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受虐童 家扶籲建構兒童安全空間
2009-11-16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兩名表姨凌虐致死,在十一月二十號世界兒童人權日前夕,格外讓人感傷。家扶基金會表示,內政部統計,台灣一年有上萬名兒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呼籲家長,有任何困難壓力,向外求助,不要拿孩子出氣。也提醒民眾,身邊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
家扶基金會表示,十一月二十號是世界兒童人權日,台南爸爸掌摑小嬰兒,台北四歲女童遭年輕母親和表姨凌虐致死,多起兒虐事件,都讓人搖頭嘆息。社資處長翁慧圓說,根據內政部統計,三年來每年都有上萬名孩童受虐,施虐者多數是家長,原因大都是缺乏親職教育,管教不當。很多家長可能自己婚姻困擾,甚至過去有受虐經驗,看到孩子吵鬧,不自覺施暴施虐。因為很多孩子被虐後,將來可能成為加害者,希望家長任何問題困難,電話一一三或向縣市政府社會局,生命線,張老師,家扶等單位求助,降低壓力和困擾,別拿孩子出氣,也請鄰居提高警局,有不當管教,及時伸出援手,一通電話救一個孩子的命,幫助家長不要犯罪。
家扶基金會舉例指出,九歲的小壯,每晚看這爸爸毆打媽媽,只能害怕哭泣,長期目睹暴力,造成發展遲緩,社工心疼的發現,小男生總是把玩具中的刀槍藏在毯子裡睡覺,就是潛意識希望自己像變型金剛強大,可以保護自己及媽媽,經過長期療育,終於讓小男生找回自我,及安全感。每年十到十二月是家扶關懷受虐兒童月,歡迎民眾參與星願娃計畫,讓折翼天使找回遺失的心靈,填滿快樂的記憶。活動期間11/16到12/31止,上網到星願娃計畫活動網(http://www.pcalove.com.tw/)留言為受虐兒加油打氣,就有機會抽中Apple IPod Shuffle。
◎閱後心得:
看到這樣的新聞,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上一週的大事記中,我會特別將「民法親屬編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修正,孩子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情況,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這樣的新聞列為人權大事記。
現在的社會當中,對於傳統上下尊卑、父慈子孝的觀念已經有不同的定義和見解,如果我們的法律再不跟上社會價值觀的變遷,那麼這樣父母虐待子女的情形將會更加層出不窮,又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保障兒童的身心安全,那麼未來將不只是影響一個家庭,而是可能擴及整個社會的大問題了。
因此,在看到如此令人痛心和動容的新聞之後,我們應該要做的是想辦法改善,並且呼籲更多的父母正視自己對於子女的教育問題,當然這樣的問題並不是短時間內形成的,所以我們也必須將目標放遠,階段性地立定目標慢慢改進,這是一個國家要建立人權教育時應該具備的基本態度。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二十五條(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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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得主:災難新聞搶時效 也應深入追蹤
20091116 18:51:17
(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16日電)
普立茲獎得主卡特今天表示,重大災難發生時,媒體搶時間報導固然必須,但事件過後,媒體有責任提供更深入的分析報導,不應專注在現象面。
政治大學與中央通訊社主辦的「2009傑出新聞人員論壇─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今天在政大舉行第2天活動,3位得獎者和傳播科系學生對談。
有學生在提問時,以莫拉克風災為例,批評台灣的電視媒體以聳動方式報導災情。2009年普立茲解釋性報導獎得主卡特 (Julie Cart)認為,對新聞工作者來說,現象面在第一時間非常重要,必須搶時間報導事實,很難要求記者在報導事實時,還要兼顧深度。
不過,卡特說,災情告一段落後,媒體有責任深入追蹤現象背後的問題。例如,誰該為災情負責?災民後續如何生活?單一災難背後,是否隱藏更大危機?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HankKlibanoff)認為,災難影像雖然聳動,但也是必要的紀錄工作。他說,要批評媒體很容易,但觀眾同時必須看到新聞工作者的實際工作狀況。
被問到基層新聞人員如何面對來自政治力的打壓?克里巴諾夫舉1960年代發生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蓋台事件為例,說明任何想要讓媒體噤聲的人,總有一天會得到歷史的公正審判。
他說,當年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電視發表演說,一名反對人權運動的人士到電視台搗毀轉播設備,讓演說忽然中斷,民眾反而更好奇演說內容,紛紛致電詢問電視台。原本想阻撓訊息傳播的人,反而弄巧成拙。
克里巴諾夫說,在民主社會中,任何以政治手段企圖阻撓言論自由的人,也許一時可以達到目的,但歷史會還給人民公道。
普立茲得主:記者核心價值是讓弱勢發聲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11.15 06:33 pm
2007年普立茲歷史獎得主克里巴諾夫今天表示,記者的核心價值是讓弱勢團體有發聲機會,記者不能讓自己受限於某個群體的意識,中間要畫出界線。
中央通訊社與政治大學今、明兩天在政大共同舉辦「2009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邀請3位普立茲獎得主來台發表專題演講,也邀請台灣新聞工作者專題對談。今天下午由亞特蘭大憲法報總編輯克里巴諾夫(Hank Klibanoff)、TVBS新聞總監詹怡宜和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對談「新聞中的族群」。
對於新聞採訪中常見的抗議現場,媒體遲到,記者卻要求民眾再抗議1次的現象。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不能鼓動民眾再做1次,遲到是自己運氣不好;美國總統歐巴馬幕僚曾在某電視台請觀眾再鼓譟一點,就是沒有達到核心價值。他說,有時候越來越難抓到核心價值,要一次次提醒自己。
克里巴諾夫表示,記者也有責任讓民眾知道,甚麼是記者意見和事實,電視台或報社想賺錢,記者自己要有決斷能力;此外,新聞院校應該要開新聞相關學程,讓所有系所的學生來選修,培養新聞素養,讓所有學生了解甚麼是新聞,成為可以批判獨立思考的學生。
詹怡宜提到,當年是懷抱著自己是正義化身的心情踏入新聞工作,但真正工作時,想的卻是明天怎樣衝高收視率、如何搶獨家、如何防獨家等,忘了當時的初衷,今天的演講讓她找回媒體中心價值。
她說,對人的尊重,人權的價值、和平追求等,是真實不變的。
李志德表示,要讓閱聽大眾看到具體活生生的故事,拍照片呈現人生歷程;記者做得越多,電視報紙上呈現越多,越能衝撞優勢族群的成見,有利於社會發展。
◎閱後心得:
近年來的媒體亂象已經不是一個新興的議題,然而,雖然有這麼多的批評聲浪,卻仍舊不見台灣媒體有多少改善的跡象,甚至越來越惡化。
不論內容真實與否,現在大多數的媒體只求標題聳動,能吸引讀者的目光最重要,於是就有了所謂的「標題殺人法」一詞出現,意思是,乍看之下以為標題已經將整篇報導的中心主旨一語道破,然而細讀之後,才發現可能是與標題意義相反的內容,這樣的報導形式,對於許多現代社會忙碌的人們來說,常常會造成誤導的現象,因為如果沒時間細讀而只瀏覽過標題,一般讀者只能片面接收到標題給予的訊息,於是就認定了報導內容就應該與標題相符合,便不再追究,然後,往往在我們真正了解了報導的內文之後,才恍然大悟自己接收到的訊息並不正確,因此,整篇新聞就因為標題而失去了真實性。
而這只是眾多現今媒體的報導問題冰山一角而已,改進的希望目前看來還相當渺茫。
◎與內容配合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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