多傷害,雖然當地員工與居民成立了自救會,但至今官司仍無法有效解決。
可見當時台灣社會過度追求經濟發展的結果,不但是賠上了自己的健康權,甚至讓環境出現公害。
但也因為這些種種事件造成的傷害,讓民眾有所覺醒,開始陸陸續續有許多人民因得到無法挽回的教訓,而開始重視對於環境的保護,甚至為了捍衛環境權而走上街頭。
然而,這樣的環境問題並不單單只是台灣才有,而是全世界都漸漸意識到了地球環境因為人為破壞而產生劇變,這使得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環境保育的重要性。
因此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焉成立,而各種民間環境保育聯盟也陸陸續續成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以結合關心臺灣環境人士、推展環境保護運動、維護臺灣生態為宗旨,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成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三主張:
一、環境權為基本人權,不得交易或放棄;人民為維護自身之生存環境,得以反對危害環境之法令或政策,並有權決定及監督社區內之建設發展。
二、人類乃依附自然環境而生存;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人與自然的和諧相依乃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應遵循的原則,也是人類生存的保證。
三、環境保護乃全體人類之責任,並無國界、種族、宗教及黨派之分。凡關心環境之個人或團體,均應積極主動為共同的目標團結奮鬥。
而當時對台灣而言,最重要的轉捩點是由於核四的興建問題(造成鹽寮灣沙灘的破壞、福隆海水浴場的消失、以及海底輻射線的傷害,造成民眾恐慌)。
車諾堡核能電廠發生爆炸事件,感染輻射線而死亡者高達數百人,致使全球抗議核能的聲浪越來越高,即便政府發表聲明緩衝,仍抵擋不了民眾的反對聲浪,因此民間團體自行舉辦全民性的公投,雖不具法律效益,但卻影響了更多台灣人對於環境議題的重視,還有對於公共問題應由全民決定的訴求。
宣騰一時的輻射屋事件也是引爆點之一(地點:民生別墅)。
2001年,纏訟七年半的輻射屋訴訟案件,由民生別墅的居民勝訴。
台灣產業中,除了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傳統產業(如石化、造紙等等)之外,半導體產業也是近年來高科技產業中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產業,其造成的影響如:女性經期延長、不孕症。
近年來,山林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造成土石流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幾乎每次颱風的出現都會連帶出現土石流,自然的災害造成了許多人命和財產的流失,對於台灣環境權有無改善的思考,陷入了膠著的狀態。
由於自然災害隨著時間越來越嚴重,政府開始擬定將環境權納入人權保障基本法中,但何時能落實,尚未知曉。
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其實每個人自己的消費行為都能夠對於環境造成影響,追求物質與包裝的消費心態,造成環境重大的負擔,對台灣來說特別是垃圾的製造量,對於地狹人稠的台灣來說,是個極需解決的重要問題。
環境問題並非單一國家能解決,因此需要區域合作、國際合作,或是訂立公約,靠著各個國家一同努力,才更有可能改善全世界的環境問題,如京都議定書,台灣雖沒有簽署,但依然被列入必須改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名單中。
肯亞的種樹運動證明環境的保護不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也能夠對於世界的環境保育有重大的影響。
有鑑於此,近年來台灣對於世界清潔日的響應,便是一種對於環境保護中非常具體的行動。
動植物的互動對於世界自然環境的影響是最大的關鍵,人也是動物之一,因此我們並不能撇除自己對於這個世界環境的保育責任,這樣的觀念需要透過生命教育來傳遞,永續發展才不會只是一個空談的夢。
1971年行政院衛生署的成立,開始了對於環境保育的具體行動,與對於環境品質提升有所要求。
※污染預防的基本概念:
當生產的效益超出了環境的負擔,我們就應該避免執行那樣的生產方式,盡可能用最合乎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在產品尚未生產前,便須思考周全如何以污染影響最少的方式去進行,才能有效做到汙染預防。
※環境基本法:
任和政府決策在施行之前,都必須事先考慮到對於環境的影響,進而考慮到對於人民生活的影響,用長遠的視野去思考,才能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結論:
永續經營的概念,需要靠全台灣甚至全世界的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達成。
===============================================
◎畫出人與環境的關係圖。
◎影片學習單已於筆記內文中呈現。
◎影片:《台灣人權腳步》觀賞
主題:台灣環境人權軌跡
內容紀錄:
※環境權的由來:
世界人權宣言第28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由人人生而平等延伸至人人有權要求一種平等的社會環境,此概念因世界人權宣言的簽訂而受到廣大的迴響。
※環境人權(環境權)定義--
1. 拒絕汙染
2. 保障生活及生態環境
(是跨區域、跨國界、跨世代、跨階級、跨族群,沒有任何界線的環境概念)
以台灣森林資源為例作說明:
1. 鄭成功、劉銘傳開發台灣時的砍伐
(台灣礦業不發達,開發一段時期便已枯竭)
2. 日治時期森林砍伐
因為經濟效益使得台灣人民憧憬於優良的物質生活,而忽略了環境的保育,一直至七0年代,知識份子的覺醒,進而發起生態保育運動。
然而當時正處於戒嚴時期,因次這樣的生態保育運動是不被允許的,因此環境權的觀念並無法在當時被普遍傳播。
這是台灣當代人對於物質、西方的迷思,特別是受到美國的影響甚鉅(當然現在仍無法完全排除這樣的迷思)。
美國的RCA公司在台灣開設工廠,造成了員工身體的病變,在七0年代末關閉公司,撤資回國外銀行,然而卻留下了對台灣生態與民眾身體狀況上的許多傷害,雖然當地員工與居民成立了自救會,但至今官司仍無法有效解決。
可見當時台灣社會過度追求經濟發展的結果,不但是賠上了自己的健康權,甚至讓環境出現公害。
但也因為這些種種事件造成的傷害,讓民眾有所覺醒,開始陸陸續續有許多人民因得到無法挽回的教訓,而開始重視對於環境的保護,甚至為了捍衛環境權而走上街頭。
然而,這樣的環境問題並不單單只是台灣才有,而是全世界都漸漸意識到了地球環境因為人為破壞而產生劇變,這使得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環境保育的重要性。
因此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焉成立,而各種民間環境保育聯盟也陸陸續續成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以結合關心臺灣環境人士、推展環境保護運動、維護臺灣生態為宗旨,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成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三主張:
一、環境權為基本人權,不得交易或放棄;人民為維護自身之生存環境,得以反對危害環境之法令或政策,並有權決定及監督社區內之建設發展。
二、人類乃依附自然環境而生存;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人與自然的和諧相依乃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應遵循的原則,也是人類生存的保證。
三、環境保護乃全體人類之責任,並無國界、種族、宗教及黨派之分。凡關心環境之個人或團體,均應積極主動為共同的目標團結奮鬥。
而當時對台灣而言,最重要的轉捩點是由於核四的興建問題(造成鹽寮灣沙灘的破壞、福隆海水浴場的消失、以及海底輻射線的傷害,造成民眾恐慌)。
車諾堡核能電廠發生爆炸事件,感染輻射線而死亡者高達數百人,致使全球抗議核能的聲浪越來越高,即便政府發表聲明緩衝,仍抵擋不了民眾的反對聲浪,因此民間團體自行舉辦全民性的公投,雖不具法律效益,但卻影響了更多台灣人對於環境議題的重視,還有對於公共問題應由全民決定的訴求。
宣騰一時的輻射屋事件也是引爆點之一(地點:民生別墅)。
2001年,纏訟七年半的輻射屋訴訟案件,由民生別墅的居民勝訴。
台灣產業中,除了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傳統產業(如石化、造紙等等)之外,半導體產業也是近年來高科技產業中對環境污染較嚴重的產業,其造成的影響如:女性經期延長、不孕症。
近年來,山林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造成土石流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幾乎每次颱風的出現都會連帶出現土石流,自然的災害造成了許多人命和財產的流失,對於台灣環境權有無改善的思考,陷入了膠著的狀態。
由於自然災害隨著時間越來越嚴重,政府開始擬定將環境權納入人權保障基本法中,但何時能落實,尚未知曉。
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其實每個人自己的消費行為都能夠對於環境造成影響,追求物質與包裝的消費心態,造成環境重大的負擔,對台灣來說特別是垃圾的製造量,對於地狹人稠的台灣來說,是個極需解決的重要問題。
環境問題並非單一國家能解決,因此需要區域合作、國際合作,或是訂立公約,靠著各個國家一同努力,才更有可能改善全世界的環境問題,如京都議定書,台灣雖沒有簽署,但依然被列入必須改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名單中。
肯亞的種樹運動證明環境的保護不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也能夠對於世界的環境保育有重大的影響。
有鑑於此,近年來台灣對於世界清潔日的響應,便是一種對於環境保護中非常具體的行動。
動植物的互動對於世界自然環境的影響是最大的關鍵,人也是動物之一,因此我們並不能撇除自己對於這個世界環境的保育責任,這樣的觀念需要透過生命教育來傳遞,永續發展才不會只是一個空談的夢。
1971年行政院衛生署的成立,開始了對於環境保育的具體行動,與對於環境品質提升有所要求。
※污染預防的基本概念:
當生產的效益超出了環境的負擔,我們就應該避免執行那樣的生產方式,盡可能用最合乎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在產品尚未生產前,便須思考周全如何以污染影響最少的方式去進行,才能有效做到汙染預防。
※環境基本法:
任和政府決策在施行之前,都必須事先考慮到對於環境的影響,進而考慮到對於人民生活的影響,用長遠的視野去思考,才能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結論:
永續經營的概念,需要靠全台灣甚至全世界的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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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出人與環境的關係圖。
◎影片學習單已於筆記內文中呈現。
12/22 人權一週大事記 補充
回顧2009年 世界大事紀
更新日期:2009/12/21 10:35 林治平
(法新社巴黎21日電) 2009年進入尾聲,這一年的重大事件概述如下:
1月
15日:美國一架載有155位乘客的噴射客機迫降紐約市的哈德遜河,但機長設法以機腹降落河面,沒有任何傷亡。
18日:以色列結束在加薩走廊的22天攻勢,造成約1330名巴勒斯坦人喪生。
20日:歐巴馬就任美國總統。
2月
7-11日:澳洲發生有史以來最重大山林火災,至少造成210人喪生。
23日:印度電影「貧民百萬富翁」(SlumdogMillionaire)贏得美國影藝學院多項奧斯卡金像獎。
2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表示,所有美軍將於2010年8月底前撤離伊拉克。
3月
4日:國際刑事法庭首度對現任國家元首發出逮捕令,對象是蘇丹總統巴席爾(Omar al-Beshir),但他並未被捕。
12日:伊拉克一名男子2008年向美國總統布希丟鞋子而成為英雄人物,他因此被判刑3年,但服刑到10月即提前獲釋。
31日:以色列大選未分勝負,由聯合黨(Likud)黨魁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出任總理。
4月
1日:阿爾巴尼亞與克羅埃西亞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2日:20國集團(G20)領袖在倫敦舉行高峰會,誓言針對避稅天堂採取強硬行動。
24日: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升對豬流感世界性大流行的警戒層級。
5月
7日:阿富汗警方表示,美國為首聯軍的空襲行動造成100人喪生,大都是平民。
12日:經過數十年訴訟戰,前納粹死亡集中營警衛丹詹卓克(John Demjanjuk)由美國引渡回德國接受審判。
16日:印度執政的國大黨(Congress Party)贏得勝選,總理曼莫漢(Manmohan Singh)確保連任。
18日:斯里蘭卡軍方宣稱,與坦米爾伊蘭解放之虎組織(Tamil Tigers)交戰數十年後,贏得最後勝利。
19日:英國國會下院議長因議員大規模濫報公帳醜聞請辭。
6月
1日:原本實力雄厚的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Motors)宣告破產,由聯邦政府取得大部分股權。
1日:法國航空公司(Air France)一架載有228人的客機由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巴黎途中,在大西洋上空失蹤,機上所有乘員全部喪生。
4日:美國總統巴歐巴馬在開羅對全世界的回教徒喊話,誓言要讓雙方關係「重新開始」。
13日:伊朗領導人艾馬丹加(MahmoudAhmadinejad)獲宣告贏得總統大選,引發重大動亂以及作票指控。
19日:聯合國糧食機構表示,全世界食糧不足人口達到約10億,創新紀錄。
25日:美國流行音樂天王麥可傑克森(MichaelJackson)意外於50歲英年早逝,據傳死於心搏停止。
28日:宏都拉斯總統賽拉亞(Manuel Zelaya)遭政變推翻。
29日:華爾街投資家馬多夫(Bernard Madoff)以老鼠會詐騙數十億美元,遭判刑150年。
7月
1日:美國撤出伊拉克主要城鎮。
11日:中國表示新疆發生漢族與維吾爾族回人衝突動亂,有近200人喪生。
15日:俄羅斯人權運動人士艾斯坦米諾娃(Natalya Estemirova)在車臣遭綁架後被殺害。
20日:世界紀念人類首度登月40週年。
8月
20日:阿富汗舉行有史以來第二次總統大選,現任總統卡賽(Hamid Karzai)最後獲宣告當選連任,但選務有大規模舞弊情況。
20日:因1988年泛美航空客機在蘇格蘭洛克比(Lockerbie)上空爆炸事件遭判刑的一名利比亞人病重,由蘇格蘭的監獄獲釋返國。
26日:美國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EdwardKennedy)死於腦癌,享年77歲。
28日:一名11歲時失蹤的美國女孩在20年後現身,這些年她遭一名男子囚禁,還為他生了兩個孩子。
30日:日本舉行大選,民主黨勝選掌權,結束保守派長期執政局面。
9月
4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阿富汗的空襲行動造成90人喪生,許多是平民。
24-25日:20國集團各國在美國的匹茲堡舉行經濟高峰會。
27日:德國選民讓保守派總理梅克爾(AngelaMerkel)勝選連任,她與一個中間派小黨合組聯合政府。
30日:太平洋海底大地震引發海嘯,造成薩摩亞群島至少113人喪生。
30日:印尼的蘇門答臘島外海發生規模7.6大地震,造成至少1100人喪生。
10月
2日:巴西大城里約熱內盧獲選主辦2016年奧運。
3日:愛爾蘭第二度就歐洲聯盟的里斯本條約舉行公投,終於通過批准。
8日:在羅馬尼亞出生的德國作家荷塔‧慕勒(Herta Mueller),贏得2009年諾貝爾文學獎。
9日:美國總統歐巴馬贏得諾貝爾和平獎。
25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市中心發生多起自殺汽車炸彈爆炸案,目標鎖定政府機關,造成153人喪生。
26日:波士尼亞塞爾維亞裔前戰時領袖卡拉迪奇(Radovan Karadzic),在荷蘭接受聯合國法庭審判。
28日:巴基斯坦城市白夏瓦(Peshawar)發生汽車炸彈爆炸案,造成上百人喪生。
11月
3日: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Levi-Strauss )辭世,享年100歲。
6日:美國陸軍一名醫官奉調前往伊拉克前,在德州的軍事基地開槍濫殺13人。
19日:歐洲聯盟各國領袖選出比利時總理范宏畢(Herman Van Rompuy),擔任歐洲理事會首任常任主席。
25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一家國營企業無法償債,導致世界金融市場大跌。
29日:瑞士選民公投通過,今後禁止在國內的清真寺興建尖塔。
12月
1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宣佈將增派3萬部隊赴阿富汗,但也表示將自2011年7月開始由阿國撤軍。
3日:西非國家幾內亞軍事執政團領導人卡瑪拉(Moussa Dadis Camara)遭副官槍傷,由飛機運往國外就醫。
7日:哥本哈根氣候變遷會議揭幕,192個國家的官員與會,希望達成新的氣候協定,接續京都議定書,對抗全球暖化。
8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發生連環炸彈攻擊事件,至少造成127人喪生。
18日: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瀕臨失敗,美國總統歐巴馬斡旋中國等主要國家在最後關頭達成協定,但大會未予正式批准,僅表示認知。哥本哈根協定希望將地球增溫幅度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但未訂定明確減碳目標。(譯者:中央社林治平)
更新日期:2009/12/21 10:35 林治平
(法新社巴黎21日電) 2009年進入尾聲,這一年的重大事件概述如下:
1月
15日:美國一架載有155位乘客的噴射客機迫降紐約市的哈德遜河,但機長設法以機腹降落河面,沒有任何傷亡。
18日:以色列結束在加薩走廊的22天攻勢,造成約1330名巴勒斯坦人喪生。
20日:歐巴馬就任美國總統。
2月
7-11日:澳洲發生有史以來最重大山林火災,至少造成210人喪生。
23日:印度電影「貧民百萬富翁」(SlumdogMillionaire)贏得美國影藝學院多項奧斯卡金像獎。
2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表示,所有美軍將於2010年8月底前撤離伊拉克。
3月
4日:國際刑事法庭首度對現任國家元首發出逮捕令,對象是蘇丹總統巴席爾(Omar al-Beshir),但他並未被捕。
12日:伊拉克一名男子2008年向美國總統布希丟鞋子而成為英雄人物,他因此被判刑3年,但服刑到10月即提前獲釋。
31日:以色列大選未分勝負,由聯合黨(Likud)黨魁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出任總理。
4月
1日:阿爾巴尼亞與克羅埃西亞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2日:20國集團(G20)領袖在倫敦舉行高峰會,誓言針對避稅天堂採取強硬行動。
