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12/8 課堂紀錄

◎同學大事記分享:
1、限制出境議題
2、居住遷徙自由議題(台灣將此自由放入憲法當中)

◎五院以下之各階層機構:

例:行政院
 ↓
教育部、交通部、僑委會、新聞局......
內政部   /   法務部
 ↓          ↓
警政    /  調查局、檢察署
 ↓             ↓
台北市政府警局 / 最高檢、高檢、地檢
 ↓
警分局
 ↓
派出所


例:司法院
 ↓
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偵查階段不公開,發現有嫌疑,檢察官直接起訴;
→審判階段公開於各層級法院審理。


※影片《穿越和平》前半段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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