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事記分享
(一) 巴紐案勝訴 外交部:目前可追回1/3款項
延伸討論:
--政府 | --國會
1、行政 | 1、監督:聽取施政方針、提出報告
2、備詢 | 2、質詢:院會、委員會
3、被調查 | 3、調查:文件調查、審閱(例:319槍擊案)
4、被質疑 | 4、不信任投票:針對院長執行(整個行政團隊),如通過則院長下台。
5、提出 | 5、人事同意權:如檢察總長的任命。
6、被彈劾 | 6、彈劾、罷免總統的提案權
○法務部:
1.檢察署:犯罪偵察->起訴
2.調查局:犯罪偵察、國安維護
○總統--國安會--國安局
二、立法委員質詢過程錄影播放
○黃昭順立委質詢陸委會賴幸媛主委所提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CFA的相關內容,須於國人可接收之平台中,作清楚簡單明瞭的解釋,對百姓作交代。
--提供大陸籍配偶工作機會。
三、陸生來台相關問題探討
○教育部長鄭瑞城之前(約一年半以前)曾經宣布,陸生來台就學及大陸學歷採認的「三限六不」原則,包括限校、限量、限領域的「三限」,及不加分、不影響本地招生名額、不能領教育部獎助學金、不能校外打工、不能考證照、不能在台就業等「六不」。
●根據此法律草案思考--(針對國家、社會、大學、學生等層面分析)
1.開放陸生來台,對台灣有何好處?
填補台灣大學院校的招生不足,也能相對提升台灣各大學彼此的競爭力。
2.相對的,開放陸生來台,對台灣又有何壞處?
如果往後也開放承認大陸學生學歷的話,那麼在工作競爭上就會更激烈。
3.我對於在此條件下,開放陸生來台的草案,看法為何?
我覺得能夠藉此機會與對岸學生做學術性的交流,其實不是件壞事,重要的是配套措施的結合,以及對台灣學生權益的照顧是否符合需求。
○去年開放名額擬定為一千人,但今年則放寬至兩千人,是因為許多私立大學招生人數缺乏狀況太嚴重所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