24日: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升對豬流感世界性大流行的警戒層級。
5月
7日:阿富汗警方表示,美國為首聯軍的空襲行動造成100人喪生,大都是平民。
12日:經過數十年訴訟戰,前納粹死亡集中營警衛丹詹卓克(John Demjanjuk)由美國引渡回德國接受審判。
16日:印度執政的國大黨(Congress Party)贏得勝選,總理曼莫漢(Manmohan Singh)確保連任。
18日:斯里蘭卡軍方宣稱,與坦米爾伊蘭解放之虎組織(Tamil Tigers)交戰數十年後,贏得最後勝利。
19日:英國國會下院議長因議員大規模濫報公帳醜聞請辭。
6月
1日:原本實力雄厚的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Motors)宣告破產,由聯邦政府取得大部分股權。
1日:法國航空公司(Air France)一架載有228人的客機由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巴黎途中,在大西洋上空失蹤,機上所有乘員全部喪生。
4日:美國總統巴歐巴馬在開羅對全世界的回教徒喊話,誓言要讓雙方關係「重新開始」。
13日:伊朗領導人艾馬丹加(MahmoudAhmadinejad)獲宣告贏得總統大選,引發重大動亂以及作票指控。
19日:聯合國糧食機構表示,全世界食糧不足人口達到約10億,創新紀錄。
25日:美國流行音樂天王麥可傑克森(MichaelJackson)意外於50歲英年早逝,據傳死於心搏停止。
28日:宏都拉斯總統賽拉亞(Manuel Zelaya)遭政變推翻。
29日:華爾街投資家馬多夫(Bernard Madoff)以老鼠會詐騙數十億美元,遭判刑150年。
7月
1日:美國撤出伊拉克主要城鎮。
11日:中國表示新疆發生漢族與維吾爾族回人衝突動亂,有近200人喪生。
15日:俄羅斯人權運動人士艾斯坦米諾娃(Natalya Estemirova)在車臣遭綁架後被殺害。
20日:世界紀念人類首度登月40週年。
8月
20日:阿富汗舉行有史以來第二次總統大選,現任總統卡賽(Hamid Karzai)最後獲宣告當選連任,但選務有大規模舞弊情況。
20日:因1988年泛美航空客機在蘇格蘭洛克比(Lockerbie)上空爆炸事件遭判刑的一名利比亞人病重,由蘇格蘭的監獄獲釋返國。
26日:美國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EdwardKennedy)死於腦癌,享年77歲。
28日:一名11歲時失蹤的美國女孩在20年後現身,這些年她遭一名男子囚禁,還為他生了兩個孩子。
30日:日本舉行大選,民主黨勝選掌權,結束保守派長期執政局面。
9月
4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阿富汗的空襲行動造成90人喪生,許多是平民。
24-25日:20國集團各國在美國的匹茲堡舉行經濟高峰會。
27日:德國選民讓保守派總理梅克爾(AngelaMerkel)勝選連任,她與一個中間派小黨合組聯合政府。
30日:太平洋海底大地震引發海嘯,造成薩摩亞群島至少113人喪生。
30日:印尼的蘇門答臘島外海發生規模7.6大地震,造成至少1100人喪生。
10月
2日:巴西大城里約熱內盧獲選主辦2016年奧運。
3日:愛爾蘭第二度就歐洲聯盟的里斯本條約舉行公投,終於通過批准。
8日:在羅馬尼亞出生的德國作家荷塔‧慕勒(Herta Mueller),贏得2009年諾貝爾文學獎。
9日:美國總統歐巴馬贏得諾貝爾和平獎。
25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市中心發生多起自殺汽車炸彈爆炸案,目標鎖定政府機關,造成153人喪生。
26日:波士尼亞塞爾維亞裔前戰時領袖卡拉迪奇(Radovan Karadzic),在荷蘭接受聯合國法庭審判。
28日:巴基斯坦城市白夏瓦(Peshawar)發生汽車炸彈爆炸案,造成上百人喪生。
11月
3日: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Levi-Strauss )辭世,享年100歲。
6日:美國陸軍一名醫官奉調前往伊拉克前,在德州的軍事基地開槍濫殺13人。
19日:歐洲聯盟各國領袖選出比利時總理范宏畢(Herman Van Rompuy),擔任歐洲理事會首任常任主席。
25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一家國營企業無法償債,導致世界金融市場大跌。
29日:瑞士選民公投通過,今後禁止在國內的清真寺興建尖塔。
12月
1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宣佈將增派3萬部隊赴阿富汗,但也表示將自2011年7月開始由阿國撤軍。
3日:西非國家幾內亞軍事執政團領導人卡瑪拉(Moussa Dadis Camara)遭副官槍傷,由飛機運往國外就醫。
7日:哥本哈根氣候變遷會議揭幕,192個國家的官員與會,希望達成新的氣候協定,接續京都議定書,對抗全球暖化。
8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發生連環炸彈攻擊事件,至少造成127人喪生。
18日: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瀕臨失敗,美國總統歐巴馬斡旋中國等主要國家在最後關頭達成協定,但大會未予正式批准,僅表示認知。哥本哈根協定希望將地球增溫幅度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但未訂定明確減碳目標。(譯者:中央社林治平)
12/15 課堂紀錄
◎同學分享大事記:陳嘉君毀壞景美人權園區之人權公共藝術事件
→認為與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七條(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內文相牴觸。
※影片《穿越和平》(公共電視製作)後半段欣賞
映後討論--
1.你認為和平醫院SARS感染之所以擴大之主因為何?
A:最大的主因應該是--集中隔離。且最初院方(院長和主任)蓄意隱瞞疫情,甚至連必須問診的主治醫師、醫師、實習醫師、護士們都不告知真實情形,而病患使用過的髒床單、髒衣物未經消毒便送至洗衣房,也導致六名洗衣工人接連感染病毒,且出現了死亡病例。
2.請指出政府(中央、地方)有哪些防疫措施不當?
A:中央政府未了解清楚整體情形便下令地方醫院封院,此舉在一開始便是個極大的錯誤,不僅使得和平醫院變成最大的感染疫區,也造成附近居民的恐慌,而在對於未在規定時限內返回醫院的醫師們的懲處上,作了不合理的處罰,已經到了侵害人權的程度。
而三零政策根本是天方夜譚,更遑論其錯誤的程度有多離譜。
3.SARS事件中涉及哪些基本權利價值的衝突?(團體、個人)
A:病患的生命權與醫師的工作權相互衝突,是當中最明顯的;還有病患和醫師們的人身自由權,因為政府下達的封院政策也有所損害。
→認為與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七條(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內文相牴觸。
※影片《穿越和平》(公共電視製作)後半段欣賞
映後討論--
1.你認為和平醫院SARS感染之所以擴大之主因為何?
A:最大的主因應該是--集中隔離。且最初院方(院長和主任)蓄意隱瞞疫情,甚至連必須問診的主治醫師、醫師、實習醫師、護士們都不告知真實情形,而病患使用過的髒床單、髒衣物未經消毒便送至洗衣房,也導致六名洗衣工人接連感染病毒,且出現了死亡病例。
2.請指出政府(中央、地方)有哪些防疫措施不當?
A:中央政府未了解清楚整體情形便下令地方醫院封院,此舉在一開始便是個極大的錯誤,不僅使得和平醫院變成最大的感染疫區,也造成附近居民的恐慌,而在對於未在規定時限內返回醫院的醫師們的懲處上,作了不合理的處罰,已經到了侵害人權的程度。
而三零政策根本是天方夜譚,更遑論其錯誤的程度有多離譜。
3.SARS事件中涉及哪些基本權利價值的衝突?(團體、個人)
A:病患的生命權與醫師的工作權相互衝突,是當中最明顯的;還有病患和醫師們的人身自由權,因為政府下達的封院政策也有所損害。
12/8 人權一週大事記
人權觀察:阿富汗女性境遇 世界最差
更新日期:2009/12/07 12:18
(路透喀布爾7日電)人權團體今天表示,阿富汗女性的境遇是全世界最差的,對她們施加暴力的情形「非常普遍」,阿富汗政府未能保護她們遠離強姦或謀殺事件。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報告中表示,阿富汗婦女的情況「在每一個領域都非常黯淡」。
根據在阿富汗不同省份所進行的120次訪談所做出的這份96頁報告顯示:「女性不願尋求幫助,因為她們害怕遭警方虐待或遇貪腐的警察,甚至她們害怕遭施暴者報復。」
阿富汗是極為保守的國家,自2001年以美軍為首的聯軍推翻塔利班政權後,這個穆斯林國家的女性才得以返回工作崗位或接受教育。
卡賽(Hamid Karzai)是阿阿富汗2004年民選的第一位總統,他上台後任命3位女部長,但執政5年後,內閣只剩下1個主管婦女事務的女部長。
這份報告的作者表示,卡賽依賴勢力強大的前軍閥支持,因此進一步限制女性在阿富汗社會或政府裡的發展,而且對婦女在公眾場合拋頭露臉的抨擊也日益升高。
報告表示,阿富汗婦女地位下降的另一跡象是該國推動「什葉個人地位法」(Shi'ite Personal StatusLaw),這項法案引起國際指責,因為法案部份條文將婚姻強暴合法化。
◎閱後心得:
婚姻強暴合法化在我們這些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耳裡聽來,是多麼誇張又不可思議,然而對阿富汗的婦女而言,卻是她們無力也被限制權利去面對的生活,關於伊斯蘭教文化所帶來的對女性的限制與枷鎖,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更嚴重,男女地位失衡的嚴重程度也不是我們能夠以平常心看待的,這也是為什麼有眾多人權團體積極且渴望能夠改變的現象。
雖然對於他國的文化,原則上我們都應採取尊重與學習的態度去面對,但是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全人類所共同追求的,是一個可以彼此和平共處的世界,也許這樣的理想太過於虛幻崇高,但是只要是著去做,就有機會能夠實踐,人權思想在現今社會當中,已經是越來越普及的普世價值,它其實就是我們希望可以達到的終極目標,雖然看起來還遠,但是只要不放棄,就有改變的希望,而這樣的希望,想必是阿富汗婦女現在迫切需要的。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條(平等原則)
===============================================
王金平:與美日簽FTA 減輕依賴中國憂慮
更新日期:2009/12/07 15:09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7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指出,若台灣與美國、日本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未來能順利落實,不僅讓台灣減輕過度依賴中國憂慮,也能促進台灣產業升級。
王金平上午出席「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成果發表記者會」致詞表示,值得期待的是,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後,新加坡能跟著與台灣簽FTA;其他重要貿易國家,如美國、日本、歐盟、東南亞各國等,台灣一定要設法在ECFA簽署後,與這些國家簽FTA,大家要共同努力。
王金平說,台灣在推動台海兩岸關係正常化同時,同樣珍惜與各友邦深厚友誼,若台灣與美日間FTA能順利在可預見未來獲得落實,可視為雙方緊密合作具體架構,更將對台灣政治經濟產生深遠影響,使台灣減輕過度依賴中國的憂慮,同時也能促進台灣產業升級,具備更高競爭力與優勢。
他並提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月底到期,即將廢止,取而代之的是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希望年底前能順利完成。
此外,由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研究,所發表的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指標調查結果顯示,台灣菁英從自我審視角度評比國內自由度,政治權利方面在總分40分中得到25.81分,公民自由總分60分拿到40.30分,比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得分低,顯見台灣菁英對台灣自由狀況評價標準,比國外專家學者更嚴格。
這份調查結果指出,台灣政府在人民居住與遷徒自由,及投票權利保障上有較佳表現,應持續保持;但在選舉買票、政府回應性、政府貪污腐敗與緊急應變能力上,表現較差,未來應加強改善,提升台灣民主自由人權保障程度。
◎閱後心得:
對於此篇新聞最後兩段文字,我的感想是,因為台灣的民主在目前的亞洲國家當中,是名列前茅的,因此對於自我國家內的人權狀況審視標準自然會往上提升,這是很自然的一種優越感吧,而我認為能夠擁有這樣的優越感很好,這表示台灣的菁英份子對於自我國內人權進展狀況的關心,和追求的目標還在不斷增加,雖然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我們已經是民主制度相當進步的國家,但是需要改進的部份仍然相當多。
當前我認為最需要改善的,應該是藍綠兩黨之間的爭鬥情形,在民主國家之間,政黨交替是正常現象,然而我想台灣目前還沒有真正進入狀態,因此在近幾年內,爆發了如此多起政治醜聞,對大的一樁莫過於前任總統陳水扁一家人的洗錢案,此案到目前為止仍處於審理中的狀態,雖然對於現在的馬政府,人民的信心已然不足,但至少我們仍然在努力當中,希望能有更多人對於這樣的議題更有自覺性,才會有更多優秀人才帶領著台灣前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更新日期:2009/12/07 12:18
(路透喀布爾7日電)人權團體今天表示,阿富汗女性的境遇是全世界最差的,對她們施加暴力的情形「非常普遍」,阿富汗政府未能保護她們遠離強姦或謀殺事件。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報告中表示,阿富汗婦女的情況「在每一個領域都非常黯淡」。
根據在阿富汗不同省份所進行的120次訪談所做出的這份96頁報告顯示:「女性不願尋求幫助,因為她們害怕遭警方虐待或遇貪腐的警察,甚至她們害怕遭施暴者報復。」
阿富汗是極為保守的國家,自2001年以美軍為首的聯軍推翻塔利班政權後,這個穆斯林國家的女性才得以返回工作崗位或接受教育。
卡賽(Hamid Karzai)是阿阿富汗2004年民選的第一位總統,他上台後任命3位女部長,但執政5年後,內閣只剩下1個主管婦女事務的女部長。
這份報告的作者表示,卡賽依賴勢力強大的前軍閥支持,因此進一步限制女性在阿富汗社會或政府裡的發展,而且對婦女在公眾場合拋頭露臉的抨擊也日益升高。
報告表示,阿富汗婦女地位下降的另一跡象是該國推動「什葉個人地位法」(Shi'ite Personal StatusLaw),這項法案引起國際指責,因為法案部份條文將婚姻強暴合法化。
◎閱後心得:
婚姻強暴合法化在我們這些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耳裡聽來,是多麼誇張又不可思議,然而對阿富汗的婦女而言,卻是她們無力也被限制權利去面對的生活,關於伊斯蘭教文化所帶來的對女性的限制與枷鎖,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更嚴重,男女地位失衡的嚴重程度也不是我們能夠以平常心看待的,這也是為什麼有眾多人權團體積極且渴望能夠改變的現象。
雖然對於他國的文化,原則上我們都應採取尊重與學習的態度去面對,但是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全人類所共同追求的,是一個可以彼此和平共處的世界,也許這樣的理想太過於虛幻崇高,但是只要是著去做,就有機會能夠實踐,人權思想在現今社會當中,已經是越來越普及的普世價值,它其實就是我們希望可以達到的終極目標,雖然看起來還遠,但是只要不放棄,就有改變的希望,而這樣的希望,想必是阿富汗婦女現在迫切需要的。
第二條(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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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與美日簽FTA 減輕依賴中國憂慮
更新日期:2009/12/07 15:09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7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指出,若台灣與美國、日本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未來能順利落實,不僅讓台灣減輕過度依賴中國憂慮,也能促進台灣產業升級。
王金平上午出席「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成果發表記者會」致詞表示,值得期待的是,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後,新加坡能跟著與台灣簽FTA;其他重要貿易國家,如美國、日本、歐盟、東南亞各國等,台灣一定要設法在ECFA簽署後,與這些國家簽FTA,大家要共同努力。
王金平說,台灣在推動台海兩岸關係正常化同時,同樣珍惜與各友邦深厚友誼,若台灣與美日間FTA能順利在可預見未來獲得落實,可視為雙方緊密合作具體架構,更將對台灣政治經濟產生深遠影響,使台灣減輕過度依賴中國的憂慮,同時也能促進台灣產業升級,具備更高競爭力與優勢。
他並提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月底到期,即將廢止,取而代之的是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希望年底前能順利完成。
此外,由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研究,所發表的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指標調查結果顯示,台灣菁英從自我審視角度評比國內自由度,政治權利方面在總分40分中得到25.81分,公民自由總分60分拿到40.30分,比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得分低,顯見台灣菁英對台灣自由狀況評價標準,比國外專家學者更嚴格。
這份調查結果指出,台灣政府在人民居住與遷徒自由,及投票權利保障上有較佳表現,應持續保持;但在選舉買票、政府回應性、政府貪污腐敗與緊急應變能力上,表現較差,未來應加強改善,提升台灣民主自由人權保障程度。
◎閱後心得:
對於此篇新聞最後兩段文字,我的感想是,因為台灣的民主在目前的亞洲國家當中,是名列前茅的,因此對於自我國家內的人權狀況審視標準自然會往上提升,這是很自然的一種優越感吧,而我認為能夠擁有這樣的優越感很好,這表示台灣的菁英份子對於自我國內人權進展狀況的關心,和追求的目標還在不斷增加,雖然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我們已經是民主制度相當進步的國家,但是需要改進的部份仍然相當多。
當前我認為最需要改善的,應該是藍綠兩黨之間的爭鬥情形,在民主國家之間,政黨交替是正常現象,然而我想台灣目前還沒有真正進入狀態,因此在近幾年內,爆發了如此多起政治醜聞,對大的一樁莫過於前任總統陳水扁一家人的洗錢案,此案到目前為止仍處於審理中的狀態,雖然對於現在的馬政府,人民的信心已然不足,但至少我們仍然在努力當中,希望能有更多人對於這樣的議題更有自覺性,才會有更多優秀人才帶領著台灣前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八條(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12/1 課堂紀錄
Q:小孩是婦女生涯成長的殺手?
