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

3/16 課堂筆記

1.各組報告檢討(初步全組報告)

a.口頭報告--PPT檔(照片可增加吸引力)
b.書面報告--word檔

2.四月再次繳交更完整的報告--綠色治理學習單(3/31截止)

3.自家綠建築設計圖

◎範例(PPT)介紹

◎大事記分享
1.《正負2度C》VS《愚蠢年代》的幕後製作手法比較
2.王清峰的下台(死刑存留議題)

Q、調查台灣的司法現狀
比較已廢除死刑的國家在死刑廢除的前後,其社會治安的情形。



※課程問題思考:

一、你認為
1.廢除死刑之優點/缺點。

優點是能保障飯人生命財產權,多給他們一些改過自新的機會;
缺點是在監獄的建設和控管方面,多出了更多問題和困難需要解決。

2.保存死刑之優點/缺點。

優點是對於犯罪能夠多一層警醒,雖然不是阻止刑案發生的保障,但至少對受害者家屬而言,在心理層面會多一層幫助,這對他們而言是一個正義的表現。

缺點是很有可能在判刑的過程中,造成冤案,畢竟人死不能復生,沒有人可以保證台灣的司法狀況沒有冤獄的可能,過去的紀錄甚至有很多舉證,因此,在判定死刑的時候,需要更加謹慎。



二、你對我國死刑制度之存廢的態度為何?

各有各的優缺點,如果要跟上人權思想的進度,廢除死刑當然是優先考慮的選擇,然而就目前台灣的普遍民情而言,因為大部分人的思考角度都站在受害者的那一端,所以,基於同情和我們所認為的社會正義觀念,會覺得死刑的存在,保有了一個公道可以還給受害者家屬。

但是,這樣的思考方式畢竟是偏頗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不能說所有受害者會遭此慘劇,都是因為他自身的行為所致(比方說得罪加害者、曾對加害者施虐或傷害等等情形),因為真的有受害者是在全然無辜的狀況下犧牲,所以,在判定死刑之時,必然要經過各種證據和角度去思考,才能研判哪一種方式是對雙方都能夠有個交代的。

我個人認為,台灣的司法雖然不盡完善,但相較於亞洲其他國家,是更符合民主社會所需求的,西方民主國家的司法制度固然有我們需要學習之處,但是畢竟風土民情不同,要進步也需要時間,不能太過於激進。

台灣的廢除死刑聯盟,其存在的本意是好的,然而他們卻在尚未讓全體國民都能夠普遍認同其價值觀的狀況下,就驟然對施政者加壓或是做出阻止行刑的行為,這是於法不合的,法可以修,但是在法尚未修正之前還是不能違反,這是一個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我們不能不忽略這一精神層面。

我個人的想法是,廢除死刑是遲早的道路,我贊成廢除死刑於人權上的意義,但是對現在的台灣來說,確實是還言之過早了。



三、你建議的改革之道為何?(依照自己對死刑存廢之贊同與否的觀點論述)

當然要改善的問題層出不窮,我們無法一覽無遺,我覺得現階段最重要的還是教育的部份,在人權及法治教育的層面,我們還需要更多的努力,任何改革都應該要從基礎做起,否則,建立在不穩固的基礎上,不論做出何種結論,都是能夠被輕易推翻的,廢除死刑是一種人權進步思想,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也不能不有所改變,首當其衝的一定是監獄的制度和環境的改善,並且還有更多需要思考的問題和挑戰,要等真正著手之後才會發現,我希望在那之前,至少要讓大部分的台灣民眾,都對這項改革認同了,這條改革之路才有走下去的可能性。

○前提: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能夠令所有人滿意。







良善治理--「善治」(Good Governance)

一、「治理」(governance):決策及決策執行(或不執行)的過程。
此為「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UNESCAP)網站所下的定義。
(過去稱「統治」,是屬於上對下的關係)

二、「善治」的衡量標準,則包括八個面向:
(一)參與(participation):包括直接參與,透過合法的中介機制(如民意代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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