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之功能與層級
一、政府的基本性質
(一)駕馭、指導或統治社會的本質。
--「政府」(Government)源於拉丁文(gubinere)和希臘文(kubernan),意思是指導或駕馭統治。
(二)專門化。
--現代社會,隨著時代的變遷,政府承擔了越來越多的使命,規模變大、花費更多、僱用越多的人,實現人們的目標,同時達成這些任務需要各類人才與眾多資源的投入,而會有專門化的現象。
(三)權威。
--只有政府享有統治權威。被賦予制訂約束整個社會的決策權利。
例:泰國紅衫軍的示威,使總理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二、政府的功能
(一)決策的功能:匯聚民意
(二)執行的功能
(三)解釋規則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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