在孩子的各個不同成長時期,媽媽所必須面對的問題有那些?
全職媽媽 VS.在職媽媽
A.全職媽媽--
1.優勢/難題:不必外出工作/生活圈縮小到只剩下家庭。
2.個人層面:沒有工作上的成就感,丈夫不一定會感激妳在家裡帶小孩。
3.家庭層面:可以使家人安心,尤其是公公婆婆之類的。
4.社會層面:對於留職停薪專心托育孩子的母親,應該有法律保障及相關費用補助。
B.在職媽媽--
1.優勢/難題:有自己的事業和交友圈/但是必須在衝刺事業的同時兼顧家庭。
2.個人層面:下班回家後可能還必須面對種種家事雜務,心理壓力容易累積。
3.家庭層面:有時工作太忙碌,便無法照顧到家人的需求。
4.社會層面:傳統社會價值觀仍是認為男主外女主內,因此對於同樣有工作的夫妻雙方來說,女方的責任和負擔相對加重。
Q:如何協助媽媽,也幫忙我親愛的家人?
議題一:人身安全--
A.個人幫助:勸爸媽少應酬勿晚歸,有時間多陪伴他們。
B.社會協助:夜間婦女候車區。
議題二:教育權--
A.個人幫助:可參加社區、空中大學或補校。
B.社會協助:就職訓練中心。
議題三:婚姻家庭--
A.個人幫助:如有家暴的問題應主動尋求社會協助,別讓媽媽獨自承擔。小孩子從父姓、從母姓可協調。
B.社會協助:家暴防治專線、保護令申請等資源。
議題四:工作權--
A.個人幫助:若是在兒女長大之後,母親希望尋求事業第二春,而丈夫不肯,應說服丈夫改變死板觀念。
B.社會協助:就職訓練中心、職業介紹所、性別工作平等法。
議題五:參政權--
A.個人幫助:若是夫妻雙方的政治立場不同,應理性溝通,為避免起爭執的情況發生,盡量少談起此話題。
B.社會協助:婦女保障名額。
議題六:生殖自由(性關係自主)--
A.個人幫助:時常出現男方有需求而女方拒絕的情形,若是因此造成生活上的威脅,應尋求社會資源協助。
B.社會協助:法律有條文明文規定,保障婦女安全。
※《費城》影片學習單--
一、請觀察影片中的法庭,有哪些席位設置?請畫圖列出之。
略。
二、片中訴訟的進行,你觀察到哪些法律程序?請列出,並說明該制度設計之重要性。
A:因為影片是跳著進行的,因此在法律程序上,並沒有很明顯突出的橋段讓我感到印象深刻。
三、片中涉及哪些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基本權利衝突?
A: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
第二十三條(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並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四、試討論「同性戀」與「愛滋病」的關係?愛滋病的傳染途徑為何?
愛滋病之所以時常被拿來與同性戀相提並論,是因為新聞媒體報導的誤導,有一段時間,轟趴在台灣的盛行,和其產生的問題時常在新聞中出現,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一則由男同性戀集體開的轟趴中,發現其中有某幾位男同性戀感染了愛滋病;且因男同性戀在性交的過程中,所使用的部位與男女性交並不完全相同,容易造成摩擦出血的情形,因此特別容易藉由血液傳染愛滋病,而這樣的新聞如果只片面性地去解讀,便很容易造成將同性戀與愛滋病畫上等號的誤解。
其實,不論是男男、男女、女女,在性交的過程中,只要有保護措施做得不周全,或是進行方式不當的情形出現,都有可能導致感染愛滋病,而愛滋病的病毒潛伏期依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會有所改變,所以不是所有愛滋病患都能夠相提並論,通常是藉由血液感染居多,而一般的汗水、唾沫等體液,並不會造成愛滋病傳染,若有此說則多為以訛傳訛的誤會。
五、參觀士林地方法院後,請比較台灣法庭設置與片中美國法庭設置之差異?設置不同的影響為何?
片中美國民事法庭的位置設置較為簡潔,法官只有一位,而台灣刑事法庭的法官則有三位,且訴訟過程中,雖然都有書記官負責筆記,但在片中可以看見法官很專心在聆聽原告、被告與證人和律師、檢察官之間的對話,並未如台灣刑事法庭中的法官一般,緊盯著電腦螢幕上的證詞,且不時提問修改內容,在對話的過程中,語氣也沒有美國法官一般尊重(雖然因為是電影而無法得知實際情形,但就我所看到的畫面和個人解讀之後的結果呈現便是如此),而且還有影響答辯方向的嫌疑。
在孩子的各個不同成長時期,媽媽所必須面對的問題有那些?
全職媽媽 VS.在職媽媽
A.全職媽媽--
1.優勢/難題:不必外出工作/生活圈縮小到只剩下家庭。
2.個人層面:沒有工作上的成就感,丈夫不一定會感激妳在家裡帶小孩。
3.家庭層面:可以使家人安心,尤其是公公婆婆之類的。
4.社會層面:對於留職停薪專心托育孩子的母親,應該有法律保障及相關費用補助。
B.在職媽媽--
1.優勢/難題:有自己的事業和交友圈/但是必須在衝刺事業的同時兼顧家庭。
2.個人層面:下班回家後可能還必須面對種種家事雜務,心理壓力容易累積。
3.家庭層面:有時工作太忙碌,便無法照顧到家人的需求。
4.社會層面:傳統社會價值觀仍是認為男主外女主內,因此對於同樣有工作的夫妻雙方來說,女方的責任和負擔相對加重。
Q:如何協助媽媽,也幫忙我親愛的家人?
議題一:人身安全--
A.個人幫助:勸爸媽少應酬勿晚歸,有時間多陪伴他們。
B.社會協助:夜間婦女候車區。
議題二:教育權--
A.個人幫助:可參加社區、空中大學或補校。
B.社會協助:就職訓練中心。
議題三:婚姻家庭--
A.個人幫助:如有家暴的問題應主動尋求社會協助,別讓媽媽獨自承擔。小孩子從父姓、從母姓可協調。
B.社會協助:家暴防治專線、保護令申請等資源。
議題四:工作權--
A.個人幫助:若是在兒女長大之後,母親希望尋求事業第二春,而丈夫不肯,應說服丈夫改變死板觀念。
B.社會協助:就職訓練中心、職業介紹所、性別工作平等法。
議題五:參政權--
A.個人幫助:若是夫妻雙方的政治立場不同,應理性溝通,為避免起爭執的情況發生,盡量少談起此話題。
B.社會協助:婦女保障名額。
議題六:生殖自由(性關係自主)--
A.個人幫助:時常出現男方有需求而女方拒絕的情形,若是因此造成生活上的威脅,應尋求社會資源協助。
B.社會協助:法律有條文明文規定,保障婦女安全。
※《費城》影片學習單--
一、請觀察影片中的法庭,有哪些席位設置?請畫圖列出之。
略。
二、片中訴訟的進行,你觀察到哪些法律程序?請列出,並說明該制度設計之重要性。
A:因為影片是跳著進行的,因此在法律程序上,並沒有很明顯突出的橋段讓我感到印象深刻。
三、片中涉及哪些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基本權利衝突?
A: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
第二十三條(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並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四、試討論「同性戀」與「愛滋病」的關係?愛滋病的傳染途徑為何?
愛滋病之所以時常被拿來與同性戀相提並論,是因為新聞媒體報導的誤導,有一段時間,轟趴在台灣的盛行,和其產生的問題時常在新聞中出現,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一則由男同性戀集體開的轟趴中,發現其中有某幾位男同性戀感染了愛滋病;且因男同性戀在性交的過程中,所使用的部位與男女性交並不完全相同,容易造成摩擦出血的情形,因此特別容易藉由血液傳染愛滋病,而這樣的新聞如果只片面性地去解讀,便很容易造成將同性戀與愛滋病畫上等號的誤解。
其實,不論是男男、男女、女女,在性交的過程中,只要有保護措施做得不周全,或是進行方式不當的情形出現,都有可能導致感染愛滋病,而愛滋病的病毒潛伏期依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會有所改變,所以不是所有愛滋病患都能夠相提並論,通常是藉由血液感染居多,而一般的汗水、唾沫等體液,並不會造成愛滋病傳染,若有此說則多為以訛傳訛的誤會。
五、參觀士林地方法院後,請比較台灣法庭設置與片中美國法庭設置之差異?設置不同的影響為何?
片中美國民事法庭的位置設置較為簡潔,法官只有一位,而台灣刑事法庭的法官則有三位,且訴訟過程中,雖然都有書記官負責筆記,但在片中可以看見法官很專心在聆聽原告、被告與證人和律師、檢察官之間的對話,並未如台灣刑事法庭中的法官一般,緊盯著電腦螢幕上的證詞,且不時提問修改內容,在對話的過程中,語氣也沒有美國法官一般尊重(雖然因為是電影而無法得知實際情形,但就我所看到的畫面和個人解讀之後的結果呈現便是如此),而且還有影響答辯方向的嫌疑。
12/1 人權一週大事記
廉價聖誕禮物的背後 童工被剝削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11/30 11:44 賴宥霖
【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綜合報導】聖誕節將至,對於玩具廠商而言,又是一個銷售玩具的好時機。根據英國衛報報導,日前英國玩具零售商協會公布今年的「夢幻聖誕禮物表」,價格平實,宣稱「不會讓父母破產」,但英國「良心消費者」雜誌卻指出,這些廉價玩具的背後,其實是建立在剝削童工與污染環境上。
由於目前多數玩具製造仍屬於勞力密集產業,因此人工便宜的中國,便成為世界上的玩具製造中心。根據統計,中國的玩具產值佔了世界的八成,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成長,其中廣州更是其中重鎮,佔全中國產值的七成以上,一年約八百億人民幣。
但研究發現,多數玩具工廠其實是非法雇用青少年及兒童超時工作。報導指出,以「孩之寶」(Hasbro)在深圳市的工廠為例,有百名十六歲左右的高中生,甚至更小的兒童,在只穿著簡易保護服的情況下,長期接觸有毒溶劑及塗料,工作時間每天長達十二個小時。在聖誕節等旺季,甚至需連續工作達十九到二十三小時,但時薪卻只有台幣九元。
除了剝削童工的人權問題外,報導也指出,「孩之寶」用來製造「變形金剛」等塑膠玩具的PVC材質,遭到環保人士批評不但可能致癌,生產過程還會產生汞等有毒副產品,而在製造過程中添加的有毒添加物如鄰苯二甲酸酯類,也可能對兒童的健康造成威脅。
儘管「孩之寶」宣稱他們經過科學驗證,這些材料並不會威脅到兒童的健康,但歐盟已在2005年時便禁止使用某些添加劑,樂高更是早在2003年便停止使用PVC。
衛報呼籲英國的消費者可以有其他不同的選擇,例如德國「荷茲玩具」(Holz Toys)只和保障勞工權益的歐洲工廠合作,玩具材料來自於永續森林概念的林地;「瑪雅」(Maya Organic)製作的木製玩具材料,則是以削減樹木取代整顆砍伐,並雇用當地貧困工人,以提供他們工作機會。
◎閱後心得:
看過這麼多跟中國有關的黑心產品消息之後,老實說真的會有種麻痺的感覺,雖然這樣的態度不太好,但是這樣紛紛擾擾的新聞每天有太多,光是接收和消化就讓人受不了,而且類似的問題層出不窮,更是讓人疲於追根究底。
我只能說,同樣都是亞洲地區的人民,能夠生在台灣真的是福氣。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五條(一切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都應享受同樣的社會保護。)
===============================================
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更新日期:2009/11/30 02:54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動新聞」引發爭議,再次突顯媒體報導對兒少身心發展之影響問題。立法院周三審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民間團體與部分立委聯手新增一條文,媒體報導新聞時,不得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亦不得誇大渲染性行為及強制性交過程,否則最高開罰十五萬元。
兒少法民間修法版本由二、三十個社福團體發起,並現行兒少法進行大翻修,共修訂一四二條。為彰顯保障兒少權益意義,擬將兒少法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間團體長期監看兒少新聞,對蘋果日報常以模擬圖示描述受害及犯罪細節持續提出批判。令人憂心的是,各媒體為提升收視率、閱報率而跟進,報導多次侵犯兒少人權。
葉大華說,現行兒少法對約束媒體自律部分不詳盡,此次民間修法版本新增一條文,要求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導新聞時,內容不得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情形,包括詳細描述犯罪、自殺行為工具、方法細節;過度描述恐怖、暴力情節,足以引發兒少模仿者;誇大渲染性行為、過度描述強制性交過程等。
據了解,內政部兒童局草擬的兒少法修法版本也要規範媒體報導,條文內容與民間版相差不多。
「過度描述」、「誇大渲染」的標準何在?葉大華表示,若主管機關認定該報導引發社會負面觀感,或對兒少造成不良影響,就可依法開罰;媒體不服,可循審議機制提出申訴。審議機制由民間團體、兒少專家及媒體代表組成。
現行兒少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未成年兒少之姓名,修法版本增列學校及安置場所亦不得曝光。過去曾發生高中女生遭性侵案件,媒體未拍攝當事人,但到學校大門取景。該校女學生反應,走在路上老被指指點點,或得應付旁人詢問,不勝其擾。
◎閱後心得:
我個人認為,這篇新聞應該探究的重點,已經不是只有動新聞對於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靈發展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而是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夠全面地正視台灣的新聞媒體所造成的社會問題?
無論立體的或平面的,許許多多的記者寫出來的報導文章,已經不再能稱得上是所謂的報導文學,因為網路資源的豐富和更新速度迅捷,記者隨意辜狗或當一下鄉民,在頁面上剪剪貼貼就能夠完成一篇報導,根據和來源只需要打上三個字:「網友說」就可以草草了事,錯字連篇更是讓人頭痛,因為新聞的用詞遣字會對多少接收訊息的讀者觀眾造成很大的影響,於是大家都以訛傳訛、將錯就錯,反正念起來都差不多,也就沒人細究。
但是,這應該是我們面對這種媒體對人類影響的態度嗎?我想,也許真的沒有比立法規範來得更有魄力了吧。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11/30 11:44 賴宥霖
【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綜合報導】聖誕節將至,對於玩具廠商而言,又是一個銷售玩具的好時機。根據英國衛報報導,日前英國玩具零售商協會公布今年的「夢幻聖誕禮物表」,價格平實,宣稱「不會讓父母破產」,但英國「良心消費者」雜誌卻指出,這些廉價玩具的背後,其實是建立在剝削童工與污染環境上。
由於目前多數玩具製造仍屬於勞力密集產業,因此人工便宜的中國,便成為世界上的玩具製造中心。根據統計,中國的玩具產值佔了世界的八成,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成長,其中廣州更是其中重鎮,佔全中國產值的七成以上,一年約八百億人民幣。
但研究發現,多數玩具工廠其實是非法雇用青少年及兒童超時工作。報導指出,以「孩之寶」(Hasbro)在深圳市的工廠為例,有百名十六歲左右的高中生,甚至更小的兒童,在只穿著簡易保護服的情況下,長期接觸有毒溶劑及塗料,工作時間每天長達十二個小時。在聖誕節等旺季,甚至需連續工作達十九到二十三小時,但時薪卻只有台幣九元。
除了剝削童工的人權問題外,報導也指出,「孩之寶」用來製造「變形金剛」等塑膠玩具的PVC材質,遭到環保人士批評不但可能致癌,生產過程還會產生汞等有毒副產品,而在製造過程中添加的有毒添加物如鄰苯二甲酸酯類,也可能對兒童的健康造成威脅。
儘管「孩之寶」宣稱他們經過科學驗證,這些材料並不會威脅到兒童的健康,但歐盟已在2005年時便禁止使用某些添加劑,樂高更是早在2003年便停止使用PVC。
衛報呼籲英國的消費者可以有其他不同的選擇,例如德國「荷茲玩具」(Holz Toys)只和保障勞工權益的歐洲工廠合作,玩具材料來自於永續森林概念的林地;「瑪雅」(Maya Organic)製作的木製玩具材料,則是以削減樹木取代整顆砍伐,並雇用當地貧困工人,以提供他們工作機會。
◎閱後心得:
看過這麼多跟中國有關的黑心產品消息之後,老實說真的會有種麻痺的感覺,雖然這樣的態度不太好,但是這樣紛紛擾擾的新聞每天有太多,光是接收和消化就讓人受不了,而且類似的問題層出不窮,更是讓人疲於追根究底。
我只能說,同樣都是亞洲地區的人民,能夠生在台灣真的是福氣。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五條(一切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都應享受同樣的社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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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黑報導過頭要罰 兒少法增訂媒體罰則
更新日期:2009/11/30 02:54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動新聞」引發爭議,再次突顯媒體報導對兒少身心發展之影響問題。立法院周三審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民間團體與部分立委聯手新增一條文,媒體報導新聞時,不得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亦不得誇大渲染性行為及強制性交過程,否則最高開罰十五萬元。
兒少法民間修法版本由二、三十個社福團體發起,並現行兒少法進行大翻修,共修訂一四二條。為彰顯保障兒少權益意義,擬將兒少法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間團體長期監看兒少新聞,對蘋果日報常以模擬圖示描述受害及犯罪細節持續提出批判。令人憂心的是,各媒體為提升收視率、閱報率而跟進,報導多次侵犯兒少人權。
葉大華說,現行兒少法對約束媒體自律部分不詳盡,此次民間修法版本新增一條文,要求電子及平面媒體報導新聞時,內容不得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情形,包括詳細描述犯罪、自殺行為工具、方法細節;過度描述恐怖、暴力情節,足以引發兒少模仿者;誇大渲染性行為、過度描述強制性交過程等。
據了解,內政部兒童局草擬的兒少法修法版本也要規範媒體報導,條文內容與民間版相差不多。
「過度描述」、「誇大渲染」的標準何在?葉大華表示,若主管機關認定該報導引發社會負面觀感,或對兒少造成不良影響,就可依法開罰;媒體不服,可循審議機制提出申訴。審議機制由民間團體、兒少專家及媒體代表組成。
現行兒少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未成年兒少之姓名,修法版本增列學校及安置場所亦不得曝光。過去曾發生高中女生遭性侵案件,媒體未拍攝當事人,但到學校大門取景。該校女學生反應,走在路上老被指指點點,或得應付旁人詢問,不勝其擾。
◎閱後心得:
我個人認為,這篇新聞應該探究的重點,已經不是只有動新聞對於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靈發展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而是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夠全面地正視台灣的新聞媒體所造成的社會問題?
無論立體的或平面的,許許多多的記者寫出來的報導文章,已經不再能稱得上是所謂的報導文學,因為網路資源的豐富和更新速度迅捷,記者隨意辜狗或當一下鄉民,在頁面上剪剪貼貼就能夠完成一篇報導,根據和來源只需要打上三個字:「網友說」就可以草草了事,錯字連篇更是讓人頭痛,因為新聞的用詞遣字會對多少接收訊息的讀者觀眾造成很大的影響,於是大家都以訛傳訛、將錯就錯,反正念起來都差不多,也就沒人細究。
但是,這應該是我們面對這種媒體對人類影響的態度嗎?我想,也許真的沒有比立法規範來得更有魄力了吧。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11/24 人權一週大事記
城鄉差異下的兒童人權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11/23 09:05 (黃悅嬌報導)
宜蘭頭城的大里國小倚山面海,全校共四十八名學生,校長林善敦表示,學校旁邊就是草嶺古道,位處偏遠的關係,當地工作機會有限,學生家長多赴外地謀職,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及媽媽為新住民情況十分普遍。
根據教育部九十七學年度偏遠國小統計,偏遠學校的國小學童人數至少七萬人。偏鄉孩童的權益跟一般孩子有沒有差異?
兒童福利聯盟日前公布2009年「台灣兒童人權城鄉差距報告」,兒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偏鄉兒童跟都會或一般地區的兒少相比,單親的比例並無太大差別,然而隔代教養家庭卻明顯較高,平均每十個偏鄉學童就有一個只跟祖父母同住,是一般地區學童的三倍。
經濟面向部份,兩成六的偏鄉孩子坦承「因為家中沒錢,所以無法上才藝班或補習班」,兩成九經常遲交學費,甚至近兩成的孩子說家中有人來討債,還有百分之八的偏鄉兒童會固定打包營養午餐回家吃,是一般兒童的兩倍多。調查發現,偏鄉有近三成孩子落入低所得家庭,是一般地區兒童的兩倍。
就讀偏鄉小學大里國小的小龍跟小賢說出他們的希望。
校長林善敦也指出,在宜蘭多雨天候下,教室、圖書館常漏水,學生缺乏大型的室內活動空間。
根據兒盟調查,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經費逐年增加,國小經費卻減少,無論偏鄉或都會的小學,經費同樣捉襟見肘,政府投入在專科以上學校的經費占總體經費的比例,自一九九0年的兩成一,到二00七年增加到三成八,反觀國小經費比例卻由兩成九降到兩成六,每個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比每一國小生多了將近一倍,另外,有六成偏鄉兒童在家中學習資源匱乏,也值得各界重視。
調查中也發現,台灣兒童每天運動的比例明顯較低,只有一成孩童表示,每天運動至少一小時,甚至有四成四孩子每週運動天數還不到三天,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台灣兒童不論城鄉,都喜歡宅在家裡看電視,「宅童化」現象明顯。
心理健康量表中,偏鄉與一般兒童相比,總分差距不大,但都會孩子明顯較為悲觀,調查顯示,兩成三的都會孩子曾經想要一死了之,還有近三成八的都會孩童覺得這世界少了我也沒有關係,比例都高於偏鄉兒童。
兒福聯盟表示,在國際兒童人權日堂堂邁入二十個年頭的今天,台灣在促進兒童人權上仍有許多改善空間,政府應增加對兒童的投資,並注意城鄉差異,致力改善偏鄉學童的劣勢,莫讓一個台灣有兩個世界。
◎閱後心得:
這篇新聞最引起我注意的一點在於--「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經費逐年增加,國小經費卻減少,無論偏鄉或都會的小學,經費同樣捉襟見肘,政府投入在專科以上學校的經費占總體經費的比例,自一九九0年的兩成一,到二00七年增加到三成八,反觀國小經費比例卻由兩成九降到兩成六,每個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比每一國小生多了將近一倍」。
對於政府這樣的作為,我只有個疑問:「若是在孩子還小,知識和價值觀的建立尚未健全的時候不積極教育,等到長大成人之後再做投資和補救,來得及嗎?」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六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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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台灣大劫難 袁紅冰點破中共制台方略
今日新聞 更新日期:2009/11/23 00:27 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中國流亡作家、前北大法學教授袁紅冰22日指出,台灣的民主讓中共芒刺在背,為了達成「以經促統」的目標,延續政權,中共統合外交、內政、軍事、公安、國安、宣傳部門,都要主動為對台灣的統一戰線工作服務,務必於2012年,不戰而勝台灣。
「中共必定會犧牲大陸人民的經濟利益作為代價,是司馬昭之心,最後落得一個兩岸皆輸的局面。」他認為如果馬英九輸掉12月5日縣市長三合一選舉,為了鞏固執政,只有更加和中共聯手,「他手上沒有籌碼,別無選擇。」
袁紅冰新著《2012台灣大劫難》新書發表會及台灣2012的危機與轉機座談會,22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3樓舉行。台灣大學國發所長邱榮舉主持,政大國發所教授李酉潭、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理研究員徐斯儉與談,名作家楊青矗、台灣文創事業總經理程正德等上百人參加。
袁紅冰指出,中共對台灣的整體戰略,就是先經濟統一,再政治統一。而經濟統一要通過兩個步驟實現,一個是實現兩岸市場的一體化,然後實現兩岸金融的一體化。他說,台灣與中共簽訂的MOU與正積極協商的ECFA,都是中共實行經濟統戰的手段。
袁紅冰認為:「MOU就是這個金融一體化的一部分,而ECFA是市場一體化的一部分。當這兩個經濟的枷鎖,都套到了自由台灣的脖子上的時候,他就會用專制政治的鐵手啊,擰緊這個枷鎖,迫使台灣接受中共暴政的、一黨獨裁專政的統治。從而控制並消滅台灣的民主制度。在這個過程中,中共是願意付出一些經濟代價的。」
針對新書提到中共《對台經濟統戰方案》明確規定「市場一體化」的目標,內容包括:大陸市場要成為台灣主要工業、農業產品的出口市場,其中出口到大陸的農產品,要盡快達到台灣農產品出口總額的90%。
此外,大陸必須成為台灣能源等戰略資源的主要來源地,並確保2012年之前,每年赴台的大陸遊客接近50萬人或適度增加,使得大陸遊客成為台灣旅遊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他說,2008年10月,由於赴台旅遊人數遠低於預期,中共書記處決定,由統戰部牽頭組成工作小組,促使中國的民營企業和不含台資的華商企業出資,組織員工赴台旅遊,對響應號召的企業給予工商管理及稅收的優惠待遇,對不響應的企業嚴加管理,有任何違法就從嚴處罰。
袁紅冰表示,中共在實現經濟統一的過程中,必須要付出很大的經濟代價。而這些經濟代價,必然轉嫁到大陸人民身上。
「而結果是呢,大陸的人民從他的所謂統一中並沒有、並不可能得到任何好處。為什麼呢,因為中共暴政即使統一了台灣,也只意味著台灣的2300萬人變成了中共暴政的政治奴隸。而並不能意味著大陸人的自由和解放。相反的由於中共暴政,把台灣的自由民主制度也消失了、也消滅掉了。那麼中國大陸的自由民主的路程將更長,中國大陸人民將在獨裁專制之下,經受更長時期的苦難。」
他透露,中共高層定調,控制民進黨,必須先控制新潮流金主,甚至2012年在台灣籌設代理政黨,考慮找許信良或是宋楚瑜加入;他還說,前總統陳水扁的洗錢疑雲,就是中國幕後運作的,他希望馬總統和美國在台協會都給個說法。
袁紅冰語重心長的呼籲,台灣是中共在全世界範圍進行集權主義擴張的第一步。如果台灣喪失了自由,整個人類的自由都會受到威脅。他形容,這將會是一個巨大的歷史倒退,也是台灣的大劫難。
在這本書印刷出版的過程,袁紅冰遭遇不少挫折,「我離開中國,正是為了寫書出版,傳達思想,我希望台灣不會再走禁書回頭路。」
政大國發所教授李酉潭回應,自由是台灣面對中國威脅的核心價值;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理研究員徐斯儉希望以事實證據,佐證中共的文攻武嚇,他對袁紅冰直指新潮流金主被中共鎖定,大加激賞;名作家楊青矗則希望本書讓中共的陰謀破功「見光死」。
主持人邱榮舉教授總結,台灣的自由民主,是反制中共的利器,人權鬥士鄭南榕畢生奮鬥的「台灣,你要做自由人」信念,也是全體台灣同胞要捍衛的核心價值。
◎閱後心得:
姑且不論此書內容的真實與否,但至少給了我們一個警惕,雖然我個人認為最需要被警惕的馬總統可能還沒有察覺整件事情的嚴重性。
看完這篇新聞內容,其實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雖然這本書內容我不清楚,袁紅冰的說辭也不一定有確切的根據,但是至少他的作品給了我們一些資訊和方向。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11/23 09:05 (黃悅嬌報導)
宜蘭頭城的大里國小倚山面海,全校共四十八名學生,校長林善敦表示,學校旁邊就是草嶺古道,位處偏遠的關係,當地工作機會有限,學生家長多赴外地謀職,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及媽媽為新住民情況十分普遍。
根據教育部九十七學年度偏遠國小統計,偏遠學校的國小學童人數至少七萬人。偏鄉孩童的權益跟一般孩子有沒有差異?
兒童福利聯盟日前公布2009年「台灣兒童人權城鄉差距報告」,兒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偏鄉兒童跟都會或一般地區的兒少相比,單親的比例並無太大差別,然而隔代教養家庭卻明顯較高,平均每十個偏鄉學童就有一個只跟祖父母同住,是一般地區學童的三倍。
經濟面向部份,兩成六的偏鄉孩子坦承「因為家中沒錢,所以無法上才藝班或補習班」,兩成九經常遲交學費,甚至近兩成的孩子說家中有人來討債,還有百分之八的偏鄉兒童會固定打包營養午餐回家吃,是一般兒童的兩倍多。調查發現,偏鄉有近三成孩子落入低所得家庭,是一般地區兒童的兩倍。
就讀偏鄉小學大里國小的小龍跟小賢說出他們的希望。
校長林善敦也指出,在宜蘭多雨天候下,教室、圖書館常漏水,學生缺乏大型的室內活動空間。
根據兒盟調查,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經費逐年增加,國小經費卻減少,無論偏鄉或都會的小學,經費同樣捉襟見肘,政府投入在專科以上學校的經費占總體經費的比例,自一九九0年的兩成一,到二00七年增加到三成八,反觀國小經費比例卻由兩成九降到兩成六,每個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比每一國小生多了將近一倍,另外,有六成偏鄉兒童在家中學習資源匱乏,也值得各界重視。
調查中也發現,台灣兒童每天運動的比例明顯較低,只有一成孩童表示,每天運動至少一小時,甚至有四成四孩子每週運動天數還不到三天,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台灣兒童不論城鄉,都喜歡宅在家裡看電視,「宅童化」現象明顯。
心理健康量表中,偏鄉與一般兒童相比,總分差距不大,但都會孩子明顯較為悲觀,調查顯示,兩成三的都會孩子曾經想要一死了之,還有近三成八的都會孩童覺得這世界少了我也沒有關係,比例都高於偏鄉兒童。
兒福聯盟表示,在國際兒童人權日堂堂邁入二十個年頭的今天,台灣在促進兒童人權上仍有許多改善空間,政府應增加對兒童的投資,並注意城鄉差異,致力改善偏鄉學童的劣勢,莫讓一個台灣有兩個世界。
◎閱後心得:
這篇新聞最引起我注意的一點在於--「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經費逐年增加,國小經費卻減少,無論偏鄉或都會的小學,經費同樣捉襟見肘,政府投入在專科以上學校的經費占總體經費的比例,自一九九0年的兩成一,到二00七年增加到三成八,反觀國小經費比例卻由兩成九降到兩成六,每個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比每一國小生多了將近一倍」。
對於政府這樣的作為,我只有個疑問:「若是在孩子還小,知識和價值觀的建立尚未健全的時候不積極教育,等到長大成人之後再做投資和補救,來得及嗎?」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六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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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台灣大劫難 袁紅冰點破中共制台方略
今日新聞 更新日期:2009/11/23 00:27 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中國流亡作家、前北大法學教授袁紅冰22日指出,台灣的民主讓中共芒刺在背,為了達成「以經促統」的目標,延續政權,中共統合外交、內政、軍事、公安、國安、宣傳部門,都要主動為對台灣的統一戰線工作服務,務必於2012年,不戰而勝台灣。
「中共必定會犧牲大陸人民的經濟利益作為代價,是司馬昭之心,最後落得一個兩岸皆輸的局面。」他認為如果馬英九輸掉12月5日縣市長三合一選舉,為了鞏固執政,只有更加和中共聯手,「他手上沒有籌碼,別無選擇。」
袁紅冰新著《2012台灣大劫難》新書發表會及台灣2012的危機與轉機座談會,22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3樓舉行。台灣大學國發所長邱榮舉主持,政大國發所教授李酉潭、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理研究員徐斯儉與談,名作家楊青矗、台灣文創事業總經理程正德等上百人參加。
袁紅冰指出,中共對台灣的整體戰略,就是先經濟統一,再政治統一。而經濟統一要通過兩個步驟實現,一個是實現兩岸市場的一體化,然後實現兩岸金融的一體化。他說,台灣與中共簽訂的MOU與正積極協商的ECFA,都是中共實行經濟統戰的手段。
袁紅冰認為:「MOU就是這個金融一體化的一部分,而ECFA是市場一體化的一部分。當這兩個經濟的枷鎖,都套到了自由台灣的脖子上的時候,他就會用專制政治的鐵手啊,擰緊這個枷鎖,迫使台灣接受中共暴政的、一黨獨裁專政的統治。從而控制並消滅台灣的民主制度。在這個過程中,中共是願意付出一些經濟代價的。」
針對新書提到中共《對台經濟統戰方案》明確規定「市場一體化」的目標,內容包括:大陸市場要成為台灣主要工業、農業產品的出口市場,其中出口到大陸的農產品,要盡快達到台灣農產品出口總額的90%。
此外,大陸必須成為台灣能源等戰略資源的主要來源地,並確保2012年之前,每年赴台的大陸遊客接近50萬人或適度增加,使得大陸遊客成為台灣旅遊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他說,2008年10月,由於赴台旅遊人數遠低於預期,中共書記處決定,由統戰部牽頭組成工作小組,促使中國的民營企業和不含台資的華商企業出資,組織員工赴台旅遊,對響應號召的企業給予工商管理及稅收的優惠待遇,對不響應的企業嚴加管理,有任何違法就從嚴處罰。
袁紅冰表示,中共在實現經濟統一的過程中,必須要付出很大的經濟代價。而這些經濟代價,必然轉嫁到大陸人民身上。
「而結果是呢,大陸的人民從他的所謂統一中並沒有、並不可能得到任何好處。為什麼呢,因為中共暴政即使統一了台灣,也只意味著台灣的2300萬人變成了中共暴政的政治奴隸。而並不能意味著大陸人的自由和解放。相反的由於中共暴政,把台灣的自由民主制度也消失了、也消滅掉了。那麼中國大陸的自由民主的路程將更長,中國大陸人民將在獨裁專制之下,經受更長時期的苦難。」
他透露,中共高層定調,控制民進黨,必須先控制新潮流金主,甚至2012年在台灣籌設代理政黨,考慮找許信良或是宋楚瑜加入;他還說,前總統陳水扁的洗錢疑雲,就是中國幕後運作的,他希望馬總統和美國在台協會都給個說法。
袁紅冰語重心長的呼籲,台灣是中共在全世界範圍進行集權主義擴張的第一步。如果台灣喪失了自由,整個人類的自由都會受到威脅。他形容,這將會是一個巨大的歷史倒退,也是台灣的大劫難。
在這本書印刷出版的過程,袁紅冰遭遇不少挫折,「我離開中國,正是為了寫書出版,傳達思想,我希望台灣不會再走禁書回頭路。」
政大國發所教授李酉潭回應,自由是台灣面對中國威脅的核心價值;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理研究員徐斯儉希望以事實證據,佐證中共的文攻武嚇,他對袁紅冰直指新潮流金主被中共鎖定,大加激賞;名作家楊青矗則希望本書讓中共的陰謀破功「見光死」。
主持人邱榮舉教授總結,台灣的自由民主,是反制中共的利器,人權鬥士鄭南榕畢生奮鬥的「台灣,你要做自由人」信念,也是全體台灣同胞要捍衛的核心價值。
◎閱後心得:
姑且不論此書內容的真實與否,但至少給了我們一個警惕,雖然我個人認為最需要被警惕的馬總統可能還沒有察覺整件事情的嚴重性。
看完這篇新聞內容,其實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雖然這本書內容我不清楚,袁紅冰的說辭也不一定有確切的根據,但是至少他的作品給了我們一些資訊和方向。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11/17 人權一週大事記
搶救受虐童 家扶籲建構兒童安全空間
2009-11-16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兩名表姨凌虐致死,在十一月二十號世界兒童人權日前夕,格外讓人感傷。家扶基金會表示,內政部統計,台灣一年有上萬名兒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呼籲家長,有任何困難壓力,向外求助,不要拿孩子出氣。也提醒民眾,身邊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
家扶基金會表示,十一月二十號是世界兒童人權日,台南爸爸掌摑小嬰兒,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表姨凌虐致死,多起兒虐事件,都讓人搖頭嘆息。社資處長翁慧圓說,根據內政部統計,三年來每年都有上萬名孩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原因大都是缺乏親職教育,管教不當。很多家長可能自己婚姻困擾,甚至過去有受虐經驗,看到孩子吵鬧,不自覺施暴施虐。因為很多孩子被虐後,將來可能成為加害者,希望家長任何問題困難,電話一一三或向縣市政府社會局,生命線,張老師,家扶等單位求助,降低壓力和困擾,別拿孩子出氣,也請鄰居提高警局,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幫助家長不要犯罪。
家扶基金會舉例指出,九歲的小壯,每晚看這爸爸毆打媽媽,只能害怕哭泣,長期目睹暴力,造成發展遲緩,社工心疼的發現,小男生總是把玩具中的刀槍藏在毯子裡睡覺,就是潛意識希望自己像變型金剛強大,可以保護自己及媽媽,經過長期療育,終於讓小男生找回自我,及安全感。每年十到十二月是家扶關懷受虐兒童月,歡迎民眾參與星願娃計畫,讓折翼天使找回遺失的心靈,填滿快樂的記憶。活動期間11/16到12/31止,上網到星願娃計畫活動網(http://www.pcalove.com.tw/)留言為受虐兒加油打氣,就有機會抽中Apple IPod Shuffle。
◎閱後心得:
看到這樣的新聞,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上一週的大事記中,我會特別將「民法親屬編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修正,孩子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情況,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這樣的新聞列為人權大事記。
現在的社會當中,對於傳統上下尊卑、父慈子孝的觀念已經有不同的定義和見解,如果我們的法律再不跟上社會價值觀的變遷,那麼這樣父母虐待子女的情形將會更加層出不窮,又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保障兒童的身心安全,那麼未來將不只是影響一個家庭,而是可能擴及整個社會的大問題了。
因此,在看到如此令人痛心和動容的新聞之後,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想辦法改善,並且呼籲更多的父母正視自己對於子女的教育問題,當然這樣的問題並不是短時間內形成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將目標放遠,階段性地立定目標慢慢改進,這是一個國家要建立人權教育時應該具備的基本態度。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五條(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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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得主:災難新聞搶時效 也應深入追蹤
20091116 18:51:17
(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16日電)
普立茲獎得主卡特今天表示,重大災難發生時,媒體搶時間報導固然必須,但事件過後,媒體有責任提供更深入的分析報導,不應專注在現象面。
政治大學與中央通訊社主辦的「2009傑出新聞人員論壇─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今天在政大舉行第2天活動,3位得獎者和傳播科系學生對談。
有學生在提問時,以莫拉克風災為例,批評台灣的電視媒體以聳動方式報導災情。2009年普立茲解釋性報導獎得主卡特 (Julie Cart)認為,對新聞工作者來說,現象面在第一時間非常重要,必須搶時間報導事實,很難要求記者在報導事實時,還要兼顧深度。
不過,卡特說,災情告一段落後,媒體有責任深入追蹤現象背後的問題。例如,誰該為災情負責?災民後續如何生活?單一災難背後,是否隱藏更大危機?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HankKlibanoff)認為,災難影像雖然聳動,但也是必要的紀錄工作。他說,要批評媒體很容易,但觀眾同時必須看到新聞工作者的實際工作狀況。
被問到基層新聞人員如何面對來自政治力的打壓?克里巴諾夫舉1960年代發生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蓋台事件為例,說明任何想要讓媒體噤聲的人,總有一天會得到歷史的公正審判。
他說,當年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電視發表演說,一名反對人權運動的人士到電視台搗毀轉播設備,讓演說忽然中斷,民眾反而更好奇演說內容,紛紛致電詢問電視台。原本想阻撓訊息傳播的人,反而弄巧成拙。
克里巴諾夫說,在民主社會中,任何以政治手段企圖阻撓言論自由的人,也許一時可以達到目的,但歷史會還給人民公道。
普立茲得主:記者核心價值是讓弱勢發聲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11.15 06:33 pm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今天表示,記者的核心價值是讓弱勢團體有發聲機會,記者不能讓自己受限於某個群體的意識,中間要畫出界線。
中央通訊社與政治大學今、明兩天在政大共同舉辦「2009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邀請3位普立茲獎得主來台發表專題演講,也邀請台灣新聞工作者專題對談。今天下午由亞特蘭大憲法報總編輯克里巴諾夫(Hank Klibanoff)、TVBS新聞總監詹怡宜和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對談「新聞中的族群」。
對於新聞採訪中常見的抗議現場,媒體遲到,記者卻要求民眾再抗議1次的現象。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不能鼓動民眾再做1次,遲到是自己運氣不好;美國總統歐巴馬幕僚曾在某電視台請觀眾再鼓譟一點,就是沒有達到核心價值。他說,有時候越來越難抓到核心價值,要一次次提醒自己。
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也有責任讓民眾知道,甚麼是記者意見和事實,電視台或報社想賺錢,記者自己要有決斷能力;此外,新聞院校應該要開新聞相關學程,讓所有系所的學生來選修,培養新聞素養,讓所有學生了解甚麼是新聞,成為可以批判獨立思考的學生。
詹怡宜提到,當年是懷抱著自己是正義化身的心情踏入新聞工作,但真正工作時,想的卻是明天怎樣衝高收視率、如何搶獨家、如何防獨家等,忘了當時的初衷,今天的演講讓她找回媒體中心價值。
她說,對人的尊重,人權的價值、和平追求等,是真實不變的。
李志德表示,要讓閱聽大眾看到具體活生生的故事,拍照片呈現人生歷程;記者做得越多,電視報紙上呈現越多,越能衝撞優勢族群的成見,有利於社會發展。
◎閱後心得:
近年來的媒體亂象已經不是一個新興的議題,然而,雖然有這麼多的批評聲浪,卻仍舊不見台灣媒體有多少改善的跡象,甚至越來越惡化。
不論內容真實與否,現在大多數的媒體只求標題聳動,能吸引讀者的目光最重要,於是就有了所謂的「標題殺人法」一詞出現,意思是,乍看之下以為標題已經將整篇報導的中心主旨一語道破,然而細讀之後,才發現可能是與標題意義相反的內容,這樣的報導形式,對於許多現代社會忙碌的人們來說,常常會造成誤導的現象,因為如果沒時間細讀而只瀏覽過標題,一般讀者只能片面接收到標題給予的訊息,於是就認定了報導內容就應該與標題相符合,便不再追究,然後,往往在我們真正了解了報導的內文之後,才恍然大悟自己接收到的訊息並不正確,因此,整篇新聞就因為標題而失去了真實性。
而這只是眾多現今媒體的報導問題冰山一角而已,改進的希望目前看來還相當渺茫。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2009-11-16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兩名表姨凌虐致死,在十一月二十號世界兒童人權日前夕,格外讓人感傷。家扶基金會表示,內政部統計,台灣一年有上萬名兒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呼籲家長,有任何困難壓力,向外求助,不要拿孩子出氣。也提醒民眾,身邊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
家扶基金會表示,十一月二十號是世界兒童人權日,台南爸爸掌摑小嬰兒,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表姨凌虐致死,多起兒虐事件,都讓人搖頭嘆息。社資處長翁慧圓說,根據內政部統計,三年來每年都有上萬名孩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原因大都是缺乏親職教育,管教不當。很多家長可能自己婚姻困擾,甚至過去有受虐經驗,看到孩子吵鬧,不自覺施暴施虐。因為很多孩子被虐後,將來可能成為加害者,希望家長任何問題困難,電話一一三或向縣市政府社會局,生命線,張老師,家扶等單位求助,降低壓力和困擾,別拿孩子出氣,也請鄰居提高警局,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幫助家長不要犯罪。
家扶基金會舉例指出,九歲的小壯,每晚看這爸爸毆打媽媽,只能害怕哭泣,長期目睹暴力,造成發展遲緩,社工心疼的發現,小男生總是把玩具中的刀槍藏在毯子裡睡覺,就是潛意識希望自己像變型金剛強大,可以保護自己及媽媽,經過長期療育,終於讓小男生找回自我,及安全感。每年十到十二月是家扶關懷受虐兒童月,歡迎民眾參與星願娃計畫,讓折翼天使找回遺失的心靈,填滿快樂的記憶。活動期間11/16到12/31止,上網到星願娃計畫活動網(http://www.pcalove.com.tw/)留言為受虐兒加油打氣,就有機會抽中Apple IPod Shuffle。
◎閱後心得:
看到這樣的新聞,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上一週的大事記中,我會特別將「民法親屬編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修正,孩子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情況,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這樣的新聞列為人權大事記。
現在的社會當中,對於傳統上下尊卑、父慈子孝的觀念已經有不同的定義和見解,如果我們的法律再不跟上社會價值觀的變遷,那麼這樣父母虐待子女的情形將會更加層出不窮,又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保障兒童的身心安全,那麼未來將不只是影響一個家庭,而是可能擴及整個社會的大問題了。
因此,在看到如此令人痛心和動容的新聞之後,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想辦法改善,並且呼籲更多的父母正視自己對於子女的教育問題,當然這樣的問題並不是短時間內形成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將目標放遠,階段性地立定目標慢慢改進,這是一個國家要建立人權教育時應該具備的基本態度。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五條(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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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得主:災難新聞搶時效 也應深入追蹤
20091116 18:51:17
(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16日電)
普立茲獎得主卡特今天表示,重大災難發生時,媒體搶時間報導固然必須,但事件過後,媒體有責任提供更深入的分析報導,不應專注在現象面。
政治大學與中央通訊社主辦的「2009傑出新聞人員論壇─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今天在政大舉行第2天活動,3位得獎者和傳播科系學生對談。
有學生在提問時,以莫拉克風災為例,批評台灣的電視媒體以聳動方式報導災情。2009年普立茲解釋性報導獎得主卡特 (Julie Cart)認為,對新聞工作者來說,現象面在第一時間非常重要,必須搶時間報導事實,很難要求記者在報導事實時,還要兼顧深度。
不過,卡特說,災情告一段落後,媒體有責任深入追蹤現象背後的問題。例如,誰該為災情負責?災民後續如何生活?單一災難背後,是否隱藏更大危機?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HankKlibanoff)認為,災難影像雖然聳動,但也是必要的紀錄工作。他說,要批評媒體很容易,但觀眾同時必須看到新聞工作者的實際工作狀況。
被問到基層新聞人員如何面對來自政治力的打壓?克里巴諾夫舉1960年代發生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蓋台事件為例,說明任何想要讓媒體噤聲的人,總有一天會得到歷史的公正審判。
他說,當年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電視發表演說,一名反對人權運動的人士到電視台搗毀轉播設備,讓演說忽然中斷,民眾反而更好奇演說內容,紛紛致電詢問電視台。原本想阻撓訊息傳播的人,反而弄巧成拙。
克里巴諾夫說,在民主社會中,任何以政治手段企圖阻撓言論自由的人,也許一時可以達到目的,但歷史會還給人民公道。
普立茲得主:記者核心價值是讓弱勢發聲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11.15 06:33 pm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今天表示,記者的核心價值是讓弱勢團體有發聲機會,記者不能讓自己受限於某個群體的意識,中間要畫出界線。
中央通訊社與政治大學今、明兩天在政大共同舉辦「2009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邀請3位普立茲獎得主來台發表專題演講,也邀請台灣新聞工作者專題對談。今天下午由亞特蘭大憲法報總編輯克里巴諾夫(Hank Klibanoff)、TVBS新聞總監詹怡宜和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對談「新聞中的族群」。
對於新聞採訪中常見的抗議現場,媒體遲到,記者卻要求民眾再抗議1次的現象。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不能鼓動民眾再做1次,遲到是自己運氣不好;美國總統歐巴馬幕僚曾在某電視台請觀眾再鼓譟一點,就是沒有達到核心價值。他說,有時候越來越難抓到核心價值,要一次次提醒自己。
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也有責任讓民眾知道,甚麼是記者意見和事實,電視台或報社想賺錢,記者自己要有決斷能力;此外,新聞院校應該要開新聞相關學程,讓所有系所的學生來選修,培養新聞素養,讓所有學生了解甚麼是新聞,成為可以批判獨立思考的學生。
詹怡宜提到,當年是懷抱著自己是正義化身的心情踏入新聞工作,但真正工作時,想的卻是明天怎樣衝高收視率、如何搶獨家、如何防獨家等,忘了當時的初衷,今天的演講讓她找回媒體中心價值。
她說,對人的尊重,人權的價值、和平追求等,是真實不變的。
李志德表示,要讓閱聽大眾看到具體活生生的故事,拍照片呈現人生歷程;記者做得越多,電視報紙上呈現越多,越能衝撞優勢族群的成見,有利於社會發展。
◎閱後心得:
近年來的媒體亂象已經不是一個新興的議題,然而,雖然有這麼多的批評聲浪,卻仍舊不見台灣媒體有多少改善的跡象,甚至越來越惡化。
不論內容真實與否,現在大多數的媒體只求標題聳動,能吸引讀者的目光最重要,於是就有了所謂的「標題殺人法」一詞出現,意思是,乍看之下以為標題已經將整篇報導的中心主旨一語道破,然而細讀之後,才發現可能是與標題意義相反的內容,這樣的報導形式,對於許多現代社會忙碌的人們來說,常常會造成誤導的現象,因為如果沒時間細讀而只瀏覽過標題,一般讀者只能片面接收到標題給予的訊息,於是就認定了報導內容就應該與標題相符合,便不再追究,然後,往往在我們真正了解了報導的內文之後,才恍然大悟自己接收到的訊息並不正確,因此,整篇新聞就因為標題而失去了真實性。
而這只是眾多現今媒體的報導問題冰山一角而已,改進的希望目前看來還相當渺茫。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11/10 課堂紀錄
1、你(妳)自身的經驗中,曾經對自己的父母抱怨或表達不滿?
A:抱怨父母對於弟弟長久以來的偏心,和比起我顯然多出更多的照顧,讓我在高中二年級時,忍不住大爆發過一次。
2、你(妳)家的親子關係中,最感溫馨的是?
A:全家一起逛家樂福時,一邊挑選商品一邊說說笑笑,很自然平凡的家庭生活片段。
最簡單的幸福,最值得人去珍惜。
◎大事記討論--柏林圍牆倒塌
西德:資本主義
東德:共產主義
於二十年前和平地合併。
分裂的原因:外力介入。 → 能否延伸推論到中共與台灣之間的關係?
●東西德 VS.中台關係比較:
A.德--
1.形成背景:外力介入強迫分裂
2.土地大小:小
3.人口:少
4.國力:強
5.制度:資本主義
6.終局:東德加入西德
B.中--
1.形成背景:內部理念不和而分裂
2.土地大小:大
3.人口:多
4.國力:較強
5.制度:共產主義
6.終局:呈現開放性的結果
A:抱怨父母對於弟弟長久以來的偏心,和比起我顯然多出更多的照顧,讓我在高中二年級時,忍不住大爆發過一次。
2、你(妳)家的親子關係中,最感溫馨的是?
A:全家一起逛家樂福時,一邊挑選商品一邊說說笑笑,很自然平凡的家庭生活片段。
最簡單的幸福,最值得人去珍惜。
◎大事記討論--柏林圍牆倒塌
西德:資本主義
東德:共產主義
於二十年前和平地合併。
分裂的原因:外力介入。 → 能否延伸推論到中共與台灣之間的關係?
●東西德 VS.中台關係比較:
A.德--
1.形成背景:外力介入強迫分裂
2.土地大小:小
3.人口:少
4.國力:強
5.制度:資本主義
6.終局:東德加入西德
B.中--
1.形成背景:內部理念不和而分裂
2.土地大小:大
3.人口:多
4.國力:較強
5.制度:共產主義
6.終局:呈現開放性的結果
11/10 人權一週大事記
從「上下尊卑」走向「普世人權」
【聯合晚報╱社論】 2009.11.07 02:11 pm
民法親屬編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修正,孩子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情況,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這突破了傳統孝親至高無上的觀念,多了對每個人的人權保護,可說是具有現代化意義的一次修法。
儒家思想是華人文化的核心,孔子教導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孝就放在所有美德的最前頭,以此為源始,將人的所有權利義都放在倫理關係裡定位。就算進入到現代法律體系,民法親屬編明白列示「子女應孝敬父母」,除了考慮家庭功能的維繫,不無把儒家理想延續下去之意,卻也等於將家父長制的思想寫入了法律。
現代社會變遷快速,現代人的行為模式和思想觀念,多半早就不受傳統道德所約束。而法律規範如果落後現實太多,不但在反映事實現象時顯得諷刺,也會造成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後果。當今的民刑法分別規定直系血親負相互扶養義務,並都對遺棄罪課以刑責,而對尊親屬的遺棄更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這具有以法律來彰顯孝道的效果,為人子女如果不盡扶養父母義務,不但在道德上有虧,還在法律上有懲罰與追討的後果。
但從社會現象來看,「父慈子孝」不是可以靠法律規定執行出來的。如今父母施暴虐待子女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頗有些駭人聽聞的個案。以普世人權和保護幼童的觀念而言,各種虐待行為根本已觸法。反過來看,就算在一般正常的親子關係中,相關老年人的扶養,很多人早就深知「養兒防老」之不足依恃,提醒老年人自己要存老本,也多呼籲社會福利建立老人照護體系。換言之,現代之親子關係和互動模式,與法律規範確實存在很大差距。
行政院這次修法,等於是對至高無上的孝親觀念首度進行限縮,由無條件轉而成有條件,從絕對義務轉為相對義務。這並不是對孝道的否定,反而是解構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迷思。從提倡儒家倫理的上下尊卑關係,走向現代普世的人權理念,這是這次修法的重要意義。
◎閱後心得:
儒家思想對於大部分華人世界的影響可說是相當巨大且深遠的,在我們沒有注意到的日常生活細節中,其實我們都默默地遵行著孔子所說的「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這樣的觀念在過活,千百年來,「子女應孝敬父母」的觀念深植華人社會之中,甚至也因為文化交流而影響了鄰近的韓國、日本等國家,這是華人歷史傳統的價值觀,也是文化的基礎和精隨。
然而,隨著現代社會腳步不斷前進和變遷,加以全球化和網路的訊息傳播等影響,我們所接收的訊息,已經不再只限於傳統民族國家文化這一部分,更多的是世界各國的相關資訊,夾雜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不知不覺中影響了我們的認知和價值觀念的建立,因此,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念已不再能跟上這個世界變化速度,不論是華人社會或是亞洲、歐洲、美洲,世界上各個地區的國家都受到同樣的衝擊,不同的只是一般人接受的程度而已。
對於這條法律的修訂,我認為是基於對社會價值改變的現況的相對因應措施,是很棒的一個人權價值的建立與進步。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三條(社會保障權利)
===============================================
柏林牆倒 德總理歸功人權鬥士
2009/11/9 下午 07:24:00
柏林圍牆倒塌20週年,德總理梅克爾將東德垮台歸功於人權鬥士和教會的努力。(圖為柏林圍牆原址,目前豎立1000座高2.5公尺的圍牆骨牌,中央社資料照片,記者林育立攝)
(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9日專電)今天是柏林圍牆倒塌20週年的紀念日,30國領袖將在柏林同慶。德國總理梅克爾將東德垮台歸功於人權鬥士和教會的努力,同時強調東西部生活水準差距仍大,「統一尚未完成」。
出身東德的梅克爾(Angela Merkel)透過播客(Podcast)節目,首先推崇1989年11月9日是「德國近代史上最幸運的一天」。
她強調,勇敢為自由和民主奮鬥的人權鬥士,以及讓民眾暢所欲言的基督教會,才是推倒圍牆的功臣。
梅克爾還推崇前蘇聯領導人戈巴契夫(MikhailGorbachev)和波蘭團結工聯領袖華勒沙(Lech Walesa)推動中東歐民主運動的貢獻,同時感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佔領德國的美國、英國、法國和蘇聯四強,促成德國統一。
東德變天標誌人民力量的勝利。歷史學家公認,東柏林的客西馬尼(Gethsemane)教堂和來比錫(Leipzig )的尼可拉(Nikolai)教堂,早在1980年代初即提供環保、和平運動和人權組織保護傘,這些基督教會後來逐漸演變成全國的反對運動中心,才是柏林牆傾倒幕後的真正推手。
梅克爾今天一早接受「德國電視一台」(ARD)訪問時也指出,雖然德東的工業污染比過去減少很多,東西德人平均壽命也「幾乎拉平」,不過,東部許多地區的失業率依然比西部高一倍。
她因此呼籲全國人一起努力,平衡東西部的生活水準差距,「德國統一尚未完成」。
事實上,德國東部的經濟在柏林牆倒後急起直追。根據德國經濟研究所(DIW)的最新研究,德東的國民生產毛額已達德西的70%,最快10年後,就能追上西部的落後地區。
◎閱後心得:
這篇新聞的挑選重點只在於,柏林圍牆倒塌的那一年,剛好是我出生的年份而已,哈哈。
畢竟二十年前的年代,並不是如此年輕的我們能夠參與的,知道得再多,也僅只是那些白紙上的文字歷史罷了,真正流過血、用自己的雙手抗爭過的那些苦痛,我們永遠也無法理解與體會,於是當時間無情地沖刷過後,我們只能用這樣的方式紀念那個事件,那個時期的人們所努力爭取的一切,然而我們永遠不會珍惜現在擁有的所有,除非我們也體會一次失去一切權利的感受,雖然這樣說有點可悲,但是卻是最現實的狀況。
只是突然有些莫名的感慨而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聯合晚報╱社論】 2009.11.07 02:11 pm
民法親屬編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修正,孩子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情況,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這突破了傳統孝親至高無上的觀念,多了對每個人的人權保護,可說是具有現代化意義的一次修法。
儒家思想是華人文化的核心,孔子教導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孝就放在所有美德的最前頭,以此為源始,將人的所有權利義都放在倫理關係裡定位。就算進入到現代法律體系,民法親屬編明白列示「子女應孝敬父母」,除了考慮家庭功能的維繫,不無把儒家理想延續下去之意,卻也等於將家父長制的思想寫入了法律。
現代社會變遷快速,現代人的行為模式和思想觀念,多半早就不受傳統道德所約束。而法律規範如果落後現實太多,不但在反映事實現象時顯得諷刺,也會造成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後果。當今的民刑法分別規定直系血親負相互扶養義務,並都對遺棄罪課以刑責,而對尊親屬的遺棄更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這具有以法律來彰顯孝道的效果,為人子女如果不盡扶養父母義務,不但在道德上有虧,還在法律上有懲罰與追討的後果。
但從社會現象來看,「父慈子孝」不是可以靠法律規定執行出來的。如今父母施暴虐待子女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頗有些駭人聽聞的個案。以普世人權和保護幼童的觀念而言,各種虐待行為根本已觸法。反過來看,就算在一般正常的親子關係中,相關老年人的扶養,很多人早就深知「養兒防老」之不足依恃,提醒老年人自己要存老本,也多呼籲社會福利建立老人照護體系。換言之,現代之親子關係和互動模式,與法律規範確實存在很大差距。
行政院這次修法,等於是對至高無上的孝親觀念首度進行限縮,由無條件轉而成有條件,從絕對義務轉為相對義務。這並不是對孝道的否定,反而是解構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迷思。從提倡儒家倫理的上下尊卑關係,走向現代普世的人權理念,這是這次修法的重要意義。
◎閱後心得:
儒家思想對於大部分華人世界的影響可說是相當巨大且深遠的,在我們沒有注意到的日常生活細節中,其實我們都默默地遵行著孔子所說的「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這樣的觀念在過活,千百年來,「子女應孝敬父母」的觀念深植華人社會之中,甚至也因為文化交流而影響了鄰近的韓國、日本等國家,這是華人歷史傳統的價值觀,也是文化的基礎和精隨。
然而,隨著現代社會腳步不斷前進和變遷,加以全球化和網路的訊息傳播等影響,我們所接收的訊息,已經不再只限於傳統民族國家文化這一部分,更多的是世界各國的相關資訊,夾雜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不知不覺中影響了我們的認知和價值觀念的建立,因此,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念已不再能跟上這個世界變化速度,不論是華人社會或是亞洲、歐洲、美洲,世界上各個地區的國家都受到同樣的衝擊,不同的只是一般人接受的程度而已。
對於這條法律的修訂,我認為是基於對社會價值改變的現況的相對因應措施,是很棒的一個人權價值的建立與進步。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三條(社會保障權利)
===============================================
柏林牆倒 德總理歸功人權鬥士
2009/11/9 下午 07:24:00
柏林圍牆倒塌20週年,德總理梅克爾將東德垮台歸功於人權鬥士和教會的努力。(圖為柏林圍牆原址,目前豎立1000座高2.5公尺的圍牆骨牌,中央社資料照片,記者林育立攝)
(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9日專電)今天是柏林圍牆倒塌20週年的紀念日,30國領袖將在柏林同慶。德國總理梅克爾將東德垮台歸功於人權鬥士和教會的努力,同時強調東西部生活水準差距仍大,「統一尚未完成」。
出身東德的梅克爾(Angela Merkel)透過播客(Podcast)節目,首先推崇1989年11月9日是「德國近代史上最幸運的一天」。
她強調,勇敢為自由和民主奮鬥的人權鬥士,以及讓民眾暢所欲言的基督教會,才是推倒圍牆的功臣。
梅克爾還推崇前蘇聯領導人戈巴契夫(MikhailGorbachev)和波蘭團結工聯領袖華勒沙(Lech Walesa)推動中東歐民主運動的貢獻,同時感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佔領德國的美國、英國、法國和蘇聯四強,促成德國統一。
東德變天標誌人民力量的勝利。歷史學家公認,東柏林的客西馬尼(Gethsemane)教堂和來比錫(Leipzig )的尼可拉(Nikolai)教堂,早在1980年代初即提供環保、和平運動和人權組織保護傘,這些基督教會後來逐漸演變成全國的反對運動中心,才是柏林牆傾倒幕後的真正推手。
梅克爾今天一早接受「德國電視一台」(ARD)訪問時也指出,雖然德東的工業污染比過去減少很多,東西德人平均壽命也「幾乎拉平」,不過,東部許多地區的失業率依然比西部高一倍。
她因此呼籲全國人一起努力,平衡東西部的生活水準差距,「德國統一尚未完成」。
事實上,德國東部的經濟在柏林牆倒後急起直追。根據德國經濟研究所(DIW)的最新研究,德東的國民生產毛額已達德西的70%,最快10年後,就能追上西部的落後地區。
◎閱後心得:
這篇新聞的挑選重點只在於,柏林圍牆倒塌的那一年,剛好是我出生的年份而已,哈哈。
畢竟二十年前的年代,並不是如此年輕的我們能夠參與的,知道得再多,也僅只是那些白紙上的文字歷史罷了,真正流過血、用自己的雙手抗爭過的那些苦痛,我們永遠也無法理解與體會,於是當時間無情地沖刷過後,我們只能用這樣的方式紀念那個事件,那個時期的人們所努力爭取的一切,然而我們永遠不會珍惜現在擁有的所有,除非我們也體會一次失去一切權利的感受,雖然這樣說有點可悲,但是卻是最現實的狀況。
只是突然有些莫名的感慨而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11/3 課堂紀錄
◎大事記分享:泰國人妖參加選美
(延伸思考) ↓
◎人權的保障:同志婚姻的合法化
※主題:性別與性向的探討
1.性別:生理特徵。
2.性向:心理傾向。
3.姓傾向:描述一個人的性渴望、性幻想的對象之性別。
4.同性戀:性傾向為同一性別者。
女性化的男性>舉止陰柔的男性 ≠ 同性戀
男性化的女性>舉止陽剛的女性 ≠ 同性戀
◎同性戀是少數,但並非不正常。
1.刻板認知(因為異性戀的普遍)
a.「男人--陽剛--愛女人」
b.「女人--陰柔--愛男人」
然而這並不是一定的規律。
2.成因--
a.先天因素:遺傳、內分泌、血緣、腦神經系統異常......等。
b.後天因素:家庭環境、社會環境、動機挫折的轉向、早期經驗的影響......等。
◎兩性互動中,應該如何對待,以維持性別平等?
1.生活上
2.職場上(職場工作制度的制定 → 性別工作平等法)
3.人際關係上
如家庭關係、師生關係、同事長官關係、社會關係、政治關係等等。
※影片欣賞--《家事天下事》
◎請記下三個讓你印象深刻或覺得突兀的畫面:
1.推嬰兒車出門時遇到的種種障礙,實在是很誇張。
2.單身女郎與情人講手機,與單親媽媽幫孩子換尿布的強烈對比。
3.女兒在公司辦公室的地上爬,怕被老闆發現,但是老闆的狗卻被捧在老闆手上受人青睞的畫面,相當諷刺。
○簡珍:「生小孩不是大事,養小孩才是大事。」
Q:作一個媽媽的需求,和作一個女人的需求有何不同?
A.女人--
1.物質條件:食衣住行只需照顧到自己。
2.人際關係:三不五時跟朋友約了就可以出去吃飯或逛街。
3.家庭關係:定時定額奉養父母。
4.身心健康:若是家庭經濟不差,就較無心理負擔壓力。
5.個人成長:可以專心在事業上打拼,並有閒暇時間自我充實。
B.媽媽--
1.物質條件:食衣住行以小孩或丈夫優先,總是最後才考慮自己。
2.人際關係:以家庭為重心,或是因為有小孩的顧慮,而回絕朋友的邀約。
3.家庭關係:可能成為家庭經濟支柱之一,且必須負責照顧孩子。
4.身心健康:心理壓力和負擔極大,特別是當丈夫不願分攤的時候。
5.個人成長:因為專注在工作或分神照顧小孩上,無法自我充實。
Q:小孩對你我的意義?
●意義--
A.個人:很可愛的生活調劑品(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可以玩)。
B.家庭:是一個家庭命脈的延續。
C.國家/人類:是國家生生不息的原動力,人類種族的延續。
Q:你如何看待未婚媽媽與其小孩?
A:重要的是未婚媽媽如何看待自己與小孩之間的關係,如果未婚媽媽身心健全,有能力也有意願扶養自己的孩子,即便孩子一開始並非在期待之下出生,但是,在經過思考過後,仍然坦然接受這個生命的到來,只要願意努力,就算沒有父親的陪伴,孩子還是能夠健全地成長。
Q:你如何看待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和她(他)的小孩?
A:這題的感想同上題答案。
(延伸思考) ↓
◎人權的保障:同志婚姻的合法化
※主題:性別與性向的探討
1.性別:生理特徵。
2.性向:心理傾向。
3.姓傾向:描述一個人的性渴望、性幻想的對象之性別。
4.同性戀:性傾向為同一性別者。
女性化的男性>舉止陰柔的男性 ≠ 同性戀
男性化的女性>舉止陽剛的女性 ≠ 同性戀
◎同性戀是少數,但並非不正常。
1.刻板認知(因為異性戀的普遍)
a.「男人--陽剛--愛女人」
b.「女人--陰柔--愛男人」
然而這並不是一定的規律。
2.成因--
a.先天因素:遺傳、內分泌、血緣、腦神經系統異常......等。
b.後天因素:家庭環境、社會環境、動機挫折的轉向、早期經驗的影響......等。
◎兩性互動中,應該如何對待,以維持性別平等?
1.生活上
2.職場上(職場工作制度的制定 → 性別工作平等法)
3.人際關係上
如家庭關係、師生關係、同事長官關係、社會關係、政治關係等等。
※影片欣賞--《家事天下事》
◎請記下三個讓你印象深刻或覺得突兀的畫面:
1.推嬰兒車出門時遇到的種種障礙,實在是很誇張。
2.單身女郎與情人講手機,與單親媽媽幫孩子換尿布的強烈對比。
3.女兒在公司辦公室的地上爬,怕被老闆發現,但是老闆的狗卻被捧在老闆手上受人青睞的畫面,相當諷刺。
○簡珍:「生小孩不是大事,養小孩才是大事。」
Q:作一個媽媽的需求,和作一個女人的需求有何不同?
A.女人--
1.物質條件:食衣住行只需照顧到自己。
2.人際關係:三不五時跟朋友約了就可以出去吃飯或逛街。
3.家庭關係:定時定額奉養父母。
4.身心健康:若是家庭經濟不差,就較無心理負擔壓力。
5.個人成長:可以專心在事業上打拼,並有閒暇時間自我充實。
B.媽媽--
1.物質條件:食衣住行以小孩或丈夫優先,總是最後才考慮自己。
2.人際關係:以家庭為重心,或是因為有小孩的顧慮,而回絕朋友的邀約。
3.家庭關係:可能成為家庭經濟支柱之一,且必須負責照顧孩子。
4.身心健康:心理壓力和負擔極大,特別是當丈夫不願分攤的時候。
5.個人成長:因為專注在工作或分神照顧小孩上,無法自我充實。
Q:小孩對你我的意義?
●意義--
A.個人:很可愛的生活調劑品(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可以玩)。
B.家庭:是一個家庭命脈的延續。
C.國家/人類:是國家生生不息的原動力,人類種族的延續。
Q:你如何看待未婚媽媽與其小孩?
A:重要的是未婚媽媽如何看待自己與小孩之間的關係,如果未婚媽媽身心健全,有能力也有意願扶養自己的孩子,即便孩子一開始並非在期待之下出生,但是,在經過思考過後,仍然坦然接受這個生命的到來,只要願意努力,就算沒有父親的陪伴,孩子還是能夠健全地成長。
Q:你如何看待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和她(他)的小孩?
A:這題的感想同上題答案。
11/3 人權一週大事記
南韓仇外情緒高漲 婦女與外國男子在一起會遭到謾罵
2009-11-02 14:20:10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唐華
29歲的印度人波諾吉特•侯賽因和他的南韓女性朋友韓智善在首爾乘坐公交車時,遭到南韓男性的辱罵。
國際線上專稿:據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11月1日報道,在過去7年間,南韓的外國居民人數已經達到120萬人,而南韓本國人口只有4870萬人,而且隨著出生率下降人數還在減少。隨著經濟局勢的惡化,南韓仇外事件不斷爆發,南韓人對外國人的歧視和敵意日益加深。
2009年7月10日晚,29歲的印度人波諾吉特‧侯賽因和他的南韓女性朋友韓智善(音譯)在首爾乘坐公交車時,遭到一名南韓男性的辱罵,內容涉及性別和種族歧視等。其實,很多南韓女子在與外國男性約會或者一起工作時,都會遭到南韓男性辱罵。與以往不同的是,侯賽因和韓智善將辱罵他們的男子告上了法庭,這是南韓歷史上法院受理的首例種族歧視訴訟。
對於侯賽因這樣的外國人,歧視已然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使在擁擠的地鐵中,人們也不願意和他門坐在一起。侯賽因說:“每當我和南韓女性走在一起時,我都會感到外界的敵意,特別是來自南韓中年男性。”
南韓人經常為自己國家“民族純凈同一性”感到自豪,但他們不得不努力適應新的現實。在過去7年間,南韓外國居民數量翻漲,達到120萬人。許多外國人為南韓海洋、農業以及工廠提供廉價勞動力,從事南韓人不願意幹的工作。但是隨著來南韓的外國人漸漸增多,南韓人的排外情緒也越來越明顯。
在10月21日的人權報告中,大赦國際譴責南韓對移民工人的歧視,大多數來自亞洲貧窮國家的移民遭到性虐待、種族侮辱、安全不能保障以及要求檢測愛滋病等。當地媒體和權力人士稱,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南韓人的仇外情緒正在不斷增漲。南韓人韓智善說:“我的朋友看到南韓女性與一位外國男人走在一起時,他感覺好像自己的母親背叛了他。”
南韓全北大學社會學教授薛東棟說,南韓歷史上曾多次受到入侵,形成一種追求民族血統純潔的特性。42歲的張海實(音譯)與一名巴基斯坦男子結婚,她說:“當我與丈夫外出時,我們避免乘坐公車或地鐵。人們看著我,好像我做了什麼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這裡正流行一種趨勢,以國家或者民族的名義,控制女性與誰約會或者結婚。”
在南韓出生、後被美國人收養的導演塔米•楚說,她曾因為在南韓地鐵中說英語,受到斥罵和嘲笑,稱她不像南韓人。她想當英語教師的申請也被駁回,因為她“不夠白”。
南韓議會中的黨派也開始起草法規,將首次對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進行準確定義,並規定刑事處罰原則。南韓外交部表示支援出臺反歧視法,民眾應該避免使用“純正血統”“混血”等字眼,並要求公共教育要克服強調“民族同一性”。但是這種努力正受到來自網路的衝擊,一些人通過網路稱,這種立法只會鼓勵更多移民來到南韓,導致本土工人失業和犯罪率上升。他們還表示,定義種族或者文化歧視太難。
◎閱後心得:
我並不想片面苛責南韓的男性對於自己國家的女性和他國男性走在一起,便對其謾罵的行為,但是這也不表示我對這樣的行為表示認同,和他國男性走在一起的南韓女性並沒有錯,那位遭到謾罵憤而提告的他國男性也沒有錯。
只是就像那位薛教授所說的,在南韓這個國家的形成歷史上,有太多次遭到入侵與受到其他種族統治的時期和事件發生,那樣的背景導致他們從千百年前就產生追求民族純潔的特性,這是為了要自我保護,不希望再遭到他國的欺侮,因此,現在我們仍然常常在新聞上看到他們如此強烈的民族性,也是由此而來的,雖然在運動場上,顯然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加強,但是我們也不得不佩服因為這樣的民族性,可以讓他們舉國上下都相當地團結一心,這也許是非單一民族性的國家所辦不到的事情。
相對於台灣,在男女兩性關係的平等觀念上,南韓仍舊是較為保守的,因此才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但是韓國的司法機構願意就這樣的案件給予如此程度的重視,並且願意提案修法,已經顯示出他們願意改善的誠意,雖然就像文章最末有南韓網友提出這樣的改變很難實踐,
但至少他們願意嘗試,而有了開頭的第一步,就算要經歷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看見顯著的進步,但一定會有人繼續接手堅持做下去,否則希望就永遠只是希望而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
同志愛很大 赤裸擁吻無罪
更新日期:2009/11/01 04:09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
兩萬多名同志及支持者昨天上街參與第七屆「同志愛很大」遊行,刷新亞洲紀錄。因應「反同志」保守勢力演出「All My Gay」行動劇的五男一女大學生,在凱道舞台僅以手遮住性器官,赤裸擁吻,用身體、行動告訴大眾:「同志的性、愛和吻都應該是普遍級的!」
參加人數 刷新亞洲紀錄
繽紛的彩虹隊伍因不滿馬政府對同志婚姻合法化、反歧視法立法,及刑法二三五條、兒少法二十九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等修法進度毫無作為,在凱道以藍綠布條打「大叉叉」,高舉「黑心」圖騰。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說,馬英九上台,唯一改變的是「開放同志上凱道」,但走凱道是最基本人權,其他什麼都沒做。而參加了七屆遊行,此次她見有兩名五十幾歲男同志擁吻,也看到更多年輕同志站出來,感到振奮。但對有路人問她:「這是萬聖節遊行嗎?」她也不免心驚,呼籲同志必須更清楚說出訴求的議題。
基督教人士上週曾經舉辦「反同志遊行」,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昨刻意扮裝喇嘛,與「同志之光」教會同志牧師曾恕敏並肩而行,凸顯任何宗教都應尊重同志人權。賴正哲不滿指出,馬英九在選前說「社會有共識」就推動同志婚姻合法,但是為何兩岸政策都不須「社會共識」就能躁進?
昨天的遊行隊伍中還有來自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南非、香港和中國的同志參與,教師同盟五男火辣性感,遇紅燈即大跳豔舞;關愛之家成員推「愛滋寶寶」上街,宣導「不單同志、非安全性行為都可能染愛滋!」
◎閱後心得:
關於同志問題,某些宗教信仰對於此議題的態度和面對方式,讓我覺得是對於同志朋友們的一種極大的傷害,而令人感到難過的是,這樣的傷害仍然持續不斷地影響著我們,不論是我們價值觀或者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觀感。
曾經我也是基督徒,但是在教會待得越久,我就越是感受到自己的許多想法和意念,是無法在教會中,被其他教友所接受的,特別是對於同志的認同感,我還記得高中時,第一次提起同志議題和我自己的想法時,遭到教會裡的大哥哥和師母批駁的情景,雖然不是非常強烈地反應,然而那對我而言已經是相當大的衝擊。
因為我一直以為,愛是沒有任何分別的,除了不符合道德標準的形式之外(如雙方的血緣關係太親近之類),無論雙方是男女、男男、女女,在不妨礙到他人的情況之下,彼此相愛應該是一件受到普遍認同的事情才是,然而當時的我卻被告知同性之愛在聖經的經文中提到是有罪的,但是,即便他們再怎麼解釋根據耶穌所說的話,同性之愛是應該被改正的一種不正常的罪惡,我還是無法接受,如此輕易地對於這件影響了許多人的事情做這樣的定義,對於同志朋友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批判。
畢竟,我身邊也有這樣的同志朋友,難道我應該要基於"教義"這樣的理由告訴他們,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不被神認同與允許的,如果不改變的話,就得不到永生嗎?如果神愛世人是沒有任何條件,每個人都能夠平等地獲得同樣的愛,那為什麼對於同性之愛要有這樣的批判?這難道不是一種神挑選所愛的人民的條件嗎?那又憑什麼說,神給予我們的愛是沒有條件的呢?
於是,我選擇離開教會,離開一個無法接受所有的人的聲音和意見的地方,畢竟這樣的結果對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條(平等原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2009-11-02 14:20:10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唐華
29歲的印度人波諾吉特•侯賽因和他的南韓女性朋友韓智善在首爾乘坐公交車時,遭到南韓男性的辱罵。
國際線上專稿:據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11月1日報道,在過去7年間,南韓的外國居民人數已經達到120萬人,而南韓本國人口只有4870萬人,而且隨著出生率下降人數還在減少。隨著經濟局勢的惡化,南韓仇外事件不斷爆發,南韓人對外國人的歧視和敵意日益加深。
2009年7月10日晚,29歲的印度人波諾吉特‧侯賽因和他的南韓女性朋友韓智善(音譯)在首爾乘坐公交車時,遭到一名南韓男性的辱罵,內容涉及性別和種族歧視等。其實,很多南韓女子在與外國男性約會或者一起工作時,都會遭到南韓男性辱罵。與以往不同的是,侯賽因和韓智善將辱罵他們的男子告上了法庭,這是南韓歷史上法院受理的首例種族歧視訴訟。
對於侯賽因這樣的外國人,歧視已然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使在擁擠的地鐵中,人們也不願意和他門坐在一起。侯賽因說:“每當我和南韓女性走在一起時,我都會感到外界的敵意,特別是來自南韓中年男性。”
南韓人經常為自己國家“民族純凈同一性”感到自豪,但他們不得不努力適應新的現實。在過去7年間,南韓外國居民數量翻漲,達到120萬人。許多外國人為南韓海洋、農業以及工廠提供廉價勞動力,從事南韓人不願意幹的工作。但是隨著來南韓的外國人漸漸增多,南韓人的排外情緒也越來越明顯。
在10月21日的人權報告中,大赦國際譴責南韓對移民工人的歧視,大多數來自亞洲貧窮國家的移民遭到性虐待、種族侮辱、安全不能保障以及要求檢測愛滋病等。當地媒體和權力人士稱,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南韓人的仇外情緒正在不斷增漲。南韓人韓智善說:“我的朋友看到南韓女性與一位外國男人走在一起時,他感覺好像自己的母親背叛了他。”
南韓全北大學社會學教授薛東棟說,南韓歷史上曾多次受到入侵,形成一種追求民族血統純潔的特性。42歲的張海實(音譯)與一名巴基斯坦男子結婚,她說:“當我與丈夫外出時,我們避免乘坐公車或地鐵。人們看著我,好像我做了什麼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這裡正流行一種趨勢,以國家或者民族的名義,控制女性與誰約會或者結婚。”
在南韓出生、後被美國人收養的導演塔米•楚說,她曾因為在南韓地鐵中說英語,受到斥罵和嘲笑,稱她不像南韓人。她想當英語教師的申請也被駁回,因為她“不夠白”。
南韓議會中的黨派也開始起草法規,將首次對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進行準確定義,並規定刑事處罰原則。南韓外交部表示支援出臺反歧視法,民眾應該避免使用“純正血統”“混血”等字眼,並要求公共教育要克服強調“民族同一性”。但是這種努力正受到來自網路的衝擊,一些人通過網路稱,這種立法只會鼓勵更多移民來到南韓,導致本土工人失業和犯罪率上升。他們還表示,定義種族或者文化歧視太難。
◎閱後心得:
我並不想片面苛責南韓的男性對於自己國家的女性和他國男性走在一起,便對其謾罵的行為,但是這也不表示我對這樣的行為表示認同,和他國男性走在一起的南韓女性並沒有錯,那位遭到謾罵憤而提告的他國男性也沒有錯。
只是就像那位薛教授所說的,在南韓這個國家的形成歷史上,有太多次遭到入侵與受到其他種族統治的時期和事件發生,那樣的背景導致他們從千百年前就產生追求民族純潔的特性,這是為了要自我保護,不希望再遭到他國的欺侮,因此,現在我們仍然常常在新聞上看到他們如此強烈的民族性,也是由此而來的,雖然在運動場上,顯然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加強,但是我們也不得不佩服因為這樣的民族性,可以讓他們舉國上下都相當地團結一心,這也許是非單一民族性的國家所辦不到的事情。
相對於台灣,在男女兩性關係的平等觀念上,南韓仍舊是較為保守的,因此才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但是韓國的司法機構願意就這樣的案件給予如此程度的重視,並且願意提案修法,已經顯示出他們願意改善的誠意,雖然就像文章最末有南韓網友提出這樣的改變很難實踐,
但至少他們願意嘗試,而有了開頭的第一步,就算要經歷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看見顯著的進步,但一定會有人繼續接手堅持做下去,否則希望就永遠只是希望而已。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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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愛很大 赤裸擁吻無罪
更新日期:2009/11/01 04:09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
兩萬多名同志及支持者昨天上街參與第七屆「同志愛很大」遊行,刷新亞洲紀錄。因應「反同志」保守勢力演出「All My Gay」行動劇的五男一女大學生,在凱道舞台僅以手遮住性器官,赤裸擁吻,用身體、行動告訴大眾:「同志的性、愛和吻都應該是普遍級的!」
參加人數 刷新亞洲紀錄
繽紛的彩虹隊伍因不滿馬政府對同志婚姻合法化、反歧視法立法,及刑法二三五條、兒少法二十九條、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等修法進度毫無作為,在凱道以藍綠布條打「大叉叉」,高舉「黑心」圖騰。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說,馬英九上台,唯一改變的是「開放同志上凱道」,但走凱道是最基本人權,其他什麼都沒做。而參加了七屆遊行,此次她見有兩名五十幾歲男同志擁吻,也看到更多年輕同志站出來,感到振奮。但對有路人問她:「這是萬聖節遊行嗎?」她也不免心驚,呼籲同志必須更清楚說出訴求的議題。
基督教人士上週曾經舉辦「反同志遊行」,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昨刻意扮裝喇嘛,與「同志之光」教會同志牧師曾恕敏並肩而行,凸顯任何宗教都應尊重同志人權。賴正哲不滿指出,馬英九在選前說「社會有共識」就推動同志婚姻合法,但是為何兩岸政策都不須「社會共識」就能躁進?
昨天的遊行隊伍中還有來自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南非、香港和中國的同志參與,教師同盟五男火辣性感,遇紅燈即大跳豔舞;關愛之家成員推「愛滋寶寶」上街,宣導「不單同志、非安全性行為都可能染愛滋!」
◎閱後心得:
關於同志問題,某些宗教信仰對於此議題的態度和面對方式,讓我覺得是對於同志朋友們的一種極大的傷害,而令人感到難過的是,這樣的傷害仍然持續不斷地影響著我們,不論是我們價值觀或者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觀感。
曾經我也是基督徒,但是在教會待得越久,我就越是感受到自己的許多想法和意念,是無法在教會中,被其他教友所接受的,特別是對於同志的認同感,我還記得高中時,第一次提起同志議題和我自己的想法時,遭到教會裡的大哥哥和師母批駁的情景,雖然不是非常強烈地反應,然而那對我而言已經是相當大的衝擊。
因為我一直以為,愛是沒有任何分別的,除了不符合道德標準的形式之外(如雙方的血緣關係太親近之類),無論雙方是男女、男男、女女,在不妨礙到他人的情況之下,彼此相愛應該是一件受到普遍認同的事情才是,然而當時的我卻被告知同性之愛在聖經的經文中提到是有罪的,但是,即便他們再怎麼解釋根據耶穌所說的話,同性之愛是應該被改正的一種不正常的罪惡,我還是無法接受,如此輕易地對於這件影響了許多人的事情做這樣的定義,對於同志朋友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批判。
畢竟,我身邊也有這樣的同志朋友,難道我應該要基於"教義"這樣的理由告訴他們,這樣的行為是有罪的、不被神認同與允許的,如果不改變的話,就得不到永生嗎?如果神愛世人是沒有任何條件,每個人都能夠平等地獲得同樣的愛,那為什麼對於同性之愛要有這樣的批判?這難道不是一種神挑選所愛的人民的條件嗎?那又憑什麼說,神給予我們的愛是沒有條件的呢?
於是,我選擇離開教會,離開一個無法接受所有的人的聲音和意見的地方,畢竟這樣的結果對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條(平等原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10/27 課堂紀錄
◎男女在生理上有何不同?
1.嬰兒期的男女外觀上有何異同?
A:只有性器官明顯不同。
2.青春期後男女外觀上有何異同?
A:骨骼的寬窄、身高。
3.為何青春期後,男女的差異變得更大?原因為何?
A:賀爾蒙激素的分泌,導致聲音、體能極限和第二性徵開始出現不同的變化,加上世俗的眼光、傳統觀念的灌輸,加強了男女的分別。
4.服兵役為國民義務,你認為女子也應盡此義務嗎?
A:我認為兵役工作應男女平均分攤,因為並不是所有女子都適合做醫療的工作,也不是所有男子都適合上場作戰,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特質;但女子有生理期的顧慮,且體能上與男子無法比擬,因此在訓練過程中,應該要有所調整,不能依照男子的兵役訓練方式讓女子照單全收,在戰場上的任務分配也必須考慮兩性之間的特質和體力,戰略也必須有所改變。
5.男性的刻版印象有哪些?
A:男兒有淚不輕彈、男兒膝下有黃金、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地、養家糊口、高大、負責、有擔當、強勢、講義氣、血氣方剛。
6.女性的刻版印象有哪些?
A:溫柔、嫻熟、細心、體貼、弱不禁風、櫻桃小口、窈窕纖細、說話輕聲細語、要是個好廚娘、要能生兒子、相夫教子、三從四德。
7,我具備哪些女性特質?
A:細心,體貼,敏感,容易想太多。
8.我具備哪些男性特質?
A:好勝心強,負責任,有擔當,強勢,講義氣,不輕易在他人面前流淚。
1.嬰兒期的男女外觀上有何異同?
A:只有性器官明顯不同。
2.青春期後男女外觀上有何異同?
A:骨骼的寬窄、身高。
3.為何青春期後,男女的差異變得更大?原因為何?
A:賀爾蒙激素的分泌,導致聲音、體能極限和第二性徵開始出現不同的變化,加上世俗的眼光、傳統觀念的灌輸,加強了男女的分別。
4.服兵役為國民義務,你認為女子也應盡此義務嗎?
A:我認為兵役工作應男女平均分攤,因為並不是所有女子都適合做醫療的工作,也不是所有男子都適合上場作戰,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特質;但女子有生理期的顧慮,且體能上與男子無法比擬,因此在訓練過程中,應該要有所調整,不能依照男子的兵役訓練方式讓女子照單全收,在戰場上的任務分配也必須考慮兩性之間的特質和體力,戰略也必須有所改變。
5.男性的刻版印象有哪些?
A:男兒有淚不輕彈、男兒膝下有黃金、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地、養家糊口、高大、負責、有擔當、強勢、講義氣、血氣方剛。
6.女性的刻版印象有哪些?
A:溫柔、嫻熟、細心、體貼、弱不禁風、櫻桃小口、窈窕纖細、說話輕聲細語、要是個好廚娘、要能生兒子、相夫教子、三從四德。
7,我具備哪些女性特質?
A:細心,體貼,敏感,容易想太多。
8.我具備哪些男性特質?
A:好勝心強,負責任,有擔當,強勢,講義氣,不輕易在他人面前流淚。
10/27 人權一週大事記
中國人權:零八憲章簽署人段春芳被判刑
時間:2009/10/24 13:30
撰稿‧編輯:季 平 新聞引據: 中央社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指出,上海上訪人士、中國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段春芳23日被法院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家屬對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段春芳的弟弟段若飛告訴中國人權,法院開庭時,只有他和母親獲准進入法庭,前往聲援的約300名民眾都被禁止進入。
段春芳的辯護律師藺其磊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並不清楚,指控段春芳毆打警察,只有證人證詞,沒有其它證據,而證人就是在場的警察。
上海正緊鑼密鼓地籌備2010年世界博覽會,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關注中國頻頻發生的強制拆遷、迫害上訪人士等侵犯人權的嚴重問題。
◎閱後心得:
雖然先前曾經在課堂上討論過,對於中國人權現況如此惡劣的情況,他國是否有權力干涉其施政態度和方法,贊成與反對的人都有,就我的想法而言,基於對一個國家的尊重,他國是沒有權力干涉中國的施政態度和方式,但是其對於人民的基本權利長期以來的忽視,甚至到達壓榨和不合理對待的強硬作風,實在已經不是能夠讓民主價值觀建立較為健全的國家發聲表態的地步了。
然而,就算是世界人權組織也沒有實質的權力能夠對於中國政府如此霸道的行為做出譴責,或是任何實質的懲罰,這仍然是現在我們最需要做努力改善的部份。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十一調(凡受刑事控制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
扁案釋憲文╱蘇貞昌批 看不到保障人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王錦義、阮怡瑜/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前總統陳水扁聲請釋憲案所做出的釋字第六六五號解釋,認為扁所聲請釋憲三大訴求都不違憲,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批評此解釋文「保守、退步」,看不到保障人權。
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台北地方法院將扁案併案審理,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十六日做出第六六五號解釋文,認為北院併案,不違反憲法保障訴訟權及法官獨立審判。但在重罪羈押部分並未止息爭議,有許宗力、林子儀、許玉秀、李震山等四位大法官主張違憲,也分別提「部分不同意書」,對六六五號解釋合憲提出嚴厲的批判。
蘇貞昌昨天到新竹市支持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劉俊秀,對媒體評論此案。他說,憲法是死的條文,大法官是活的,在民主先進國家,都是透過釋憲機構進步的解釋,讓整個國家社會,一步一步地更民主、自由、開放。
蘇貞昌說,這次大法官釋憲,拖了這麼久,才以十五名大法官中僅十名同意,勉強合乎三分之二票數的門檻做成解釋,看不到進步與保障人權,反而是保守、退步、無法免除爭議的。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到北斗鎮為彰化縣長候選人翁金珠站台時,也被問到對大法官做出扁案北院併案不違憲的解釋文有何看法時,謝長廷說,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的結論,雖然仍有很多人不滿意,但基本上制度要尊重,因為尊重制度才能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大家不要光看結論,還要看表決的過程並聽取不同的意見。
謝長廷說,尤其大法官指出,不能用罪名重大來當羈押是很有道理,因為在實務上,確實常遇到羈押一個人就用罪名很重為由,但罪名重,都是他(司法官)在講的。
◎閱後心得:
雖然對於陳水扁及其家人的所作所為,我完全無法苟同,甚至和大部分的人一樣感到相當憤怒與失望,然而,這並不能當作對他這個人片面地批判,畢竟每個人、每件事情依看的人的不同、角度的不同都會產生不一樣的見解和定義。
而在司法上面,更不是能依照個人情感和價值觀可以去評斷的,因此,對於這篇新聞所報導的內容,我也無法依照個人情感偏頗地認同大法官所做出的解釋,這樣的解釋並不能讓人得到信服,基於陳水扁是個人就應該擁有基本權利這一點來看,在法律尚未給予他最後的審判定案之前,誰也沒有權力限制他應該有的自由權,就算他可能真的是重案罪犯,我想還是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取代不間斷地收押他,這對他是應該要有的尊重,不論他是不是前任元首。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一條(凡受刑事控制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時間:2009/10/24 13:30
撰稿‧編輯:季 平 新聞引據: 中央社
2008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數百位中國大陸公民聯名公布「08憲章」,呼籲北京當局立即推行政治改革,朝向自由、民主、憲政的大道邁進。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指出,上海上訪人士、中國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段春芳23日被法院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家屬對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中國303位學者及維權人士去年12月的聯合國世界人權日,發表零八憲章,要求北京當局修憲及進行政治改革;部分人士因此遭到關押和審問,著名異議作家劉曉波就是其中之一。
段春芳過去經常為房屋拆遷補償問題及兄長被毒打致死案到北京上訪,並且參與上海地區零八憲章的連署活動。今年6月23日,段春芳和丈夫在街上莫名其妙地遭到十多名警察毆打成傷;7月3日警方指控段春芳毆打警察,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將她逮捕。
段春芳的弟弟段若飛告訴中國人權,法院開庭時,只有他和母親獲准進入法庭,前往聲援的約300名民眾都被禁止進入。
段春芳的辯護律師藺其磊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並不清楚,指控段春芳毆打警察,只有證人證詞,沒有其它證據,而證人就是在場的警察。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強調,法院對段春芳進行的是不公平的司法審判,此案是中國成千上萬房屋遭強制拆遷的上訪人士中的典型案例,他們不僅沒有得到當局回應和適當賠償,反而遭到拘留、判刑或鎮壓。
上海正緊鑼密鼓地籌備2010年世界博覽會,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關注中國頻頻發生的強制拆遷、迫害上訪人士等侵犯人權的嚴重問題。
◎閱後心得:
雖然先前曾經在課堂上討論過,對於中國人權現況如此惡劣的情況,他國是否有權力干涉其施政態度和方法,贊成與反對的人都有,就我的想法而言,基於對一個國家的尊重,他國是沒有權力干涉中國的施政態度和方式,但是其對於人民的基本權利長期以來的忽視,甚至到達壓榨和不合理對待的強硬作風,實在已經不是能夠讓民主價值觀建立較為健全的國家發聲表態的地步了。
然而,就算是世界人權組織也沒有實質的權力能夠對於中國政府如此霸道的行為做出譴責,或是任何實質的懲罰,這仍然是現在我們最需要做努力改善的部份。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十一調(凡受刑事控制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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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釋憲文╱蘇貞昌批 看不到保障人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王錦義、阮怡瑜/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前總統陳水扁聲請釋憲案所做出的釋字第六六五號解釋,認為扁所聲請釋憲三大訴求都不違憲,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批評此解釋文「保守、退步」,看不到保障人權。
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台北地方法院將扁案併案審理,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十六日做出第六六五號解釋文,認為北院併案,不違反憲法保障訴訟權及法官獨立審判。但在重罪羈押部分並未止息爭議,有許宗力、林子儀、許玉秀、李震山等四位大法官主張違憲,也分別提「部分不同意書」,對六六五號解釋合憲提出嚴厲的批判。
蘇貞昌昨天到新竹市支持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劉俊秀,對媒體評論此案。他說,憲法是死的條文,大法官是活的,在民主先進國家,都是透過釋憲機構進步的解釋,讓整個國家社會,一步一步地更民主、自由、開放。
蘇貞昌說,這次大法官釋憲,拖了這麼久,才以十五名大法官中僅十名同意,勉強合乎三分之二票數的門檻做成解釋,看不到進步與保障人權,反而是保守、退步、無法免除爭議的。
謝:罪名重大 不能當羈押理由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到北斗鎮為彰化縣長候選人翁金珠站台時,也被問到對大法官做出扁案北院併案不違憲的解釋文有何看法時,謝長廷說,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的結論,雖然仍有很多人不滿意,但基本上制度要尊重,因為尊重制度才能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大家不要光看結論,還要看表決的過程並聽取不同的意見。
謝長廷說,尤其大法官指出,不能用罪名重大來當羈押是很有道理,因為在實務上,確實常遇到羈押一個人就用罪名很重為由,但罪名重,都是他(司法官)在講的。
◎閱後心得:
雖然對於陳水扁及其家人的所作所為,我完全無法苟同,甚至和大部分的人一樣感到相當憤怒與失望,然而,這並不能當作對他這個人片面地批判,畢竟每個人、每件事情依看的人的不同、角度的不同都會產生不一樣的見解和定義。
而在司法上面,更不是能依照個人情感和價值觀可以去評斷的,因此,對於這篇新聞所報導的內容,我也無法依照個人情感偏頗地認同大法官所做出的解釋,這樣的解釋並不能讓人得到信服,基於陳水扁是個人就應該擁有基本權利這一點來看,在法律尚未給予他最後的審判定案之前,誰也沒有權力限制他應該有的自由權,就算他可能真的是重案罪犯,我想還是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取代不間斷地收押他,這對他是應該要有的尊重,不論他是不是前任元首。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一條(凡受刑事控制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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